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紋羊皮袍子?”昊叔鬆開手,心中暗笑,繞似你奸猾如鬼,還不是得喝我的洗腳水?!“你真是天才啊!”
昊叔詭計得逞,心裡分外得意。什麼是最高境界?這就是最高境界!把沈旭之賣了還得替自己數錢。
沈旭之驚魂略定,說道:“怎麼天才了?”
“不是紋刻的傢伙越大,越威猛就越好。你們這個世界裡面,那些大威能的猛獸兇禽早都滅族了。你們根本就沒見過。你知道什麼傢伙最猛嗎?”明顯昊叔在顯擺,對這種顯擺,沈旭之無能爲力。這是實打實的見識問題。雖然兩世爲人,但少年郎的見識和昊叔根本無法比較。
“是什麼?龍嗎?”
“龍?那是華夏的圖騰。不是。威能最大的是蚯蚓。是不是很意外?”一個很八卦的事兒,昊叔說的興致盎然。
“蚯蚓?”
“遠古時期,天地初開,蚯蚓是最厲害的魔獸。最後,一條蚯蚓修煉得道,成就鴻鈞老祖,此後,整個族羣風水氣運用盡,蚯蚓一族便漸漸落寞無名。這話說起來……”
“昊叔,你是我大爺。就紋羊皮袍子了。趕緊動手吧!”雖然沈旭之實質上也是很八卦的人,但這種遙遠到一點關係都沒有的八卦很沒代入感,要是任憑昊叔講下去,少年郎忽然覺得自己人生很灰暗。
“九尾狐啊,當真威猛。你要是能召喚出來九尾狐,嘿嘿,我認爲這事兒有前途。”昊叔一邊準備着,一邊和沈旭之講述着那隻九尾狐的厲害。
草草定了下來,就這樣吧。沈旭之想着,老虎什麼的太俗氣,哪個見到紋個狐狸精在身上?要是真像昊叔說的那樣,倒也不錯。沈旭之還是想把自己最親近的小白狐狸紋在身上,要是有朝一日有一個死了,不管是自己還是那小狐狸,總要留下一份念想。
昊叔手做鶴嘴型,在少年郎還沒感覺的時候,便勢如閃電般在沈旭之後背上點了無數下。雨打沙灘一般,留下無數的墨點,似乎有淡淡的感覺,一陣風雨過後,捲過幾層細浪,風過了無痕。
拍拍手,像是根本沒發生什麼事兒一般,昊叔坐回到茅屋下,抽出菸袋,一邊啪啪抽着,一邊欣賞着自己的作品。看着看着,嘴裡嘖嘖作響,像是在感慨自己這麼多年了還沒有荒廢掉這門手藝,天才的確就是天才。
“完事兒了?”本來已經做好犧牲準備的沈旭之毫無感覺,見昊叔已經回去,應該是完事兒了。又不敢確認,便試探着問了一句。
“當然。我老人家手藝可是在匡羅界第一的紋身高手。這況黎族的紋刻手藝有別出機杼的地方,但難不倒我老人家……”昊叔在顯擺。
不知道怎地,沈旭之今天晚上對昊叔講述革命史很不感興趣。或許是太累了吧。神識掃過,沈旭之看見了自己後背上紋刻着一隻活靈活現的小白狐狸。劃線簡潔明瞭,形態逼真。真和羊皮袍子趴在自己後背上沒有什麼區別。要是說有什麼區別的話,紋在後背上的狐狸,九根大尾巴招搖着,似乎在隨着沈旭之一動,而擺了起來。
而小白狐狸只有一根尾巴。
人嘛,有理想總是好的,老子的羊皮袍子早晚會長出九根尾巴!沈旭之如是想。
“嘖嘖,您這手藝,不去弄點銀子回來養家餬口,都可惜了。”沈旭之讚歎道。“到時候掛一白布牌子,上面寫着只賣藝,不賣身。招搖過市,威風凜凜,羨煞旁人啊!”
“那是。我可是全職業的大師。這都是時間是歲月的積累,你要學,也學不到。”昊叔繼續顯擺着。老妖怪在這一點上的確有着沈旭之無可比擬的先天優勢,羨慕是羨慕不來的。
“沒事兒了吧,沒事兒我回去睡覺了。”沈旭之說道。
“你明天準備去哪?”
“恩,我準備找一處山清水秀的地兒好好修煉。”沈旭之見昊叔正色的問,就把自己的打算說了出來。看看昊叔有沒有什麼意見。“你老人家早點把傷養好,也早一天少拿點我辛辛苦苦積攢下來的寶貝。只要能多活幾年,我也能帶着你多走一些地兒。死了,全沒了。”
“去京城看看吧。我好久沒見過熱鬧了,去看幾天熱鬧,咱們再走。”寂寞的老妖怪天生嚮往着熱鬧,不知道是火系炙熱的緣故還是別的什麼。
“你不着急恢復身體?”沈旭之奇道。
“時間有的是,有什麼着急的?”昊叔不以爲然的說道。“我每走到一個地方都要儘量去看一看,留點念想,以後萬一天地歸附原點,那黑暗無邊的時候,我也得有點東西想一想不是。像你們就輕鬆了,什麼都剩不下。有時候啊,我倒是覺得你們這樣挺好的。不過每次想去找主神,卻又下不了決心。”今夜的昊叔分外的磨叨。
“……”沈旭之想了想,自己去京城有什麼事兒幹。對了,周懷年還託自己把一個什麼東西賣掉,直接順手賣了,也省得過幾年忘了,萬一能見到老周,也不好說話。
“行。明天去京城看看吧。”沈旭之假假的作勢打了一個哈氣,說道:“這回沒事兒了吧,沒事兒我回去了。”
“去吧去吧,本來沒幾年壽數,一小半的時間還用來睡覺。唉……”昊叔雖然唉了一聲,但怎麼都看不出情緒有什麼低落,倒像是在顯擺着什麼。
今夜的昊叔分外愛顯擺。
重新睡去,卻怎麼都睡不好。恍惚之間彷彿又回到了當年逃荒的路上。一路荊棘,一路坎坷。背後一把帶着層層鐵鏽的柴刀,身子比謝稚彤還要柴火。懷裡揣着羊皮袍子,一步一步,走在人間地獄。
沒有十步殺一人,千里不留行的豪俠之氣。只有艱難求生的酸澀苦楚。
遍地災荒,餓殍遍野。隨處可見是奄奄一息,只有眼珠子偶爾還會動一動的半死之人。這些人肚子都漲的很大,那是吃了觀音土的後果。飽是飽了,但很快便被觀音土墜的腸穿肚爛。沈旭之很難理解爲什麼這種類似於毒藥的東西會被稱爲觀音土。用飲鴆止渴,已經不能形容了,至少飲鴆止渴死的一個痛快,但吃了觀音土後,死時悲慘無比。
少年郎沒有吃觀音土,也沒有吃掉懷裡眼睛還沒有睜開的羊皮袍子。那時候小白狐狸還沒有名字,直到有一天,一個雜貨商要用一身半舊的羊皮袍子換小白狐狸,沈旭之猶豫了半晌,最後硬着心腸沒有答應。那之後,便給小白狐狸起了一個叫做羊皮袍子的名字。
每天看着在路上插着草標賣兒賣女的滿臉飢色的人們,沈旭之總是有一種莫名其妙的悲哀。越走到後來,這種事情越是常見。直到有一天,人們不是賣兒賣女,而是開始交換兒女妻子,易子而食。沈旭之覺得自己已經麻木了,麻木到不知道悲哀,麻木到開始爲了活下去無所不爲。
本來以爲自己不管什麼時候都能堅守着做人的底線,但最後,沈旭之堅守下來的,只是帶着羊皮袍子活下去。
每一個寒冬的夜晚,凜冽的北風吹着少年郎淡薄的衣衫,每當那時候,少年郎便會想起那件羊皮袍子。一路上,無論寒冷還是飢餓,無論是疾病還是悲哀,少年郎都揣着羊皮袍子一步一步走了過來。
背後的柴刀一次又一次的砍進每一個試圖把少年郎和小白狐狸當做食物的人的脖子。又一次次的被當做柴刀,砍下被驕陽曬的乾枯的樹枝,準備做過冬的柴火。
流浪,上一世無數少男少女的夢想。沈旭之那時候也曾經夢想自己抱着一把吉他去流浪,走遍山山水水,唱過青蔥歲月。想着那個流浪歌手的情人,就這樣一天一天,直到自己長大。但現實總是讓人崩潰。沒有吉他,只有一隻給自己惹來無數廝殺的小白狐狸。走遍九州大陸山山水水,見過人間最悽慘的生死分別。沒有屬於自己的情人可以掛念,每天想的就是第二天該吃什麼,怎麼能讓自己繼續活下去。就這樣,少年郎長大了。
這一份沉重已經在那些日子裡深入少年的骨髓,化作少年靈魂的一部分。
睡夢中的沈旭之有些悲哀,一滴淚水在眼角流下。羊皮袍子依偎在少年郎懷裡,似乎感受到了那種銘心刻骨的悲哀,伸出舌頭,把那滴淚水舔掉。有點苦澀,但那畢竟是正正真真的過去。
就這麼迷迷糊糊,輾轉反側,直到天將將亮的時候,才睡了一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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