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顧靜雲!
是她!
她燙了大波浪卷,畫着精緻的妝容,上身穿着黑白條紋相間的小西裝,下身也是黑白條紋的西褲,一雙白色的高跟鞋,整個人看起來顯得十分的幹練優雅。而我認識的顧靜雲,黑色的長髮,很少化妝卻皮膚很好,笑容也令人有種如沐清風的感覺,和眼前的這個人完全是不一樣的氣質,說是兩個人也不爲過。
可是,千不該萬不該,不該讓我看見她右耳廓後,一個有點像蝴蝶的紅色胎記。
我和顧靜雲是從小在孤兒院長大的,和她關係也很好,因而她身上的胎記我都記得清楚,她身上一共有兩處胎記,一個在耳廓後,而另一個在大腿內側,一塊青色的拇指大的印記。
一模一樣的臉,一模一樣的身形,甚至連耳廓後的胎記也一模一樣。
我幾乎能夠肯定,這個就是顧靜雲了。
可是……
她不是死了嗎?
她爲什麼會出現在這兒?!
這一晃神,我不小心碰到了邊上的東西,瞬間將對方的注意力吸引了過來。
“誰?!”
一聲厲喝從顧靜雲的嘴裡發出。
我一瞬間晃了,面對着空蕩蕩的房間,竟然不知道從何躲起。聽着腳步聲越來越靠近,我整顆心狂跳着,不敢移動一步。
“砰!”
門被踢開了——
沖鼻的酒精味鑽進我的鼻子裡,我猛地吸了口氣,一下子沒喘過來,劇烈地咳嗽起來。
一隻手迅速覆上我的後背,替我輕輕拍打順氣,好半天我才緩過勁來。
“阿姐,喝點水。”
潤了潤嗓子,我這纔好受些,迷迷糊糊看見沈鈺拿起一塊毛巾替我擦汗,我這才感覺自己滿頭大汗,就連身上的衣服都被汗水打溼了。
“小鈺?”我看着他,腦子還有些暈,“你回來了?你姐夫呢?”
正問着,門就被推開了,只見裴胤拿着手機走了進來,看樣子是剛剛打完電話。
“身上全是汗,好在燒退了。你趕緊給我姐洗個澡,換身衣裳。”沈鈺站了起來,擔心地說。
裴胤走過來,接過沈鈺手裡的毛巾,道:“你書翰哥來了,有些事情我不方便出面,你替我去處理。”
“行。”沈鈺痛快地答應了,轉身離開。
裴胤將我抱進浴缸的時候,我總算徹底清醒。可是先前夢到的那一幕仍然清晰地出現在我的腦海裡,我拉着裴胤看着他,說的第一句話就是:“靜雲沒死。”
裴胤打溼毛巾,替我擦了擦臉:“怎麼說?”
“我夢見她了。”我心情有些低落,“她完全變了個樣子,已經變得我認不出來了。我以爲只是兩個長得一模一樣的人,可是我看見她耳廓後面的蝴蝶胎記了。”
“夢見在哪?”
“我不知道,我只記得是一個廢棄的別墅,因爲那裡有很多爛尾樓。不過,應該是別墅小區,他們的房子結構基本上都是一棟棟的獨立別墅。”
裴胤頓了頓:“我讓人去查查。”
“阿胤,和靜雲一起出現的還有鈴鐺聲,我之前偷聽她打電話,說什麼最後一個,大概,又有人死了。”裴胤說。
“的確有人死了。”裴胤看向我,“還記得白天我們碰到的那個女人嗎?”
“難道是她?不是吧?”連我都知道肯定不可能。
“車禍死的,當時車上還有別的人,其中有個女孩,是她的表妹,剛上大學,條件符合。而且,那個女孩的屍體從太平間離奇失蹤,就在剛剛不久。”裴胤告訴我。
我忍不住握緊了拳頭:“查監控了嗎,想要從太平間離開,就一條路,而且一般都會安裝監控錄像。”
“今天凌晨2點到6點,正好處於維修狀態。”裴胤眸光幽暗,“偷屍體的人,似乎早就知道了這一點,纔會選擇在這個時候動手。”
“凌晨?”我一驚,“現在什麼時候?”
“快天亮了。”
“……我從中午睡到了現在?”我自己頓時覺得不可思議。
裴胤簡單地將我發燒的事情說了一遍。
……
很快,青峰將調查的結果拿了過來。他幾乎調查了A市以及周邊臨近城市所有正在修建或者閒置下來的別墅小區,我看了照片,通過排查法確定了這個地方。
是臨近A市的B市一個位於郊區附近的別墅小區,那個別墅開發到了一半,其中一個開發商突然殺死了自己的妻子和剛滿月的孩子,然後又割腕自殺。
本來,這個地方是個山清水秀的好地方,可是自從那個開發商出事以後,其他的開發商不知是觸了黴頭還是怎的,相繼出現各種狀況,這二期工程還沒完成就相繼跑路,這小區的開發也就被迫擱置了。
相關單位想要徵收這塊地,可是每每準備拆建的時候就會出現很多情況,不是工人被突然掉下來的橫樑砸死,當即血濺現場,就是大半夜鬧鬼,逼瘋了好幾個人,各種各樣的事情發生,也讓原本好好的一個小區變成了遠近聞名的鬼地。
“怪不得,我在夢裡總覺得那個小區陰氣森森的,原來鬧鬼啊。”我恍然大悟。
“嗯,本來還沒有這麼誇張,但是有不少想撿小便宜的人進去再出來,不僅什麼東西都沒拿到,甚至還跟得了失心瘋一樣。去查看的人說,那座小區的風水被人篡改了。”青峰道。
“篡改了風水……看樣子,是懂行的了。”我琢磨着,心裡慢慢浮現一個想法,轉而看向裴胤,“阿胤,我想去看看。”
裴胤看着我。
“我知道,我現在是特殊時期,可是不弄清事情的真相,我心裡會很難受,而且靜雲……我想知道她到底是誰,是我認識的靜雲,還是一個借屍還魂的陌生人。”我拉着裴胤的手,祈求地看着他。
裴胤沒有立即回答我,而是看向青峰。青峰明白了裴胤的意思,點了點頭。
“我帶你去。”裴胤說。
我頓時一喜:“謝謝!”
沈鈺得知我要去B市的時候,一開始是拒絕的,可是最後迫於無奈還是同意了,不過條件是他必須跟我一塊去。我一口答應,吃過早餐就開車去了B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