夜裡夏依蘇睡不着,跑到湖泊附近去聽瀑布聲。
夜深人靜,瀑布的聲音極清晰。
彷彿,一場交響樂演奏音樂會。那鏗鏘如戰鼓的聲音,是瀑布直落湖泊深處;叮咚叮咚的響聲,是石縫間漏下的涓涓細流;悠揚的聲音,來自湖水拍打岸邊的岩石;細言細語的喃喃,是風裹着細細的水絲撫摸潭邊婀娜多姿的樹木。
月色很好。
滿天星光燦爛,月亮小半彎,倒影在清波浩淼的湖水中,彷彿籠起一片輕煙,朦朦朧朧,給人不真不切,不盡不實,如同墜人夢境。
夏依蘇坐了很久。
她思緒,回到二十一世紀,很久很久以前。鄭一鳴坐在他出租屋的小陽臺裡,彈着吉他,唱歌給她聽。
他喜歡唱一首他自己作的歌:
“……一朵花,開出兩種顏色。一段情,只有兩個結果,一片雲,去留自己難把握,愛於不愛,都是一種折磨。也許前世就是我的錯,你追到今生也不放過。情感的糾纏,讓我逐漸沉默,把愛藏在心中,無論如何也不能說。
親愛的,雖然世俗將我們相隔,我心中永遠留着你的柔弱,也許這一世也理不清情感糾錯,愛情只能開花無法結果,但我們畢竟癡愛過。
親愛的,雖然風雨逼我們分離,我心中永遠印着你的影,也許這一生也無法相聚,你我之間始終差着一步的距離,讓我們來生再相遇。
讓我們來生再相遇……”
這歌,叫《讓我們來生再相遇》。
鄭一鳴低頭,彈着吉他,輕呤淺唱。他眼睛微微的眯着,眼神散淡,那一刻,碰巧傍晚的夕陽落下來,灑在鄭一鳴身上。
他的頭髮就被鍍上了一層金邊,臉也被鍍上了一層金邊,耳朵上也被鍍上了一層金邊,而鄭一鳴整個人,就有了金屬雕像一般的容顏,有晚風吹過來,吹起他額前垂下幾縷的頭髮,彷彿,置身在畫中,美輪美奐。
夏依蘇記得,她當時問:“爲什麼要來生再相逢?難道今生不能在一起嗎?”
鄭一鳴說:“今生不能夠在一起,只到祈禱來生了。”
夏依蘇追了問:“爲什麼今生不能在一起?”
鄭一鳴沒有回答,只是嘆了一口氣。
夏依蘇想,如今她穿越到了這個朝代,算不算是來生?如果算的話,鄭一鳴還真是無處不在——太子元峻武有着鄭一鳴一模一樣的相貌,楚家浩有着鄭一鳴憂鬱的眼神,就是丁雲豪,他的原名,竟然叫鄭一鳴。
看來,她跟鄭一鳴,還真是相遇了。
只是“鄭一鳴”,已是支離破碎,一個變三個。
此時夏依蘇的身後,悄無聲息走近一個人。身形高大,挺拔,他修長的影子漸漸的靠近,一點點把夏依蘇的纖細的影子吞噬,然後完全覆蓋。
夏依蘇沒有回頭,也知道是誰,
除了丁雲豪那混球,還會有誰?
夏依蘇不理他,看她的瀑布,想着自己無所謂的心事,當他是透明。丁雲豪在夏依蘇身後站了好一會兒,看到她一動不動,也沒有吭聲,於是大咧咧的走到她身邊,一屁股的坐了下來。
丁雲豪是個醜帥型的男人。
充滿邪惡的強大氣場,舉手投足之間透着桀驁不羈的因子,有着一股豪氣沖天,狂野不拘,猖狂的味兒濃郁——這範兒,稱爲男人味。
雖然五官長得有些強差人意,但卻有着小麥色肌膚,高人一等的輕薄身子板,完美的身材。根據我的目測,他估計有近190cm的身高,寬肩,細腰,翹,臀,別人無法企及的長腿,如在二十一世紀,是走t型臺的標準模特兒身材。
夏依蘇對這類型的男人不感興趣。
她喜歡的男人,有着憂鬱的氣質,骨瘦風輕,眼神散淡,迷離——以前的鄭一鳴,就是因爲這樣纔打動她的。
丁雲豪問:“睡不着?”
夏依蘇無視這個白癡的問題,不回答。心裡想,廢話!如果她睡得着,半夜三更的,她吃飽飯給撐着的沒事跑到這兒來幹嘛?
看到夏依蘇不說話,丁雲豪又再問:“想些什麼?”
夏依蘇還是不答。
丁雲豪倒沒有生氣,咧嘴一笑:“聾了?還是啞了?”
夏依蘇本來想繼續不搭理他的。想想,忽然心生惡作劇,恨恨地說:“既沒聾,又不啞!我想着,如何躲過你那些巡邏的手下,然後逃出山寨,遠離你一雙邪惡的魔掌。”
丁雲豪笑:“你想出山寨,也不必躲着我的手下,你儘管大擺大搖的出去,也沒人會攔你。”
夏依蘇一愣:“真?”
丁雲豪又再咧嘴一笑,聲音裡有着一種殘忍的意味:
“當然是真!只是沒怪我不提醒你,這山路蜿蜒崎嶇,迷宮似的兜兜轉轉,而且方圓幾十裡沒人煙,就算不迷路,可也不敢保證,會不會遇到老虎,或狼之類的兇狠動物?如果你想成爲它們的腹中餐,也不是不可以,只是你太瘦了,也不急於一時,怎麼着,也要養得白白肥肥,讓老虎,或狼,美美的飽吃一頓吧?”
夏依蘇傻了眼。
看來要逃出丁雲豪的魔掌,還真不容易。
丁雲豪說:“雪蘭——”
夏依蘇沒好氣,咬牙切齒說:“我不是喬雪蘭,我是姓夏,名字叫依蘇,夏天的夏,依戀的依,蘇東坡的蘇。”
丁雲豪轉頭,拿一雙深邃莫測的眼睛窺探着她,彷彿有什麼東西閃爍着,一張鞋拔子臉神情古怪。
好一會兒後,他說:“夏依蘇,真是好名字!我心裡一直疑惑,失憶後的你,如何懂得給自己取這個名字?”
夏依蘇“哼”了聲:“幹嘛要告訴你?”
丁雲豪說:“就算你沒失憶,可是,當時你才三歲。一個三歲的小孩子,哪能記得什麼事?”
夏依蘇問:“你說些什麼?難不成,我三歲的時候你就認識我?”
丁雲豪不答,而是說:
“時間過得真快,轉眼,十三年過去了!十三年前的元宵節,我把你帶到了南城;十年前,你六歲,我在梅林山莊養傷,整整一年時間,我教了你一套劍術。這套劍術,你倒還記得,那天在大街頭,我看到你借了賣藝人的劍耍舞,挺似模似樣。”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