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藍到達都耀的別墅外頭的時候,天已經黑了。更多精彩小說請訪問李胤大致將白秀的情況大致都跟他說了一遍。他沒有立即就下定論,先去了樓上看白秀。
白秀已經醒了。醒過來的時候,看到李胤也沒那麼大情緒了,看到都耀則更是跟看個親人一樣。不過後來她才知道,白秀哪裡是不記仇了,她只是睡了一覺,就又糊塗了。
都耀坐在她的牀邊,跟她有一搭沒一搭地聊着天,珈藍則站在一旁,摸着自己的下巴,在打量白秀。單單從白秀的身上來看,她身上好像並沒有什麼奇怪的東西,也沒有鬼氣,但是如果就說是蛟龍那第N代基因鎖造成的後果的話,這也顯然不可能。
李胤撞了撞他的手肘,給他使了個眼色,兩個人從房間裡頭走了出來。
“誒,看出來什麼了?”
珈藍搖搖頭,“她沒有被什麼不乾淨的東西附身,不然連你也能看出來異樣,我看她很有可能真的是受什麼刺激了,或者是吃了吸入了什麼不該有的東西,導致迷了心竅。”
“那怎麼辦?”
“她上次出任務,從什麼地方回來的?”
孩子,應該不是主因。如果說她吸入了什麼東西的話,也就只有上次她出任務時去的地方了。李胤在他到來之前就已經打過電話問莫尋了,莫尋沒說出個具體的地方,只說是在雲南那一片地方。
那地方,平靜的地方平靜,不平靜的地方想平靜也平靜不下來。白秀去了那種地方,也不知道到底遇到了什麼事。
“雲南。”
李胤說完,剛好裡頭的都耀也出來了,雖然沒說話,但那臉上的表情,看着就是在等珈藍的答覆。
“她現在的情況,根本就不是保不保孩子的問題,而是她能不能活下來的事兒。她臉上的黑氣越來越重了,如果還想不到辦法解決的話,她活不過一個月。”
珈藍的表情也是嚴肅非常,並不是在開玩笑。
李胤閉上眼睛,沉吟了片刻,轉而睜開眼睛問珈藍:“那我們現在該怎麼做?怎麼做才能救她?”
“只要是我能做到的事情,無論你開什麼條件我都能答應,只希望你能救她一命。”
都耀也這麼說着,看着珈藍的目光裡,帶了一絲懇求。
他也是驕傲的人,能說出這麼一句話來,已經是他的底限了。
白秀是李胤的朋友,本着愛屋及烏但又護短的性子,他自然會幫一把她,但是,該明算賬的還是要算賬。
“她的事我會看着辦,至於條件,等我想到了我再跟你說,我想都先生你不會賴賬的是吧?”
都耀點點頭。
珈藍說完讓都耀去拿了一杯茶,咬破自己的指尖,滴了一滴血到那個杯子裡,然後遞給都耀,說:“這杯水你拿進去給她喝了,先穩定住肚子裡那個,不然兩邊都鬧騰起來,會死人的。”
他煞有介事地說道,就在都耀進去後,李胤戳了戳他,問:“我們接下來該怎麼辦?”
“去雲南。”
珈藍揚了揚嘴角,看到李胤低垂的後腦勺,伸手摸了摸她的腦袋。
“珈藍,白秀她,不會真的有事的對吧?”
“這不好說,但她的壽命絕不是隻剩一個月而已。”所以,他才能出手救人。
他湊到李胤的耳邊這麼說着,然後帶着李胤往外頭走。如果要去雲南,當然是越快越好,還有一些裝備也都要置辦,今晚就去準備,當然是最好的。
李胤被他帶着往外頭走,等人都坐到車裡了,纔想起來自己剛剛在房門外頭還想說什麼來着。
“老闆,要是這件事情了了,你跟那都耀開的條件,該不會是要端了他的身價吧?”
珈藍挑挑眉毛,不置可否。
所謂奸商,無奸不商才叫商人。
更何況,百鬼客棧也該好好裝修一下了。
李胤默然。臨走前,給都耀打了一個電話。
白秀她是不能帶着她一起走了,只盼着都耀還能有點良心。
“還有,那個引產的藥,你要是再給白秀用的話,我能把你弄得跟木念珠的下場一樣,你信嗎?”
她掛了電話,珈藍一臉嫌棄地看着她,說:“木念珠那下場,就你,能弄得出來?”
李胤一巴掌拍在他腦門上,說:“好好開車!別廢話!”
她說完,轉頭看向車外。珈藍撇撇嘴,摸了摸自己的頭,乖乖開車。而李胤,卻在車門的旁邊,找到了一些刮痕。她看得出來,那是打鬥的痕跡。所以,珈藍之所以來得這麼遲,是跟誰在車裡打過一架了嗎?
李胤看着車窗上的映出來的人,猶疑了一下,還是決定將這些事情暫且擱下。
兩人買好了東西,只一個晚上,天亮了,李胤跟珈藍也就隨着客棧來到了雲南的怒江傈僳族自治區。李胤今兒個起牀的時候,還說這時候也不早了,這太陽怎麼一點也沒出來,結果出來一看,珈藍居然把客棧直接駐紮在了一個巖洞裡。
巖洞很大,周圍空蕩蕩的,連水滴從頂上滴落下來的聲音都聽得一清二楚。
她走出去一看,外頭是陰沉沉的天氣,從巖洞往外頭走,就是一條冰凍了的江流。這山裡頭的冷氣那可是純天然的,李胤走到外頭沒一會兒就受不了了,拿被子裹住自己,坐在客廳裡頭等珈藍下來。
這裡是少數民族的自治區,大概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少數民族。珈藍選擇停在這個地方,也是爲了避嫌。這地方也就這麼大了,要一夜之間突然憑空冒出來棟格格不入的房子,那不招人的猜忌懷疑那纔是奇了怪的。
珈藍沒過一會兒也下樓了,手裡捧着一卷竹簡,估計是在研究着什麼。或許是年代真的太久遠了,李胤看那上頭的字,不是隸書也不是什麼篆書,看起來,反而更像是甲骨文。
“竹簡上寫了什麼?我好像看到一個什麼‘王’字,這個東西,跟白秀的事情有關嗎?”
李胤也算不容易了,能從一堆亂七八糟的字裡頭認出來一個字。珈藍將那竹簡攤在桌子上,一字一句跟李胤解釋道:“這三個字,是太陽王。這個太陽王,應該是當初生活在這裡的一個部落的首領,太陽是他們部落崇拜的圖騰,所以他們的王便取了這個名字。”
在那個部落裡,太陽王是神一樣的存在,他統領着人們戰勝了敵對部落的侵襲,在災荒的日子裡頭帶領人們找到了糧食,還教會了這裡的人如何建屋生活,開荒種地。說起來,倒是跟常說的炎帝神農差不多。
但這太陽王卻並不是事事都好。他統領了這個部位有百餘年,在當時,一個人能夠有五十餘年的壽命已是稀奇,更何況是普通人兩倍的年齡?而這太陽王之所以能使自己的壽命不斷延長,則是因爲不斷食用嬰兒之腦髓才得以促成的。
雖然他戰功赫赫,帶領部落不斷統一壯大,但人們尊他敬他,更多的卻是怕他。因爲生怕哪一天,他吃孩子,就吃到自家頭上了。終於有一日,不滿他殘忍弒殺品性的幾個部落的年輕人,設了計謀,將太陽王殺死在自己的住處,然後對外宣稱太陽王完成了天神交託給他的使命,所以被天神給招走了。
“原始人民真就這麼好騙?”
“就算明知道不對勁,他們也不會說出來的。對於那會兒的人來說,繁衍生息纔是重中之重,那太陽王天天吃嬰兒,這部落裡的人生的速度都趕不上他的胃口。你知道當一個部落連一個新生兒都沒有了之後,那些人的恐慌嗎?沒有嬰兒,沒有孩子,對他們來說,就是滅亡的徵兆。與其等着全族被滅,不如殺了一個王,再捧一個王上去。”
李胤點點頭,對此也沒有什麼異議。只是……
“你提到這個太陽王,難道跟白秀的事情有關?”
珈藍點點頭,說道:“你也打探清楚了,白秀來到這裡,是爲了運送一件剛從地下上來的抹額。照片有嗎?”
李胤點點頭,掏出手機放大了那張照片。
這也是莫尋特例傳到她手機上的,這種東西,除了買賣雙方還有中間人跟莫尋以外,其餘人是根本不能看的。
本來一塊綁在額頭上的破布,也是沒什麼好看的,但這塊抹額卻不一樣。抹額是用極細的金線所繡成的,質地柔軟,就跟絲綢一樣,而在那抹額的中間,還嵌有一顆鮫珠。
這樣的東西,要是一個不小心處理不好了,剛從土裡帶出來的時候就會被毀了,也是因爲這樣,莫尋纔派了經驗豐富的白秀過去。
“看到上頭的鮫珠了嗎?”
珈藍指了指圖片上中間的那個地方。因爲土壤還沒有全部被清理乾淨,他所指的地方看起來烏漆抹黑一團,髒兮兮的。李胤盯了好久,纔看出來那東西是什麼。
那是用金線繡出來的一個太陽的形狀,而那鮫珠,則被包裹進這個繡出來的“太陽”裡頭。
太陽,太陽王……
“這東西,是那什麼太陽王的?”
珈藍點點頭,“這太陽王,雖然是被人刺殺死的,但是對外,該要有的禮節還是要有。他被部落裡的人厚葬了,就葬在這裡的某一處地方。部落的人怕他心有不甘,魂魄不得安寧,特意給他用了當時最好的陪葬品,將他裝飾一新。我估計,白秀是到過他的墓裡頭了。”
李胤心裡咯噔一下。
這下墓這種事情,他們可是從來都不幹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