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突然想到了科恩——
“對了,科恩去哪了?這一下午都沒見到——”
“誰知到啊,自打中午他看見新聞之後就不見了蹤影。”班尼告知我。
出於對科恩的擔心,我立刻給科恩的手機打了通電話——
“滴——滴——”電話始終處於未接狀態。
“這科恩搞什麼鬼?”我暗自罵道。
“算了。你們還打算請誰?”我繼續問。
“這個嘛——”雷恩對我使了個眼色。“羅賓,你知道的。”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他說的是——唐珞丹。
“她?我看算了吧,她應該不會喜歡狩獵的。”
“你不去試試怎麼知道?”班尼埋怨道。
安琪也偷偷趴在我耳邊輕聲耳語:“正好你趁這機會可以好好跟她聊聊嘛。”
“聊?聊什麼?就算能讓她來,我都不知道跟她說什麼。”
“起碼可能有機會化解你們之間的誤會。”
安琪的話我越聽越不懂了。
“誤會?什麼意思?”
“你難道從來都沒想過嗎?實際上狄安娜討厭的是專門拿槍傷人的人,可你是實用射擊俱樂部員。她是把這兩種人混淆了。你正好可以藉此機會向她解釋一下。”
安琪說的並不無道理。
——
最後,我還是同意了。
他們還一再的要求我親自去找唐珞丹。實在沒有辦法,我只好答應了。
4
把萊克、雷恩、班尼分別送回家後。
我和安琪也回家了——
把悍馬聽到車庫裡之後,我和安琪帶着從槍店裡買回來的槍械進入了“堡壘”。
——
晚飯過後——
我一面在浴室的落地鏡前整理服飾、髮型,一面與安琪聊天——
“哥哥——”
我邊梳頭邊回答:“嗯?”
“你是不是說要帶我去打獵?”
“對啊,怎麼你不想去了?”
“當然要去!”她馬上就叫嚷起來:“去肯定是要去的,只是——我沒有武器呀。”
我稍稍愣了一下——這小屁孩是要找我要槍!
“你想要槍?”
她默默地點點頭。
“不行。”我毫不躲閃的答道。
“爲什麼!?”她竟衝我咆哮了起來。
我儘可能的讓心情冷靜:“不爲什麼。讓你去已經違反了原則,你還想要槍!?”
說罷,我扭身走下樓去。
打開家門後,我邁步走向對面的唐珞丹家——
5
唐珞丹自己告訴我,那是她姑媽家——那房子雖然不如我身後的“堡壘”宏大,但也是很有氣派,海藍色的玻璃鑲嵌在白色的牆壁上——這房子就好像是一座海底公寓。
我上前去摁門鈴——
“叮咚——叮咚——”
不過一會的功夫,門開了——
開門的人是一個大約近40歲的女士,她穿着短袖的T恤和七分褲,腰上還繫着圍裙,想必是剛剛洗完晚飯的碗筷。
“你是?”她先問我。
“嗯——”我未免有些緊張。“我是餘霍,唐珞丹的同學。我就住在對面。”
說着,我指了下我那“堡壘”。
“哦。你有事嗎?”她的口氣很和藹。
“能不能——叫一下唐珞丹——我有些事情想找她。”
“好說,好說。”她微微一笑,對她身後叫道:“珞丹!你同學找——”
裡面馬上傳出了迴應:“來了!”
急匆匆的腳步聲向門口傳來——
“姑媽,
誰找我?”
“就是他呀。”她指着我對唐珞丹說。
唐珞丹見我後馬上就露出了那厭煩的眼神。
“你們聊吧。”
唐珞丹的姑媽轉身回屋裡了。
僵持了好久,就好像空氣凝結了一般。
終於,她開口了——
“找我什麼事?”她冰冷的對我說。
“那個——”這氣氛未免有些尷尬,實在讓我緊張的不得了。
“下星期的舞會,你去嗎?”
她白了我一眼。“這和你有關係嗎?”
氣氛更加凝重了,我都不知該如何說了。
“你要是沒有其他事的話,就請回吧。”
說着,她就要關門了。
“等一下!”我馬上叫停。“如果你不去舞會的話——可以來參加我們的露營。”
“露營?沒興趣。”
“準確的說是班尼帶我們去他祖父的農場狩獵。”
“狩獵!?”
聽她口氣如此強烈,我就知道沒什麼戲了。
“是,我原本認爲我們身上都帶着槍,而且是去狩獵,所以——”
我的話還沒有說完。
“我會去的。”她斬釘截鐵的回答了我。
我簡直不相信我的聽力——她剛纔說的是——“我會去的”?
這讓我太吃驚了。
“你是說——你會去!?”
她點點頭。
“什麼時候?”
“下星期舞會那天,到學校門口集合,班尼會接我們的。”
“好。”
她很爽快的就答應了,這讓我十分的驚詫。
6
從唐家回來後,我把這個消息告訴安琪。可她卻是無動於衷的樣子,似乎是在埋怨我不給她配一把槍——怎麼可能麼。讓這種小孩拿槍也太過危險了吧。
倒是從“綠牛仔”槍械店買來的槍出了問題。
L96A1狙擊步槍是香港飛虎隊乃至香港警隊的標準制式裝備,在香港的時候我不知道*作了多少次。
本來我要買的是L96A1狙擊步槍,結果可能是因爲槍箱上也沒有任何圖案、標示,也沒有看說明書,小懷特給我錯拿成了芬蘭沙科公司的TRG-21狙擊步槍。
可能是兩種狙擊步槍都是“高精度的狙擊步槍”,所以,形狀、外表、顏色甚至工作原理和口徑都是基本一樣的。
可據我所知,雖然兩者的性能無上下之分,但TGR-21狙擊步槍比L96A1狙擊步槍的價錢賤了不少。
第二天,我到槍械店去找小懷特。
小懷特卻只是拍着腦袋向我道歉,又對我解釋L96A1狙擊步槍早就售空了,纔拿錯的。
看來,他這是成心的。算了不跟他計較了。
最後沒辦法,只得讓他給我多來了200發子彈,並配了一隻專門盛放彈藥的挎包,算是把多給他錢要了回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