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已經修改,歡迎各位光臨》
“這裡面有沒有寶貝,我們也不可以打開,太危險了。”我趕忙阻止了耳朵的這種想法。
“小法哥,這裡面可能沒有寶貝,但是,有你師傅來這裡的原因吧。”我直接就被耳朵這句話噎了回去,誅心的一句話。是啊,這棺材裡面有什麼,或許就是我師傅來這裡的原因吧。
“咱們從另一邊開始慢慢的打開,怎麼樣。”耳朵提了一個意見。我但是覺得不錯,這樣先避開這個危險。
揹包裡面還扔着兵工鏟,不過貌似一路上都沒有用過,這纔將摺疊兵工鏟拿了出來,小撬棍順便也掏了出來。整塊桐木的棺板乾燥的非常厲害,幾乎都沒有用什麼力道,就被整個的撬離了開來。咣噹一聲摔在了一邊,塵土飛揚。
等我們捂着嘴走到跟前,這才發現,棺材裡面的,是一具身着輕甲的禿頭乾屍,很顯然,這是一具古代的兵卒。這古代兵卒身着的鎧甲分爲重甲和輕甲兩種。重甲由銅盔、護項、護膊、戰袍、護胸、銅鏡、戰裙、戰靴八部分組成。甲衣內襯鋼片,明哈片、哦疆邊、餞袍上密綴銅星等等這些東西,是冷兵器時代最好的防守。而輕甲則是製成坎肩、馬蹄袖袍型式。戰袍外繡花,密綴鋼星,非常簡單的一個過程。我最在意的,還是身高,這具乾屍的身高,大約有個將近一米八幾的樣子,這是在死後縮水之後還有這麼高大,也就是說原來的身高將近有個一米九幾。果然,果然是個大個子。
耳朵的手早已經不耐煩的伸進了棺材裡面,翻來翻去的找什麼東西。我看的這動作覺得很是不舒服,對死者也太不尊敬了,我們可是有素質的盜墓。就狠狠的在他手上拍了兩下,瞪了他兩眼。耳朵的動作,這才溫柔下來。
我和耳朵一起將這具乾屍輕輕地從裡面擡了出來,放在了地上。果然是輕得很,幾乎沒用什麼力氣。
在諾大的一個空棺材裡面,幾乎是什麼都沒有了。裡面甚至沒有墊着陪葬的小褥子。爲國打仗,竟然落得如此下場,也是讓人寒心。在棺材的底部,發現了一把刀,準確的說,是一把蒙古短刀,這種刀我前幾天剛剛在扎伊大叔他們家看到過,是蒙古人世世代代流傳下來的一種刀,適用於殺牛羊什麼的放血專用的一種刀。整個刀已經完全生鏽透了,我輕輕的在棺沿邊上一打,竟然就這麼華麗的斷了。。在看裡面,再也沒有了其他的東西。
“不會吧,什麼都沒有?只是將棺材扔在了這裡?看這棺材也不便宜呀!!”耳朵看了看,有點氣惱。
隨後就開始在這乾屍的身上,輕輕地翻動了起來,不停地在拍拍打打着什麼。我看着這乾屍的臉,已經縮水的很嚴重了,整個眼窩下陷,成了一個黑色的窟窿,整個牙牀都露在了外面,十分的猙獰。仔細看面部的話,高顴骨,鼻樑骨也非常的高,光禿禿的腦袋,也是讓人十分的不舒服。我看着這臉,總覺得哪裡有些不對勁,就是說不出來。
“小法哥,我發現了這個,好像是一份書信。”耳朵興沖沖的將一本東西遞給了我。
這是一本發黃了的小開本,上面是用蒙語寫的,翻譯過來就是木易扎西德生平錄。也就是說,跟漢人的墓誌銘一樣。
“小法哥,快看一看,這上面是不是寫着什麼寶藏埋在了哪裡。”耳朵興奮地湊了過來。這個時候,穎雅也蹲在了邊上,當然,她應該知道這是一本墓誌銘。
“這本東西,寫的就是這個人生平的一些故事。”
“小法哥,念來聽一聽,一看這種當兵的,就知道謀財不少,指不定他們將搶來的寶藏埋在了哪裡,就等着我們有緣人來呢。”耳朵兩眼放光。
“。。”
蒙古人的描寫風格,和漢族人的描寫風格大不相同,我翻譯的就是一個大概的意思。
他(指的就是木易扎西德)出生在了這樣一個時代,這是一個四分五裂,相互仇殺,相互吞併的混亂時代。自幼就在掠殺中喪失了自己的家園。他像一隻無主的孤狼一樣,在茫茫的大草原上游蕩。渴了,去喝河裡的水,餓了,去吃死去動物的肉。
看到這裡,我的心不由得緊了一下,這種人,一旦成長起來,是非常的可怕的。
正逢大漢招募勇士,他通過了殘酷的考驗,最終成爲了大漢選中的勇士。大汗總共選中勇士三十六名,弒血發誓,終歸一體。世祖十三年,高加索部因爲不滿世祖的統治而聯合數十個部落奮起反抗,雙方在明尼達旗展開了大決戰,結果高加索數十部落盡爲世祖所敗。在逃往高加索的路上,三十六勇士分奮勇追殺,他們夜行百里,一夜之間屠掉高加索部族不管男女老幼,將近一萬三千人,當他們回來的時候,他們的戰馬染滿了鮮血,他們的手中提滿了頭顱。
講到這裡,我也不禁爲他們的冷血而咂舌,完全喪失了人性。耳朵和穎雅也是非常吃驚地看我。
我稍稍的平復了一下自己的心情,接着開始念。世祖以勇悍立威,受部衆愛戴,短短的十年之中,率部征服了整片遼闊的土地。這三十六勇士,身先士卒,組成了最爲兇悍的尖兵。幫助世祖建立了長達數十年的大帝國!!
“小法哥,世祖是誰呢?還征服這裡,征服那裡,感覺非常的奇怪。”耳朵在一旁不解的問道。
“世祖就是元朝一統天下的大漢忽必烈,成吉思汗的孫子。”
“這麼厲害,這個人就是三十六勇士之一了,這三十六個勇士真的那麼厲害?好像世祖打天下還要靠他們。”
“有可能真的有。我在野史上好像看到過,話說只靠蒙古騎兵,並不能征服天下,但是元世祖忽必烈卻一直打到了歐洲多瑙河流域。那本野史上就記載,元世祖有一隻神秘的部隊,夜間穿梭,沒有人能看得清楚他們是什麼樣子,他們好像會飛,他們無懼刀槍,甚至可以將一個人活活的咬死,他們的兇殘,摧毀了所有人的意志。”當然,野史的話,不能全信,也不能不信,這支神秘的部隊,看來是有的。
“這麼神,還刀槍不入,還咬死人,這麼殘忍的人,到最後也沒有把財寶藏在哪裡告訴我們。是不是就死了這十二個,剩下的那二十四個,都把財寶卷走了。聽完剛纔他們所做的,簡直是毫無人性。今天我就替天行道,不是咬人麼,拔光你的牙!!”耳朵恨恨的說道。走上前去,就開始掰那個乾屍的嘴,我覺得十分的不妥,但是又覺得這幫人,太過冷血而已,就沒有阻止耳朵。
“咔嚓一聲。”就看見耳朵坐在了地上,臉都發白了。
“這*什麼東西!!!!”他指着那具乾屍的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