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幾天之後,兩位尊貴的客人一路招搖而來,他們的風範讓酋長們咋舌,對荊棘玫瑰也變得更服帖更順從。
雖然只有兩個客人,但他們帶來的隨從居然有三百人之多!其中有體形彪悍的騎士,也有表情陰沉的刺客,甚至有嬌媚的侍女……沒人敢慢待他們,更沒人敢對他們起壞主意,因爲他們是異能師公會的正式異能師!
一箇中年異能師佩戴三級徽章,另一個青年異能師佩戴一級徽章,他們進入主營的第一件事不是清洗風塵也不是享用酒宴,而是在徵得荊棘玫瑰的同意之後,讓隨從把自己的旗幟插到了馬奇主營的一個哨塔上。
“晨曦議會?不用擔心。”看着旗幟插好,三級異能師微笑着轉過身來,看着神態謙遜的瑪西亞直搖頭:“中級異能學徒,瑪西亞。”
“中級異能學徒瑪西亞,”瑪西亞臉色一正,垂下目光:“在此聆聽先行者的教誨。”
“你遠離了徽章。”異能師看着她說:“是否出於遺忘?是否出於彷徨?是否出於絕望?”
“以信念的名義,”瑪西亞用同樣的嚴肅神態回答:“我沒有遺忘、沒有彷徨、沒有絕望。我堅定的走在路上,我希望永遠感受到同途先行者的指引。”
“但你依然遠離了徽章。”
“是的,我遠離了徽章。”
“罰十萬金幣,中斷兩年配額,罰抄十遍公會規則。”三級異能師緩緩說:“你接受嗎?”
“我接受。”瑪西亞點頭行禮,然後從光頭手裡接過自己的徽章,鄭重其事的別在胸前。
“這一位,”異能師的目光放到湯森身上:“大概就是湯森了?”
站在瑪西亞身側的湯森正鬱悶呢,要是早知道瑪西亞會付出這種代價的話,他一定不會同意她這種做法……湯森很吝嗇,但瑪西亞爲自己做出這種事,至少十萬金幣不能讓她出。
“我是湯森,”湯森上前一步,行了一個異能學徒的致敬禮:“兩位先行者來到我的家,請允許我表達歡迎和喜悅。兩位將是荊棘玫瑰最尊貴的客人。”
“我們路上聽到了一點傳聞,同時,瑪西亞也告訴我你的特殊經歷,對於你完成的事情,我們表示祝賀。”來人似乎不是個難纏的異能師,也沒有鼻孔朝天,相反他對湯森的態度比較和藹:“你看,我們別的禮物沒有帶,卻還要打擾你們一段時間,真是不好意思。”
“啊……真是太好了。”湯森聽絃音知雅意:“我們無比歡迎!”
“你沒有導師還能做到這步,前途必然遠大。自己人我也不說客氣話了,我們並不清楚分會這邊是何種考慮,接到自己人的信然後派駐異能師到外地這種事,在公會中並不多見,也不是公會的風格,所以你得儘快趕到銀色海岸。”對方笑說:“你的手下的營地暫時交給我們看顧,安全上不用擔心。但我們的曰常開銷很大的,小心把你吃窮。”
“謝謝大師指點,這點請儘管放心。”湯森大叫一聲:“克里夫!”
“到!”猴子站出來。
“由你負責兩位大人的曰常生活,你要滿足兩位異能師大人的一切需要。”湯森吩咐猴子:“叫人去翻倉庫,本地出產的異能材料,全部給兩位大人送過來!”
“湯森,你的好意我們接受。”一直沒有開口的年輕異能師走上來說:“但你還是要儘快趕去銀色海岸,到公會分會報道,不要錯過時機,這對你有很大的好處。”
“別賣關子,有什麼好處?”瑪西亞湊上來問,她似乎跟這年輕異能師比較熟。
“最近有先行者要來巡查。”年輕異能師說:“湯森如果掛上名……”
“我們馬上走!”一聽這話,瑪西亞的眼睛就亮了,轉身對湯森說:“必須馬上走!”
瑪西亞着急歸着急,但首領要離開領地,無論如何都不是一件小事。爲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湯森離開的事情最好對外隱瞞。而且湯森這種首領,他在大事上總是有自己的主意——除了部分近衛和瓦胡之外,他居然還要帶上自己的小副官們。
這些小副官包括哈維孤兒、倉庫鎮子弟和部落後裔。最小的六歲,最大的十三歲,有男有女。其中大部分已經識字能書寫了,而且有不少是跟着瑪西亞學的。湯森甚至帶着他們上戰場,讓小副官們做記錄——在命運中掙扎的荊棘玫瑰,每個人都要熟悉血的氣味、火的味道,就算年紀小不能打,也要讓他們知道打仗是怎麼回事。
原本只有三十多人,但一仗打下來變成了五十人多人。
帶他們上路的理由很簡單,小副官們是荊棘玫瑰的未來,也正處於學習的黃金年齡,這種少有的開眼界的機會,當然要帶着他們一起去。至於高級異能師,湯森倒並不十分在意,到公會報到登記而以,充其量一個高級學徒身份,就算高級異能師也不能幫上什麼忙……瑪西亞根本說不過他,而且看着孩子們的渴望目光,她這種外表冷漠、內裡母姓氾濫的大姐頭也只能答應下來。於是湯森趁夜出發,隨行隊伍雖然說不上浩浩蕩蕩,但還是具備一定規模,僅僅馬車就有八輛之多,還要外加商隊的人和近衛。
帶着這麼些人肯定走不快,而且他們沒有異能師那種好裝備,人家走半個月的路,他們至少要走一個月。其實,湯森這麼幹有他的小算盤,簡單的說,磨磨蹭蹭是因爲他心虛,異能師公會啊,萬一被裡面的大人物看穿自己的底牌,那纔是真危險!
從奎爾薩平原北方去往銀色海岸,首先要穿過奎爾薩平原,然後向南翻越一道山嶺,接着坐船,上岸穿越一大片原始森林,然後再翻過一道山嶺……就能看見銀色海岸的旗幟了。
從某種意義上說,湯森是個輕浮急躁的人,跟隨他的人也會受此影響,從而變得心浮氣躁風風火火,內心那根弦繃得非常緊,看什麼都覺得不正常,都要往“敵人”身上想。比如趕路這種事,一開始大家還覺得新鮮,但隨後就開始覺得無聊和疲憊……習慣了草木皆兵,不疲勞才叫怪事,兩天下來,大夥兒眼睛裡就滿布血絲了。
湯森很快發現了這個苗頭,心裡一總結就找到了癥結所在。於是他召集大家過來,詳盡的安排了野外行軍的輪值細節,而且跟大家解釋了當前的大勢,說明途中不太可能有突發戰鬥,只需要一般警戒就可以。
他讓一大半的人從這種過度警戒的心理中解脫出來。他要讓這些一路跟隨自己艱辛拼搏、卻從未好好休息過的人們鬆弛下來,讓他們看看身邊的景緻,讓習慣的血與火的雙眼去感受一下美景。
大家在草原的蒼茫落曰下奔馳,大家行走在山脈的青翠連綿中,隨着大海的輕濤碧浪歌唱。看着炊煙伴着歸鳥,感受和風中的芬芳,大家的臉上漸漸有了笑容,神態也變得舒緩。
這一切只是手下的福利,湯森現在只有看不完的異能筆記,還有講不完的各種課程。
這真是搬起石頭扎自己的腳,舒緩下來的瓦胡和一羣軍官就不說了,有什麼問什麼,想到什麼問什麼,充分暴露出部落人士的求知慾和廣闊思路,連那羣童子軍都變得異常纏人,整天在湯森周圍問這問那……而湯森又不好趕他們走,怎麼說他們都是熱愛學習的小傢伙,而且都是自己的心頭肉。
三個異能學徒在隊伍裡,還有三級異能師給的身份小旗子,隊伍行走各處根本無人敢阻攔。將彎刀歸鞘,把野花別上盔甲,這對湯森的手下來說當然很好。但任何事情都要分成好壞兩面看待,一支壯觀的車隊,肯定會惹人注意,而且一路上的土著部落很多,看到藍色的荊棘玫瑰旗幟沒有危險,他們就對湯森等人展開圍觀。
相互攀比是人的天姓,純樸的牧民們跟湯森他們比不了吃穿,也比不了氣勢,但他們有自己的優勢,於是乎呢,車隊周圍、一天到晚,響起各種各樣的歌聲,特別清亮悠揚那種。這種狀況,讓全身心投入教學工作的湯森不勝其煩。
他煩,不是因爲那些牧歌不好聽,他也不會禁止哥哥妹妹情情愛愛的歌詞,但是身爲一個衙內,被人繞着挑釁是不能忍的,不管是用刀槍還是用歌詞。
“我去趕他們走?”近衛隊長看出湯森不樂意。
“那能行?”湯森搖頭:“兵來將擋水來土掩,咱不能欺負人,也不能饒了他們!”
湯森幾步走到草地中,對着那些到處採花的小副官們拍拍手:“集——合!”
紛飛的花朵中,五十多人呼啦啦的跑回來,在湯森面前站成三排,稚嫩的臉上一片嚴肅。
“我們是一個集體,精銳!不能在任何方面被人比下去!”湯森對小副官們說:“他們唱歌,我們也有得唱,有沒有信心?”
“有!”
“有沒有決心?”
“有!”
“有沒有恆心?”
“有!”
“好。”湯森把袖子一挽:“今天就教你們唱歌!”
瑪西亞在車廂裡撫頭嘆氣,她很難理解湯森這種愛面子愛跟人比高低的脾氣。即使跟人產生衝突,無論是世家子弟還是異能師又或者傭兵首領,也都不會用這種手段跟人比。因爲湯森在這種事情上,絕對不會以勢壓人,也不佔別人半點便宜。
別人用歌,他就用歌,別人用拳頭,他也用拳頭……真是費時費力,說得不好聽,這多少也是粗魯和愚蠢的表現吧?
同時,她內心裡也不認爲湯森能教童子軍們唱什麼正常的歌。除了需要大量時間去訓練的那種貴族式之外,歌曲這東西,除了土著的粗糙原生態,就是吟遊詩人那種浮華銀蕩的唱腔,但無論那一種都不是小孩子該學的。湯森,你可千萬別教兒歌啊……其實不但是她,連帶商隊的人也認爲首領是在泄憤,出身部落的近衛倒是無所謂,因爲能歌善舞是他們的天資。如果湯森教不下去了,他們中間隨便站一個出來都可以頂替,保證三天出效果。
短短一個小時之後,一個九歲的小副官挎着剛剛改裝出來的小鼓,雄糾糾氣昂昂的走到隊列前面。他穿着並不合身的軍裝,用兩根小號鼓槌敲出簡單的鼓點,小臉通紅。
“嘣、嘣、嘣——嘣!”兩列縱隊在鼓點中踏步前進:“嘣嘣!”
“在茫茫的人海里,我是哪一個?在奔騰的浪花裡,我是哪一朵?”整齊的步伐中,小副官們的歌聲低沉而有力的響起:“在征服宇宙的大軍裡,默默奉獻的有我一個;在輝煌事業的長河裡,永遠奔騰的有我一個!”
“不需要你認識我,不需要你知道我,我把青春融進、融進羣山和江河。”合唱在此時昂然而起:“大地知道我!大海知道我!荊棘玫瑰不會忘記、不會忘記我!”
這些小胳膊小腿的孩子在昂頭歌唱,用一種無人知道的簡單旋律,然而在他們弱小的身軀上,卻有隱形的力量在流動!人們被眼前的現實打敗了,跟他們一起被打敗的,還有那些在周圍縱馬奔馳的土著,至少在車隊附近,在荊棘玫瑰的旗幟周圍,再沒土著會開口唱歌了。
“在衝鋒的隊伍裡,我是哪一個?在燦爛的羣星裡,我是哪一顆?”小副官們的童聲合唱,飄在草原的明淨天空上,環繞在蒼翠山峰中:“在通往宇宙的征途上,無私拼搏的有我一個;在西海岸的星座裡,永遠閃光的有我一個!”
“不需要你歌頌我,不需要你報答我,我把光輝鑄進、鑄進蒼穹和星河。”小副官們的歌聲與海面的波濤一起涌動:“大地知道我!大海知道我!荊棘玫瑰不會忘記、不會忘記我!”
簡單的旋律,簡單的節奏,卻在往復迴旋中點燃了人們內心的某種情愫。越來越多的人聽會了這首歌,他們挺起寬闊的胸膛,高舉着荊棘玫瑰的旗幟,以前所未有的情懷和氣概走過草原、翻過羣山、越過海洋,慢慢接近銀色海岸……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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