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番外之林榮棠的遺書
林榮棠判的是死刑, 緩期兩年執行,但是在坐了一年牢後,他身體就不行了。
據說他自己也沒什麼求生意志, 並不願意醫治, 也就沒向監獄警察申請看病, 開始甚至還瞞着, 等發現的時候, 已經病入膏肓了。
林榮棠通過監獄管理人員傳出消息,說是想最後見一見冬麥。
傳出這個消息的時候,沈烈的新型布料銷量正好, 成立的合資服裝公司創建了三美服裝品牌,正熱火朝天地在全國商場鋪貨, 工廠加班加點幹, 忙得要命。
冬麥自然並不想搭理, 最近她太忙了,也沒多想。
誰知道過了七八天, 就傳來消息,說林榮棠沒了。
沒了是什麼意思,冬麥反應了下才明白,是說林榮棠死了。
其實林榮棠已經被判了死刑,他早晚要死的, 但是突然聽到這麼一個人已經死了, 還是有些意外。
冬麥和沈烈提了這事, 沈烈也沉默了一會, 他想起過去許多事, 也想起小時候。
其實小時候的林榮棠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孩子,只是比普通男孩子更白淨一些, 更瘦弱一些,那個時候,沈烈和人打架,林榮棠是那個跟在後面的。
印象中,稍微大一些,林榮棠變得內向了,不愛和人說話。那個時候南邊河裡以及村裡池塘經常因爲下雨儲滿了水,夏天男孩子都會去游泳,但是林榮棠從來不去,當時大家就覺得他膽小,他怕髒,有的還笑話他是一個大姑娘。
每當這個時候,林榮棠會氣得臉皮漲紅,咬牙瞪着大傢伙。
大家也就是一笑而已,誰也沒當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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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回想起來,一切從那個時候就開始了吧。
其實林榮棠很聰明,也正因爲聰明,小心地掩飾着,所以小夥伴們都不知道,甚至於他家裡人也不知道。
在他從男孩變成少年的關鍵幾年,大家忙着幹活掙工分,忙着搞運動,忙着學習思想,林家有三個男孩子,誰會特意關注其中一個男孩子的異常呢。
林榮棠有強烈的自尊心,不惜一切手段也要遮掩住自己的秘密,但是劉鐵柱和孫紅霞在一起,還把林榮棠的褲子扒了,大庭廣衆之下,將一切的秘密暴露出來,讓村裡人圍觀嗤笑。
別說林榮棠那麼脆弱敏感,這件事換任何一個人都受不了,沒一頭扎進水裡把自己淹死都是心理強大了。
林榮棠怎麼會不恨,他恨死了劉鐵柱,怎麼也要報復劉鐵柱。
他那樣的人,死都不怕,是抱着同歸於盡的決心了。
沈烈想起這些,苦笑了一聲:“其實他這個人可恨,卻也可憐,那些年,如果有人稍微拉他一把,也不至於淪落到這個地步。”
只是一切都太晚了,農村三個孩子的家庭那是把孩子當豬養的,又沒什麼文化,不懂心理,也不知道關注孩子的身心發育,誰會在意這個?而他作爲小夥伴,那個時候年齡也小,根本不會有這個見識。
待到他當兵回來,見識多一些了,林榮棠的三觀已經成型,已經沒有什麼機會把他拉回來了。
冬麥聽着這話,卻再一次想起那天傍晚,那個晚霞如血的傍晚,一年的夫妻,他但凡說一句實話,她就陪着他走到這輩子盡頭了。
她是應該慶幸,還是應該遺憾?
冬麥想着,如今或許更多是感激吧,感激他放自己一馬,纔有了這輩子自己和沈烈的緣分。
應該說,那個時候的林榮棠也還單純,他沒算計到人心,也沒算計到自己的一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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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關於林榮棠這個事,聽到消息,之後也就過去了,不會再想起來了,但是那天,冬麥偶爾遇到了戴向紅。
戴向紅最開始並不想離婚,觀念上她沒那麼激進,她覺得有個男人在那裡大差不差地過日子就行了,反正也別有什麼大指望,就當他是一個機器人,不離婚自己兒子好歹有個爹在那裡支棱着,不至於讓人家說兒子沒爹。
可是後來林榮陽做生意一敗塗地,且不聽勸導,戴向紅考慮到兒子的將來,到底還是離了。
戴向紅自己是護士,後來成了護士長,趕上醫院改革,她承包了醫院的一些護理業務,倒是收入不錯,後來還向冬麥打聽着,跟着買了一套商品房,這樣她就有兩套房子,算是落下一些資產,孃家再幫扶一把,日子過得滋潤。
她遇到冬麥的時候,倒是好生說了一番,她兒子和滿滿同歲,現在也上初中了,學習很一般,她打算讓孩子上中專,這樣以後分配到醫院裡,也算是有一個鐵飯碗。
“再不能像他爸一樣不爭氣,混到去修自行車,說出去丟人。”
戴向紅說了一番後,倒是提起來林榮棠,嘆了口氣:“對了,有一封信,上次我碰到林榮陽,說是林榮棠留下的,要給你的,不過他們家也不好意思來找你,就隨手塞給我了,讓我遇到你就給你,我也沒當太回事,今天才想起來。等會我騎車子回家,把信給你。”
說着,戴向紅又道:“上次我去市第一醫院進修,聽人偶爾間提起來,據說是在國外做了手術,吃了藥,就爲了能真正像個男人,不過他在國外吃的藥不知道是什麼人研究出來的,也不知道里面加了什麼奇怪成分,反正吃了對他自己身體傷害也挺大。他進了監獄,斷了藥,就不行了,身體也垮了,進了醫院沒多久,熬不住,半夜趁着護士不注意,自己用輸液的塑料管勒着自己脖子,把自己活生生勒死了。”
一般來說自己勒死自己不容易,因爲到了最後都需要使勁勒,可喘不過氣人下意識會反抗,所以勒死自己挺難的,但是林榮棠卻硬生生把自己勒死了,這就意味着他斷氣的那一刻都是清醒的。
提起這個,戴向紅倒是有些感慨,要說林榮棠這個前小叔子,也真是作惡多端,什麼壞事都讓他做盡了,但想想又覺得實在是可憐。
本來好好的人生,不至於大富,但也不至於受什麼罪,結果就因爲身體先天殘缺,就把一輩子過成這樣了。
只能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可恨之人他又有可憐之處。
到了傍晚時候,戴向紅把信遞給了冬麥。
冬麥接過來,那是監獄統一印刷的信封,信封是封起來的,白封信上已經佈滿了污漬。
戴向紅皺眉說:“林榮陽給我時候就這樣了,他修車子,手不乾淨,反正給我就髒兮兮的。”
冬麥便道沒事。
那封信很薄,裡面應該就一頁紙,戴向紅走了後,她打開來,裡面便是林榮棠的字跡,字跡如人,清秀單薄。
“冬麥,你好
我不知道你是否能收到這封信,但我還是想寫。
這兩天我總想起以前咱們在農村燒大鍋時的煙囪,傍晚時候,各家各戶的煙囪裡都往外冒煙,那煙會變幻出不同的形狀,我會和沈烈他們坐在村邊的石頭上看煙,有的煙像一條龍,有的煙像一條溪流,還有的會堆成大樹的形狀。
可是無論它們變成什麼樣的形狀,最後終究會消失,風一吹,散了,散到天空中,什麼都沒有了。
那個時候,還不識字的我心裡便會涌起一陣自己都不明白的悲涼,會惆悵起來,不明白本來帶給我們歡樂的煙怎麼就散了,它們去哪裡了。
長大一些,我們上學,讀書,我們抓蝦抓魚乾農活,我不再想起這個問題,也沒有時間想起。
彈指一揮間,我已經三十七歲了,三十七歲的我,躺在沉悶昏暗的病房裡,面對着慘白的牆壁,又想起來曾經困擾我童年多時的問題。
依然找不到答案,但我卻明白,我就是那麼一縷煙,懦弱無助,生時無論變幻成怎麼樣的形狀把自己裝扮起來,死的時候也就是風吹一下罷了,風吹一下煙消雲散,再沒有半點痕跡。
多麼可悲,我一直努力地生存,拼盡一切維護着我那點可憐的自尊,掙扎着想在這個世界留下一點屬於我的痕跡,但是到頭來,卻讓自己成爲這個世界最大的笑話,卻讓自己的醜陋和缺憾人盡皆知,就好像我所有的努力都是註定了沒有結局。
我要死了,我很清楚地知道這一點。
臨死前,我多想和人說說話,
我的家人們以我爲恥,我的鄉親們把我當成一段樂子。
我是如此無恥陰暗,如此醜陋惡劣,但我還在呼吸,我還活着,我依然是一個人,作爲一個人,我還是想說說話。
說給一個我在意的人,哪怕我的這些話在你眼裡依然是一個笑話。
冬麥,請原諒我那一天挾持你,我絲毫沒有想傷害你的意思,我知道自己骯髒,但自私依然讓我拼命地想向你靠近。
那個時候我想帶着你一起離開,我太孤獨了,陪伴在史密斯太太身邊幾乎耗盡了我所有的生命。
只是我自己心裡也明白,窮途末路,一切都是徒勞的掙扎而已。
我就要死了,我死不足惜,自己也沒什麼遺憾。
唯一遺憾的就是對你了。
對你,我愧疚難受,年輕時候不懂事,做錯了許多事,讓你受了委屈,現在懂了,卻已經晚了。
不止一次想過,如果那個時候告訴你真相,是不是就不一樣,憑你的性子,一定會傻傻地陪着我,陪我一輩子吧。
冬麥,我後悔,卻又不後悔。
你是一個好姑娘,沈烈這個人也不錯,你們過得很幸福,你這樣的姑娘,值得幸福,也應該得到幸福,總比就那樣陪着我一個殘缺的人一輩子毫無指望要好。
但我還是會想,如果有下輩子多好。
如果有下輩子,我祈求老天爺讓我當一個完整的男人,讓我有機會去追求你,我一定會對你好,拼盡全力地對你好,讓你成爲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冬麥,我又想起來最初見到你的時候,你那麼青澀美好,像是半藏在桃葉中的青澀桃子,散發出草和木的清香。
那時候一切都很美好。
只是我們終究回不去了。
冬麥,我的手沒有力氣了,寫不動了。
冬麥再見。”
信下面用顫抖的字跡標註了,1995年5月17日。
冬麥算了算時間,那是林榮棠自殺的前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