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緯高她兩屆,因其父親在瑞縣做生意,便插班到她所在的小學讀五年級,和哥哥王悅華一個班級。
他跟哥哥很要好,每次下完課,哥哥的那幫同學總在她家做作業,而每次又數他的速度最快,做完作業,他會信手在門口的水泥地上畫出一道道粗細適中的粉筆線來,畫完格子便教大家一起玩跳房子。她的年齡比他們小,即便簡單的遊戲也不得要領,哥哥總罵她笨,只有他,不嫌棄地帶她一起玩,記憶裡,那次他倆佔的房子最多。
她因此注意到他的手指,筆直而修長,那雙手似乎天生適合持筆,不管是鋼筆、鉛筆、粉筆甚至是毛筆,都寫的那麼漂亮。或許是因他寫着一手好字,常常在學校宣傳欄板書。
那時下午的課程已全部結束,全校都在大掃除,她自告奮勇地要求爲宣傳欄配畫,除了不用忍受塵土飛揚,還因爲有他。
他執一截粉筆,橫豎勾劃,端正的字體在黑板上錯落有致,那粉筆磨擦黑板的沙沙聲,像是一隻纖細的手指在她心頭一撇一捺地鐫寫。
她就在他身旁心不在焉地畫着畫,看到最後的成稿超出了原先設定的版面,佔據了本應配字的地方,她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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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沙的寫字聲戛然而止,她心裡直髮慌,扭過頭見他正在看她畫的畫,他不但不怪她佔了他的地方,反而把自己剛辛苦寫好了的板書毫不猶豫地擦掉了,只爲了留空給她。
後來,他到瑞縣一中讀初一,她漸漸地就總盼着週日,因爲這個時候,他會來找哥哥打一個下午的籃球,然後在她家蹭頓晚飯,偶爾順帶輔導她的功課。那是她最用心的時候,凡是他講過的知識點,她都能舉一反三、融會貫通。
她跟着他的腳步升了瑞縣一中,她讀初二時,他已轉回宜江讀高一。
她和同桌葉宛成了無話不談的好朋友。葉宛不僅長得好、成績好、人緣也好。身爲同桌的她沒少幫她接過男生遞來的情書,也曾很不地道地訛詐過不少男生。她記得葉宛每看完一封信後,有個習慣,會把紙抹平摺疊成一隻紙鶴,用筆標註好日期,放進一個塑料瓶中密封好。她就總在想,葉宛是不是已有喜歡的人了?否則怎會拒絕得那麼幹脆冷靜呢?她就不會這樣做,她曾把收到的情書當着那個暗戀她很久的男生的面給撕了,笑看那名男生在衆人面前羞紅了臉。
那天負責取信的生活委員臨時有事,她自告奮勇地充當信使,在一疊來信中,意外看到有一封信,筆跡熟悉到不可思議,她以爲是自己看走了眼,在那個淺藍色印花信封上寫着漂亮的鋼筆字:葉宛親啓。她不記得當時是懷着怎樣的心情把那份信給到葉宛的,似乎既驚又怕。
偏偏那一次,葉宛讀完信後,既沒有如往常一樣疊成紙鶴,用筆標註,也沒有沉默不語不爲所動,而是輕輕地笑了,笑容羞澀嫋嫋,如三月的一縷春風徐徐吹開含苞的蓓蕾。
她的臉色直髮白,這才知道,原來葉宛心底是有秘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