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的參觀了一圈,馮醜向殷勤的法律實習生說道:“我需要一個事務律師,幫助我草擬一份僱傭契約,並協助我對契約進行司法公正。”
實習生說道:“跟我來,先生,我會爲您介紹一位非常優秀的事務律師,他一定能讓您滿意。”
實習生帶着他來到一樓左側樓道盡頭倒數第三個辦公室,敲了敲門。
“請進。”聲音聽起來很年輕。
實習生推開門,將馮醜請了進去。
這是一間很簡潔的辦公室,在辦公室的中間擺放着一個相當寬大的辦公桌,辦公桌被漆成棕紅色,後面坐着一個年輕的律師,他穿着黑色夫拉克禮服,裡面是米黃色的“基萊”,頭上帶着灰色的髮套。
在律師的身後,是寬闊明亮的窗戶,窗戶左右的牆壁前,擺放着兩個和辦公桌同樣顏色的書架,書架上放滿了書籍。
在辦公桌前方,律師的對面也擺放着一把椅子,年輕律師在馮醜走進來後,站了起來,指着對面的椅子說道:“請坐,先生,請問有什麼可以爲您效勞的?”。
馮醜回頭遞給實習生一枚克朗,表示感謝,然後他走到辦公桌對面,伸出手,對律師說道:“李奧,李奧·安博裡特男爵。”
在城市紳士階層中,律師無疑屬於上層建築,作爲一個外地貴族,馮醜覺得他必須對這些操弄法律的本地人,保持一些尊敬。
律師並沒有因爲他男爵的頭銜而有所動容,他伸出手和他相握,微笑道:“原來是位尊敬男爵閣下,我叫扎克利,扎克利·勞倫斯,很榮幸能爲您效勞,您需要辦理什麼業務?”
兩人握手後,雙雙入座。
馮醜道:“我需要和薩爾瑪之劍傭兵團簽訂一份僱傭契約,需要您幫我擬定一份法律文書,並且由您出面和對方的律師進行交涉,並負責後續文書的司法公正。明天早上九點,我和對方約好,在西區法院門口見。”
扎克利律師聽完他的要求,說道:“很簡單的業務,完全沒有問題,現在說說我的收費標準,我一般按照時間收費,標準是12克朗一個小時,如果您能接受我的收費標準……”
說到這裡,他將一張文書向着馮醜推了過來,說道:“……就請簽了這份契約,我們的業務就正式開始計時。”
聽了對方的收費標準,馮醜忍不住罵了一句我操!心說怪不得人們都說律師是不拿刀的強盜,12克朗一個小時的服務費,別說平民,就算是體面的中產階級也有些受不了啊。
根據馮醜這段時間的觀察和推算,這個世界,一皮士的購買力差不多就相當於地球世界的一塊錢人民幣,12克朗等於1200皮士,也就是1200塊人民幣,一個小時啊!
一個像馮醜這個等級的普通傭兵,買一天的命,大多時候也掙不到這麼多錢,而這位年輕的律師,只需要動動嘴皮子,寫寫文書,一個小時就能賺這麼多!
不過馮醜對此並不感到意外,律師,公職人員,銀行職員,公司高級職員,這類人,本身就是城市中產階級的主力軍,律師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馮醜並沒有就價格提出異議,這不符合他貴族的身份,再說了,12克朗對現在的他來說,真的只是一筆小錢。
馮醜將文書讀了一遍,便拿起桌上的鵝毛蘸筆,在落款出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接下來,馮醜詳細說明了自己和薩爾瑪之劍的僱傭事務,並且拿出了自己打算用來抵押的亞都尼斯的那座莊園的產權文書,這文書上有着財富女神的神力標記。
這個時候,這位律師表現出了他收12克朗一小時的價值,這傢伙竟然還是光輝之主的牧師,儘管只是見習牧師,但已經足夠施法分辨出財富女神神力標記的真假。
光輝之主允許律師和法官等職業人員兼職自己的牧師,就像奧術之神會允許魔法師兼任自己的牧師一樣。
確定了抵押財產的真實性,扎克利律師開始起草法律文書。
經過幾次協商和修改後,文書被兩人敲定,馮醜再次和對方確定明天早晨九點西區法院門口見面,便告辭離開。
第二天一早,馮醜換上一身低調而又華貴,足以彰顯自己貴族身份的正裝,前往西區法院。
卡薩蘭卡一共分爲九個區,分別是東、南、西、北四區和東南,東北,西南,西北四個區,再加上一個中區,每一個區都有一個獨立的地方法院。
奧文戴爾帝國的司法系統十分簡明,分爲三個等級,既初審法院,上訴法院,和帝國最高法院。
卡薩蘭卡西區法院,就是一個初審法院。
初審法院,顧名思義,就是進行案件初審的法院。初審法院的法官又有兩種,一種是事務法官,一種是初審法官。
事務法官和事務律師差不多,只負責一些諸如契約簽訂,協議離婚,公司開辦等不用庭審的法律程序,他們無權主持庭審,但可以作爲主審法官的助手參與庭審。
按照奧文戴爾的慣例,法官一般都是從律師中甄選,而事務法官是唯一一種,會在事務律師中甄選的法官。
初審法官是初審法院中主持庭審的法官,只有訟務律師纔有權被提名爲初審法官。
初審法官又被稱作巡迴法官,這是因爲,爲了避免司法舞弊,初審法官每隔一段時間,都會被在不同的初審法院之間調動。
上訴法院,顧名思義,就是不服初審法院庭審結果的的當事人,提起上訴的機構。
上訴法院的主審法官被稱作上訴法官,他們是法官中的中流砥柱,上訴法官有權調動初審法官和事務法官。
只有擁有十五年以上的法庭辯論經驗的資深訟務律師或者五年以上初審法官經驗的法官纔有權被提名參選上訴法官的職位。
帝國最高法院只存在於首都奧文戴爾市,是奧文戴爾帝國的終審法院,最高法院的主審法官即爲大法官,大法官由帝國首相提名,帝國上議會審議,最後由帝國皇帝批准任命,根據慣例,只有大律師,或者擁有十年以上庭審經驗的訴訟律師纔有資格被提名爲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