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詩好溫柔解意的模樣:“關係有點亂是嗎?”說話時,她目光一直看着姜九笙,“錦禹姓姜,和我是同母異父,他另外一個姐姐是我繼父和她前妻生的女兒。”
她隨母姓,親生父親去世之後,母親溫書華下嫁給了繼父姜民昌,姜民昌同樣是二婚,與前妻有一個女兒。大抵因爲溫家家大業大,繼父姜民昌入贅了溫家,與她母親溫書華再婚的第二年,生下了錦禹。
姜民昌的女兒和前妻宋培一起生活,溫詩好在年少時見過那對母女幾次,沒什麼印象,只記得很落魄,錦禹卻出奇地喜歡那個與他同姓的姐姐,往來便也就多了。
年歲太久,溫詩好只記得那個女孩叫姜九笙,同搖滾巨星姜九笙的名字一模一樣。
姜九笙安安靜靜地聽完了,然後懶懶地擡了擡眼皮:“爲什麼要和我說這些?”泛泛之交而已,哪裡需要將家底都掏出來。
溫詩好笑了笑,對答如流:“因爲你也叫姜九笙啊,說不定有什麼特別的緣分。”
姜九笙沒有繼續這個話題,比起緣分,她倒更相信事在人爲。
“笙笙。”
是時瑾。
姜九笙脣角彎了彎,尋着聲音看過去。
時瑾從走廊盡頭走過來,到她身邊:“你怎麼出來了?”
“正要去洗手間。”
時瑾牽着她,要帶她過去。
姜九笙對溫詩好說了一聲‘失陪’,便跟着時瑾離開。
秦家六少。
原來,姜九笙的神秘男友是他。
溫詩好站了許久,纔將落在遠處的目光收回,嘴角似笑非笑:真是個謎一樣的男人呢,雖一眼餘光不留,卻輕易教人移不開眼。
時瑾送姜九笙到了洗手間門口,她擡腳要進去,他拉住了她。
“笙笙。”
“怎麼了?”
時瑾微蹙眉頭:“剛纔那個女人,”
他頓住,不知道名字。
姜九笙好笑:“溫詩好?”
“嗯。”他眉頭蹙得更深,“嗯,是姓溫的。”
聽口氣,似乎不太待見。
姜九笙好整以暇看着時瑾:“她怎麼了?”
時瑾想了想,語氣循循善誘,像是建議:“她眼裡沒有善意,如果可以,你儘量別和她往來。”
是沒有善意。
姜九笙也看出來,她從善如流:“知道了。”
時瑾還拉着她,沒鬆手。
“還有話跟我說?”
時瑾頷首:“嗯,等會兒再說,我在外面等你。”
然後,他鬆手,順便把姜九笙外套口袋裡的煙盒拿了出來。
姜九笙:“……”
她都已經三天沒有碰煙了!
回到餐桌,侍應生上了主食,時瑾把姜九笙的盤子端過去,給她將牛排切成小塊,可能因爲外科醫生的職業習慣,牛排被他切得整整齊齊,姜九笙甚至覺得時瑾拿刀的姿勢,很像……嗯,很像解剖。
切好了,時瑾把盤子端給她,他將刀叉放下,用公筷把意麪裡的蝦球挑出來,裝在小碟子裡給她吃。
他忽然開口:“剛纔那個人是秦家的老二。”
難怪戴着手套,姜九笙曾聽宇文衝鋒說起過,秦二少斷了一根尾指,就是不知誰那樣膽大包天,連秦家二把手的手指都敢切。
她詫異:“你和秦家人認識?”
時瑾端起酒杯,喝了半杯,嗓音浸了酒,稍稍醇厚,他說:“笙笙,我也是秦家人。”
手裡的湯匙掉在碗裡,咣噹一聲響,姜九笙募地怔忪,盯着時瑾,目不轉睛。
他握着酒杯的手指,微微發白,小心地問:“生氣了嗎?”
姜九笙搖了搖頭:“沒有。”
她只是訝異,秦家那樣的狼窩,怎麼能養出時瑾這樣子的貴族,她兄長程會不止一次說過,秦家的人,連血都是冷的,是天生的狩獵者。
她不禁想起了時瑾打架時的模樣,確實,與平時溫文爾雅的他大相徑庭。
沉默了片刻,時瑾將杯中的半杯紅酒吞下,緩緩語速:“我母親是被秦行強佔的,她是個很普通的人,只是生得過於漂亮了。”
這是姜九笙第一次聽時瑾說他的家事,像在說他人的事,無波無瀾,眼眸深處只有一片濃重的墨色。
像千帆過盡,磨平了棱角。
“八歲的時候我被接回了秦家,母親帶着我逃跑的時候出了意外。”時瑾停頓了一下,“她去世的時候還很年輕,才只有二十六歲。”
三言兩語,他說得很簡單,語氣裡甚至沒有起伏。
姜九笙張張嘴,想安慰,卻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因爲沒辦法設身處地,她想象不出來,一個八歲的孩子,沒有母親的庇佑,要如何生存,要怎麼隱忍,要吃多少苦頭才能在秦家那樣的龍潭虎穴裡守自己的一隅之地。
宇文說過,秦家原本不止十一個孩子,而是十四個,另外三個都沒有活過成年,事情原委,宇文總結得很簡單,只有四個字,弱肉強食。
原來,時瑾是這麼一路走過來的,在腥風血雨裡,長成了如今讓她歡喜的樣子。
姜九笙始終不說話,端了一杯紅酒,聽時瑾停停歇歇地說着。
“我在秦家待了十年,從八歲到十八歲,學了格鬥,學了禮儀,學了所有秦家人該會的東西。”
他把她手裡的酒杯接了過去,晃了晃,飲下:“十八歲後,就離開了那裡。”
“爲什麼離開?”她好奇他所有的事情,想刨根究底,又戰戰兢兢,怕觸碰到不該碰的東西。
時瑾似乎看出了她的小心,將杯中剩下的小半杯酒遞給了她。
姜九笙一口喝下去,儘量平靜。
時瑾這纔回了她的問題:“人一般久留於一個地方,要麼因爲習慣,要麼因爲牽絆。”他斂了斂眸,遮住眼底的情緒,低聲地說,“那個黑吃黑的地方,沒有任何讓我留戀的東西。”
姜九笙總覺得,不會那麼簡單。
時瑾不說,她也不再問,只是越發擔心:“你走了他們會善罷甘休嗎?剛纔那個秦家老二跟你說了什麼?他是不是——”
時瑾打斷她一個接一個的問題,安撫她:“別擔心,秦家人忙着爭權奪勢,顧不上我。”
姜九笙鬆了一口氣。
“笙笙。”時瑾看着她問,“你會介意嗎?”
秦家是什麼樣的家庭,姜九笙自然也聽說過,毫不誇張地說,秦家的男人,十個裡有九個沾過血的,不是別人的,就是自己的。
可若是時瑾……
姜九笙沒有猶豫:“我不介意。”她說得理所當然,“你只是時瑾,是個醫生。”
何況,介意有什麼用,姜九笙想,就算時瑾是個販夫走卒,或者窮兇惡極之人,她可能也管不了那麼多了。
簡而言之,一句話,鬼迷了心竅。
時瑾大概是喜歡她的回答的,眼裡盈了笑。
“時瑾。”姜九笙問,“你是隨母姓嗎?”
時瑾點頭:“嗯,我母親叫時秋,是個膽小卻很善良的女人。”說起他母親時,時瑾眼裡很溫和,很柔軟。
姜九笙心頭也軟得不像話,支着下巴看時瑾:“你一定很像她。”
時瑾否認了:“我不膽小。”
當然,更不會善良。
“我是說長相。”姜九笙莞爾,“你不是說你母親生得過分漂亮嗎?”
時瑾也是如此,過分漂亮。
他不置可否,說:“我不太記得她的樣貌了,只是聽人說,我長得很像她。”
姜九笙聽着心疼,把碗裡的肉都夾給他吃。
時瑾笑,眼裡融有微光。
樓上左數第二間,同樣是貴賓間,溫詩好晚一步回來,一進門,便看見她那萬年都沒有一個表情的弟弟,皺着眉對着姜九笙寫給他的那張便籤紙,似乎在糾結。
她坐過去:“媽,能幫我續杯咖啡嗎?我有話問錦禹。”
這是支開她呢。
溫書華的性子軟,也沒什麼主見,平時對女兒多半時候都很順從,只是不大放心,走前叮囑道:“錦禹要是不想說,你別勉強他。”
“知道了。”
溫書華這纔出去。
“錦禹。”
溫詩好坐過去,又叫了聲:“錦禹。”
姜錦禹毫無半點反應,眼皮都沒有擡,低着頭把手裡的便籤紙摺好,握在手裡。
溫詩好耐着性子,儘量輕聲細語:“錦禹,你告訴我,爲什麼叫剛纔那個人姐姐?是不是她和你姐姐姜九笙——”
姜錦禹突然擡眸,古井無波的眸子裡滿覆寒霜,一字,一頓:“壞、女、人。”
一雙漂亮的眼睛裡,全是厭惡。
姜錦禹患了八年的自閉症,情緒波動極少,唯獨對她這個同母的親姐姐,有發泄不完的憤怒,動輒便是惡言相向。
溫詩好臉色驟然冷了,哼笑了一聲:“你真跟你那個死去的父親一樣,不識好歹。”
姜錦禹漠然置之,只是將手裡的便籤紙揣進口袋,放好,然後慢條斯理地端起桌上的果汁,擡頭,潑向溫詩好。
滿滿當當的一杯橙汁,當頭澆下,溫詩好當即炸毛地站起來,失聲大叫:“姜錦禹!”
少年扭頭,不願再理會。
溫詩好一口惡氣堵在了胸口,重重一腳踢翻了椅子。
溫書華回來剛好看見這一幕,一把拉住女兒的手:“詩好,你幹什麼呢!”她極少這樣疾言厲色,“你怎麼能這麼兇你弟弟?”
溫詩好冷笑,反脣相譏:“是啊,你給我生了個好弟弟。”她擦了擦臉上的果汁,盯着靜坐在一旁的少年,目光如炬,“養不熟的白眼——”
未等話完,溫書華揚手,重重一巴掌打下去。
她在氣頭上,那一巴掌,用了全力,溫詩好捂着臉,滿臉果汁滴得到處都是,右邊臉頰已經紅腫,她只是冷冷發笑。
溫書華看着自己的手,怔了很久,才後知後覺,愧疚又心疼地去拉女兒“詩、詩好。”
溫詩好大力甩開。
她母親性子軟弱,可只要碰到姜錦禹的事情,總是無休無止的爭吵。
姜錦禹不喜歡溫詩好,甚至是厭惡和反感,感情這個東西是相互的,何況本就沒有多少親情的羈絆,早就在一次一次爭吵中磨得只剩憤怒與記恨。
也是,畢竟不是一個父親,畢竟他姜錦禹姓姜,而她溫詩好姓溫。
溫詩好拿了外套,走到自始至終都安靜地坐在牆邊的少年,居高臨下地看着他,眼裡盡是冷嘲熱諷:“你不是一直罵我是壞女人嗎?那我告訴你,你那個死去的九笙姐姐,也不是什麼好人,殺人放火,你以爲她沒做過嗎?”
姜錦禹猛地擡頭,眼底全是火光。
八年前,溫家大亂,一夜死了兩條人命,是姜民昌與他的前妻宋培,死在了溫家的花房裡,警方屍檢報告顯示,都是他殺。
也是那晚,姜錦禹的姐姐姜九笙下落不明。
從那之後,姜錦禹便再也不願意開口。
是夜,月朗星稀,冬風呼嘯,淅淅瀝瀝的雨,打在窗前,滴滴答答地響,未關嚴實的窗縫裡,冷風灌進來,卷着淡紫色的窗簾飄飄蕩蕩,流蘇搖曳。
牀頭,一盞檯燈,是淡淡的杏黃色,將純白色的牀單染了幾分暖色,牀上的人側臥,黑髮鋪散,不過巴掌大小的臉,白得近乎透明,額頭沁了密密一層薄汗,在夢囈什麼,卻沒有醒過來。
夢裡,有個漂亮的男孩子,生得粉雕玉琢,笑起來時眼睛彎彎的,像藏了星星在裡面。
男孩從綠茵裡跑出來,歡歡喜喜的樣子。
“你好久沒來看我了。”
“陪我玩好不好?”
“姐姐。”
“姐姐,過來。”
“到我這裡來,我給你撿風箏。”
綠茵外,站了一個少女,梳着高高的馬尾,白裙子洗得發舊,笑時,一雙桃花眼很好看,像是從不遠處的花圃裡採了一盞花色。
男孩爬上了樹,要去撿一個蝴蝶狀的風箏,便爬得很高很高。
少女在樹下一直喊:“小金魚。”
“小金魚,不能爬上去,危險。”
男孩抱着樹,衝樹下的少女咧着嘴笑得開心:“姐姐,接住,我把風箏扔給你。”
少女張開手,笑容滿面,仰着頭,看風箏慢慢悠悠地飛落,只是未等她抓住風箏線,男孩便從樹上摔了下來。
“小金魚!”
少女驚慌失措,問他疼不疼。
男孩愣着神,顫抖地指着不遠處的花房:“姐姐,花房裡……有好多血。”
少女募地站起來,轉身跑去了花房。
“姐姐。”
“姐姐。”
“……”
風箏飛遠了,掛在了遠處的枝丫上,少女推開了花房的玻璃門,看見地上有血,女人躺在血泊了。
還有一個男人,跪在地上,手裡拿着刀,刀尖上的血順着滴下。
她幾乎沒有思考,撲了上去,抓住了男人鮮血淋漓的手,說:“你去死。”
然後,那把沾了血的刀狠狠刺進了男人的身體。
像老舊的電影,突然卡在了那一幕,男人驚恐的瞳孔裡,是少女的影子,是她,是年少時的姜九笙。
遠處,有小男孩在嚎啕大哭,還有一個少年的聲音。
“笙笙。”
“笙笙。”
“笙笙。”
誰在叫她,少女回頭,看見逆光裡走來一個人,高高的個子,白衣黑褲,是個少年,他伸出了手,乾淨又漂亮的手。
“笙笙。”
“笙笙。”
“笙笙。”
是時瑾的聲音。
姜九笙募地睜開了眼,大汗淋漓,黑白分明的瞳孔裡全是眼淚,耳邊,時瑾在叫她的名字。
“笙笙,笙笙。”
姜九笙愣愣地轉頭,才發現,眼淚把枕頭都打溼了,她擡起眼睛,瞳孔泛紅,啞着嗓子喊:“時瑾。”
後知後覺,惶惶不安,她似醒非醒,看着自己的手,夢裡沾了鮮血的手。
時瑾把她抱進懷裡,對她說:“不怕,只是做夢了。”
姜九笙擡頭,眼裡還有未褪的驚恐:“時瑾,”她聲音有些發顫,擡起來,拽住了時瑾的衣服,說,“我夢見我殺人了。”
他輕輕拍她的背,把她額頭的汗擦掉。
姜九笙一張小臉慘白,一點血色都沒有,自言自語似的:“我用刀刺的,他不動了,流了好多血,地上擺了很多盆木槿花,也沾到了血。”
時瑾把她抱起來,捧着她的臉,讓檯燈的光照進她眼睛裡,他說:“不是真的,只是做夢而已。”
姜九笙目光定定的。
怎麼會有那麼真實的夢,像身臨其境,竟一時走不出來。
時瑾抱她下牀,給她餵了水,一遍一遍地哄,安撫了許久。
她沒了睡意,窩在時瑾懷裡:“時瑾,我要是真殺人了,你怎麼辦?”
“能怎麼辦?”時瑾回答得平靜又隨意,“毀屍滅跡。”
怎麼連猶豫思考都沒有,這麼理所當然。
姜九笙心驚了許久,問他:“不怕坐牢?”
時瑾眼裡,像燃了兩簇火焰,直直忘進她眼底,他沒有一絲一毫的遲疑:“我可以去坐牢,但笙笙你不可以。”
姜九笙一把抱住時瑾的脖子,笑着說那她要去劫獄。
時瑾說不可以,便沒有再繼續這個話題,給姜九笙餵了一杯溫牛奶,然後抱她去牀上,她沒有睡意,拉着時瑾不讓他走。
“不要走,陪我一起睡。”
“好,不走。”時瑾親了親她的臉,躺進被子裡。
她用力嗅了嗅,鼻尖全是熟悉的氣息,心頭那沒由來的忐忑方纔緩緩平息,片刻安靜後,睡意昏沉。
“笙笙。”
“嗯?”
“笙笙。”
“怎麼了?”
“沒什麼,叫叫你。”
朦朦朧朧,她似睡非睡着,時瑾在吻她。
次日,飛江北。
抵達時,已經是中午兩點,因爲晚上有三巡的慶功宴,莫冰把姜九笙下午的通告都推了,讓她在家休息。
時瑾的醫助肖逸幫忙把車開到了機場,然後很懂事地自己打車走了,並囑咐時醫生好好休息,手術都安排在了明天。
天北醫院真是一天都離不開她家時醫生,姜九笙想。
“我先送你回去。”時瑾俯身給她系安全帶。
姜九笙往後靠了靠:“你呢?”
“徐醫生今天休假,我去他那接博美。”
昨夜沒有睡好,姜九笙有點疲倦,揉了揉眉心,說:“一起去。”
江北變天,這幾天持續低溫,時瑾從後座拿了毯子蓋姜九笙腿上,再將座位調低了一些,有些心疼她:“不累嗎?”
“有點。”姜九笙眯了眯眼,懶洋洋地靠着車座,說,“好幾天沒見博美,想見它。”
時瑾沒說話,蹙了眉。
車開得慢,約摸半個小時纔到徐家,時瑾把車靠邊停了,車裡暖氣開着,不通風,他用手背探了探姜九笙臉上的溫度,有些發熱,就將她那邊的車窗開了一半。
時瑾解了安全帶,囑咐姜九笙:“你在這裡等我。”
她說好。
時瑾下了車,撥了徐青舶的電話。
“我到了。”
“這麼快。”
“你把姜博美抱出來。”
“那隻狗子,和我家幫傭的小姑娘玩得正嗨。”徐青舶咋舌,“嘖嘖嘖,真是隻色狗,專往人姑娘胸前蹭,誰慣得它這毛病?你家那個?”
時瑾直接掛了電話。
姜博美要是敢那麼蹭他家笙笙,非得打斷它的狗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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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你們捋順一下,當年姜九笙在溫家殺人了,然後時瑾把她藏在了秦家,然後秦家那羣刁民就老想害她,然後時瑾就讓她詐死了,養在了程會家,至於笙笙殺了誰爲什麼殺人,以及笙笙怎麼失憶的,就不再劇透了,其實事情差不多都揭開了,至於徐蓁蓁是不是假的市長千金,那是他們徐家的事,先別把笙笙扯進來,不然你們會暈。)
還有理不清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