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末貝曉風不用上課,但他一樣到餐廳來接她下班,直接送她回家。不過這個週末特別不同,她換好衣服走出餐廳,一上車就對他說:「走吧!」
她從未用這種豪爽的語氣對他說話,他不由得一愣。「去哪裡?」
「逛夜市啊!你肚子餓了吧?我請你吃小吃。」
「啊?可是……」他表情遲疑。
夜市?他這輩子還沒到過那種地方,偶爾開車經過,遠遠看到擠得密密麻麻的人潮,他都頭皮發麻,然後儘速離開那個連交通都亂得可怕的地方。
她要和他逛夜市?該去嗎?
笨蛋!當然要去啊!她難得主動約他,爲什麼不去?他不願再因爲任何隔閡與所謂的層次階級,讓兩人漸行漸遠。
「好啊!去士林?」
他爽快地同意,讓貝曉風有點詫異。不過她告訴自己:這才只是開始而已,他很快就會後悔的!
他馬上就會知道,他們的差異何止天與地的距離?根本就是地球與銀河系的差距,該用光年來計算纔對。
到了人潮最多、最熱鬧的士林夜市,停好車之後,她便領着他往吵雜擁擠的小街道擠去,馮君翰不喜歡和陌生人緊密相貼的感覺,那讓他覺得很不自在,很想打退堂鼓,可是爲了她,他還是忍住了。
走着逛着,慢慢的他也逛出樂趣,而且開始愛上這種擁擠的感覺。因爲擁擠,他可以正大光明地靠近她,不怕會挨白眼。因爲擁擠,他可以藉口怕走散,拉緊她柔軟纖細的小手。因爲擁擠,他甚至可以在莽撞的男人擠過來時,偷偷擁她入懷,讓她避開男人的身體。
啊!人多真好,他從未這般喜愛擁擠。
貝曉風很快發現自己估算錯誤,她沒想到他不但沒被整條街道密密麻麻的人嚇跑,反而開始悠閒地逛了起來,而且他的手──他的手幹嘛摟在她的腰上?是怕她跑掉嗎?
她瞪着自動攬在她腰上的大手,忽然聞到一陣獨特的氣味飄來,她眼睛一亮,當下露出竊笑,心想:這會兒他非跑不可!
她拉着他來到發出「異味」的攤位前,用撒嬌的語氣對他說:「我肚子餓了,想吃臭豆腐。你要不要吃?這攤的臭豆腐最臭最好吃了,你也點一份嚐嚐吧!」
馮君翰驚恐地看着鍋裡炸得酥脆的金黃色方塊,那撲鼻而來的濃烈氣味,真是讓人──
不敢領教!
「不……我不吃,如果妳想吃,就自己吃吧。」他的頭搖得像波浪鼓,實在無法說服自己去吃臭掉的豆腐。
「不行啦!難得來逛夜市,怎麼可以不吃這裡最好吃的臭豆腐呢?就這麼說定了,我們各吃一盤。」說完,她大聲朝老闆道:「老闆,我要兩盤臭豆腐,泡菜要多一點喔!」
「好,馬上來!」老闆馬上將臭豆腐丟下鍋炸,她則拉着他找了張桌子坐下,等着老闆送臭豆腐來。
在等待的空檔,馮君翰轉頭悄悄觀察四周,發現坐在桌前的客人,幾乎每個人面前都有一盤臭豆腐,瞧他們一口一個臭豆腐,吃得津津有味的樣子,讓他看得雞皮疙瘩都冒出來了。
難以想象,等會兒他得將這些臭又噁心的壞豆腐,塞進自己嘴裡?!
「我……我突然想起有點事,要先走了……」他心虛起身,囁嚅說道。
他實在無法逼自己吃這麼臭的東西,於是升起「落跑」的念頭。
「噢!那你慢走,我會自己搭公車回去,你不必擔心。」她沒有半分不捨的樣子,還神情愉快地揮手和他道別。
這下他該徹底明白,他們不可能成爲好朋友的原因了吧?或許他經此一嚇,明天之後再也不會出現在她面前!
她垂下眼眸盯着桌面,強自擠出笑容,掩飾臉上的哀傷。
「那我先走了。」馮君翰轉身走出臭豆腐攤,戀戀不捨地轉頭凝視她纖瘦而孤單的背影。
瞧瞧旁邊那對情侶,男孩體貼地挾起豆腐送進女友等待的嘴裡,兩人分吃一盤臭豆腐,好不甜蜜。
他忽然想起,當初曉風爲了他吃了不少苦,連吃兩個月的白土司和饅頭,這可不是常人忍受得了的。他曾試過三天就覺得痛苦不已,而她卻是一忍就是兩個月,可見曉風爲了他犧牲多大?而他──
居然連一盤臭豆腐都不敢陪她吃!想一想,他實在萬分慚愧。
思及此,他握緊雙拳,下定決心,大步走回貝曉風身旁,拉開椅子坐下。
「咦?」貝曉風錯愕地看他折回來,從容不迫地坐下,舉止優雅地從筷筒裡抽出兩雙免洗筷,將其中一雙放到她面前。
「你怎麼還沒走?」剛纔她一直忍着不回頭看他離去的身影,怕自己會感傷,沒想到原本早該走了的人,居然還在這裡!
「喔!其實那也不是什麼重要的事,所以我決定改天再辦就行了,現在我先陪妳吃臭豆腐。」
「呃……」貝曉風原以爲自己已經成功地嚇跑他,沒想到他的膽子還滿大的,這麼禁得起嚇。
「來!兩盤臭豆腐好了喔。」這時老闆送來剛炸好、又酥又脆的臭豆腐,還附上大半盤又酸又辣的泡菜,看起來可口極了。
貝曉風食指大動,掰開衛生筷,挾起一塊臭豆腐本欲放入口中,不過想了想,將筷子轉個方向,送到他面前。
「來,你先嚐嘗!我餵你吃。」她臉上掛着甜美的微笑,眼中卻閃着惡作劇的笑意。
「我……」即使剛纔已做好心理建設,告訴自己一百遍,附和曉風的喜好就是愛她的一種表現,不過此刻臭豆腐就在他面前,等待他張嘴吞下,他還是不免惶恐猶豫。
那塊臭豆腐離他愈近,那味道愈加濃烈,他胃部一翻攪,差點再次起身落跑,不過他忍住逃跑的衝動,睜大眼,以看待畢生最大敵人的目光瞪着那塊豆腐。
有人說過,世界上最勇敢的人是第一個吃下海蔘的人。依他看,第一個吃下臭豆腐的人,也該一同列爲世上最勇敢的人才對。
「剛炸好的很好吃,快吃啊!」貝曉風過分熱情地催促,冀望他在下一秒鐘起身跑掉。
馮君翰看了她一眼,不忍讓她失望,所以索性閉上眼,以壯士斷腕的決心張嘴咬下那塊臭豆腐,然後閉氣咀嚼。
唔!真的很臭,可是……也很好吃!
他睜開眼,驚奇地望着她。「好吃!」
「啊?!真、真的假的?」貝曉風原本還祈禱他棄筷而逃,沒想到他不但吃下臭豆腐,還誇說好吃,她反而愣住了。
呃……不可能吧!
「對啊!來,妳也快吃。要不要我喂妳?」他又吃了一口,還開玩笑地問。
「不──不用了!」貝曉風吶吶地搖頭,趕緊挾起臭豆腐送入自己口中,邊嚼邊在心中咕噥。
她怎麼會料錯呢?像他這種大少爺應該很厭惡路邊攤的食物,尤其像臭豆腐這種又臭又不衛生的東西,他更該極力唾棄纔對啊!
唉!她突然發現他好難懂。不過她可不會就此放棄,讓他認清他們的差距,是絕對必要的。
吃完了臭豆腐,接下來她買了兩根烤玉米,要他和她一樣邊走邊啃。
見馮君翰臉上露出一絲遲疑,貝曉風得意地暗暗偷笑。
沒錯!這就是窮人的生活,他以爲她們都在家圍着餐巾,斯文地在高級瓷盤上切玉米嗎?
然而馮君翰並沒有遲疑太久,大概考慮不到五秒鐘就伸手接過烤玉米,開始大口啃起來,還直說好吃。
啊?!這招也失靈?貝曉風錯愕地瞪着他,不過很快又恢復鎮定。
這招也沒效,沒關係,她還有最後的絕招!
大致將夜市逛了一圈,她帶着他走進麥當勞,買了兩支蛋卷冰淇淋,然後帶着他來到捷運站的入口處,刻意找個人人都看得見他們的位置坐着,享受地舔上冰淇淋。
馮君翰手裡拿着冰淇淋甜筒,窘迫地審視來來往往的行人,深怕被熟人或狗仔隊認出來。只要有人瞄他一眼他就渾身緊繃,根本不敢享用手中的冰淇淋。
「跟我坐在這裡吃冰淇淋,你覺得很丟臉吧?」貝曉風轉頭微微諷刺地問。
「不……妳別誤會!其實並不是妳讓我覺得丟臉,而是……」
「而是什麼呢?」貝曉風追問。
「唉!應該說是我自己的羞恥心作祟。我從來不曾坐在路邊吃東西,所以會以爲人人都在看我。」
其實仔細觀察,會刻意看他的人並不多,大家都是隻瞄一眼就把視線移開,反而是他到處亂盯着別人,監視別人有沒有偷看他。
「現在你該知道,我們之間有何不同了吧?」她淡淡地道:「我們身分如此懸殊,就算做朋友恐怕都很難。」
「不!」馮君翰一聽,怵然心驚。「我和妳並沒有什麼不同!妳做得到的事我也做得到!妳看──」他急忙張嘴咬下一大口冰淇淋。
吃了第一口之後,再吃第二口就不覺得那麼尷尬了。
再說仔細一想,他只是坐在路邊吃冰淇淋,既不偷也不搶,更沒嫖妓吸毒,何必怕人看?有了這個體認之後,他徹底放開心懷,也不再對他人的眼光耿耿於懷。
如果他真心想和曉風廝守終生,那麼「放下身段」就是他第一件該做的功課,否則他和曉風必然會漸行漸遠。
見他像突然開竅似的,大口吃起冰淇淋,貝曉風的下巴差點沒掉下來。
這是怎麼回事?剛纔他不是還很遲疑嗎?爲什麼突然什麼都不在乎了?
馮君翰優雅吃着冰淇淋,笑嘻嘻地道:「這個夜市真有意思!改天妳要再帶我去逛其它夜市嗎?」
「啊……」貝曉風瞪着他,完全說不出話來。
她失策了!大大失策!
原本以爲他只要來過一次,就會倉皇逃離夜市,從此也不敢再來找她,哪曉得他不但甘之如飴地陪着她,還問她下次要去哪個夜市?
他究竟在想什麼?難道他真的打算,一輩子跟她做這樣曖昧不清的「朋友」?
她無力了!
真的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