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泰美斯的天秤VI

“關警司,您跟我開什麼玩笑?”TT似笑非笑地說。

“我知道你便是寫那暗號字條的人。”關振鐸淡然地說。

“不對啊,我一直守在北翼的速食店,從來沒到過南翼,又如何把字條丟進信箱呢?”TT笑道:“如果我出現在A隊的監視範圍,馮遠仁那傢伙纔不會默不作聲,一定指責我擅離職守,我又怎麼會笨得自找麻煩啊?”

“字條不是喪標從信箱裡找到,而是在裝飯盒的膠袋裡找到的。”

TT身子微微一震,但他仍保持笑容,

“那只是假設吧?或者你沒說錯,但信箱的可能性可不能抹煞啊。”’TT反駁道。

“不,那字條鐵定不是從信箱取得的,那只是你一時走運,遇上一個令你嫌疑大減的巧合。”關振鐸搖搖頭,說:“當我在鑑證科知道喪標從信箱取出的只有三份宣傳品,我便知道,字條不是在信箱裡。”

“爲什麼?”

“如果喪標從信箱取出一大堆信,他跟捷豹回到巢穴才發現字條,那還可以說得通,但只有寥寥三對信,那便不可能。任何人從信箱取信後,只要兩手有空,在搭電梯時都會無聊地看一下,如果當時喪標或捷豹已看到字條,他們不會毫不緊張地回到巢穴。”

“你怎知道他們不緊張?或者他們當時已察覺危險,故作鎮定呢?”

“他們緊張的話,便不會有一個飯盒吃了一口。”

TT沉默不語,直愣愣地瞧着關振鐸。

“如果他們察覺危險,應該剛回到單位,便立即告知老大石本勝,再收拾槍械裝備逃走。可是,他們不但把飯盒拿出來放檯面,有人還吃了一口。宣傳品中,只有一份是用信封裝好,但由於信封仍然密對,所以字條不是因爲夾在信封裡,他們回到巢穴拆信才發現。最合理的推測,警告字條是在飯盒的膠袋底部,當身爲跑腿的捷豹取出所有飯盒和飯品時,才發現那張字條,石本勝便下令撤退。根據你們的報告,捷豹曾罵過喪標對飯盒諸多挑剔,他大概是發覺信箱裡有外賣餐單,所以特意拿回去,怎料這舉動反而令調查走歪路。”

“關警司,你也說這個只是‘推測’吧。”TT回覆輕鬆的神色。“換言之,字條是在信箱的可能性並不是零啊。”

關振鐸搖搖頭,從懷中取出一張紙。那是暗號字條的影印本,上面那串”042616-1清晰可見。

“你想說這是我的字跡嗎?”TT笑道。

“重點不是數字。”關振鐸指了指字條的上方。“是撕下來的痕跡。”因爲影印時,司徒督察應關振鐸要求,用一本黑色的記事簿蓋住,所以字條的四邊黑白分明。

關振鐸掏出一個膠袋,TT見狀笑容立即消失。

那是一本A7尺寸、一半頁數被撕掉的拍紙簿。

“這是昨天我向你們駐守的速食店的老闆討來的。”關振鐸神情肅穆地說:“聽老闆說,如果有顧客以電話下單,或人太多的時候,他就會記下訂單,用的就是這種常見的A7尺寸拍紙簿,這一直放在櫃檯附近。當我第一次看到那張紙時,我就想起茶餐廳服務生用來記點菜的拍紙簿,加上信件數量和吃了一口的飯盒等異樣,我就知道該到哪兒找證物。這種拍紙簿的紙張是以書釘釘好,紙片撕下來時,會遺留小部分在拍紙簿的簿脊上,我已經找到跟字條頂部相符的那一頁,只要交給鑑證科或法證部,我敢保證那是完美的吻合……”

“慢、慢著!”’TT打斷關振鐸的話,說:“這一定有什麼誤會!如果真的是我告密,通知匪徒有危險,那之後完全說不通啊!我不可能是內應,因爲三倡賊人都是我槍殺的,如果說我是藉此破壞高督察的行動,好讓自己跟石本勝單打獨鬥搶功勞,那不是很無稽嗎?試問哪一個正常人會冒這種險,以六發點三八子彈跟兩把AK47對抗?就連我也覺得太瘋狂吧!爲了邀功不值得冒生命危險啊!”

“但爲了掩飾謀殺便值得了。”

關振鐸淡淡地說出這句話,令TT啞口無言,以複雜的表情盯着對方。

“死者之中。”關振鐸直視著TT雙眼,“有人是在槍戰‘前’被殺的——你把那個人混進受害者裡了。”

關振鐸取出兩張照片,放在面前的茶几上。那是在現場拍攝、4號房死者林芳惠和賓館老闆趙炳的屍體照片。

“我到現場時距離槍戰已有二十分鐘左右,待調查人員完成基本的蒐證後,我在現場走一圈時已是一衆死者死亡後四十至五十分鐘,當時我沒察覺異樣。”關振鐸指著照片,說:“可是,當我看到這批照片時便發覺有問題。這兩張照片是蒐證人員在差不多的時間拍攝的,趙炳被AK打中,血花四濺,血液仍呈鮮紅色;但林芳惠傷口流出的血液已有凝固現象。血液暴露在空氣中,會隨着時間凝固,顏色會愈來愈深,最後甚至會凝結成塊,跟淡黃色的血清分開。按道理,林芳惠跟趙炳被殺的時間頂多只有一分鐘之差,可是照片上血液凝固程度的差異,卻有十至二十分鐘。當然,時間愈久,分別就愈不明顯,四十分鐘前死亡和一個鐘頭前死亡所留下的血跡,幾乎沒有分別,那便是我在現場看不到漏洞的原因。”

TT沒有作聲,關振鐸就繼續以平淡的語氣說下去。

“鑑證人員對槍戰過程不清楚,這十數分鐘的差異並不足以引起注意,而一般探員對血液變化程度並不敏銳,這便成爲一個盲點。更重要的是,因爲對手是殺人如麻的石本勝,沒有人會猜想到,現場居然氣巧合地”在槍戰爆發前十五分鐘發生另一宗謀殺事件。”

“關警司,你也說‘巧合’了,這種推論只是一種臆測,難以令人置信。”TT爲自己辯白。

“乍看是巧合,但實質上是一次釜底抽薪、因爲沒有退路而做出的操作。”關振鐸若無其事地說出沉重的話。“我問過速食店老闆,亦向在醫院留醫的警員範士達求證,你在事發當天十二點四十分左右離開了一會,大約十分鐘。範士達說那是上廁所和小休的安排,但我相信,你當時並不是‘小休’。你利用那短促的時間空檔,到海洋賓館跟林芳惠見面。”

關振鐸掏出記事本,翻開一頁,說:“我向電話公司取得事發當天從海洋賓館撥出的所有電話紀錄,十一點開始,有五通電話從4號房撥出,五通都是撥到傳呼臺。我之後向傳呼公司取得紀錄,查明瞭那五個口訊,首兩個都是”通知機主林小姐在海洋賓館4唬房等你“,第三和第四個是”通知機主立即到海洋賓館4號房,有要事商量“,第五個是”通知機主,如果他不在十分鐘內到海洋賓館4號房‘後果自負’。最後一通口訊是在十二點三十五分留下。我向傳呼公司查詢機主登記資料,有趣的是登記者是林芳惠本人。換書之,這臺傳呼機是林芳惠申請給某人使用,顯示兩人並非一般朋友或客戶關係,加上口訊內容,我相信封方有可能是林芳惠同事口中她的結婚物件——那便是你,TT。”

“你在胡說什麼?”

“範士達說,那天早上你經常離開崗位覆臺查口訊,我已經調查過,當天你名下的傳呼機根本沒有訊息。而撥到傳呼臺查訊林芳惠口訊的通話,紀錄顯示來自嘉輝樓管理處的公用電話。別小看CIB蒐集集情報的能力。”關振鐸說。

TT沒有迴應,他身體微微向後,似乎在思考反駁的理由。

“我推測,林芳惠跟你有親密關係,她甚至以爲你會跟她結婚,讓她不用在夜總會工作。可是,當你告知她你要跟她分手,或是她偶爾發現你即將跟高官的女兒結婚,她便從溫馴的情人變成潑婦,從她留下的口訊,可見她要找你談判,到賓館開房間說不定是打算用身體留住你的心,可是你置若罔聞,直到她口出惡言纔不得不應約。我相信她會在嘉輝樓等你並不是巧合,而是她知道你那幾天的工作地點,換言之,你們的關係比想像中更密切。她說的‘後果自負’,大概是破壞你的婚事,甚至揭發一些令你更麻煩的事情。”

關振鐸前往探望高朗山,除了慰問對方外,更想從他口中查問他和TT跟ellen之間的三角關係。他沒有主動詢問,只是以旁敲側擊的方法,引導高朗山說出TT和ellen的事。

“你在十二點四十分左右和用上廁所和覆臺的機會,到了海洋賓館。在房間裡你們談不久便關係破裂,林芳惠大概撂狠話來威脅你,你發現無法擺平對方,知道林芳惠一離開你便無力挽回,於是把握唯一的機會,拔出藏在身上967式徽聲手槍槍殺她。”

“我從哪裡找來什麼67式手槍?”

“天曉得。不過旺角重案搜查圍捕可疑分子是家常便飯,一年下來足有五、六十次行動,常中包括劫匪、毒販等等。如果說你某次行動發現這種罕見的槍械,扣下來私藏沒上報那並不出奇——畢竟你是個喜愛射擊的神槍手,也不是個循規蹈矩、一板一眼的死腦筋員警。”

“就算如你所說,‘有人’事前殺害了那個姓林的女人,將屍體留在海洋賓館4號房,但兇手沒辦法確保槍戰在那個地點發生啊?甚至該說,沒有人能預先知道歹徒往哪裡逃,他們可以跑到嘉輝樓的任何一處,如果他們利用南翼樓梯,或是搭電梯撤退,兇手的計畫使完全落空吧?”

“你事前指示石本勝他們便行了。”關振鐸說出簡單的一句。

“我有什麼能耐令石本勝按我的指示行動?”TT以嘲笑的語氣道。“而且,我用什麼方法通知他們?打電話嗎?還是用心靈感應……”

“用鑰匙。”關振鐸指著趙炳屍體的照片一角。“海洋賓館的房門鑰匙都扣著寫上賓館名字和房號的牌子,你塞進放飯盒的膠袋裡的,除了暗號字條外還有4號房間的鑰匙。你殺害林芳惠後,鎖上房門,回到崗位,打算用方法引石本勝到賓館,製造混亂,而這時候捷豹意外地到速食店買飯,你發現機不可失,便匆忙使用這個方法。石本勝看到字條和鑰匙,只會認爲這是兄長石本添傳來的警告——他大概以爲兄長因事故不得不用這種迂迴的方式博訊息,叫他們撤退至海洋賓館4號房。他們沒想過暗號會被利用,他們的敵人只有員警,而員警僞造逃走的訊息不但沒有意義,更會加添引起混亂的麻煩,石本勝確信這是來自己方的密信。於是,他和手下收拾裝備,按指示前往一避難處b。你早知道他們的目的地,所以纔會筆直地沿樓梯衝上去,到九樓前又突然改變行動模式,準備迎敞。”

TT沒有回答,只是默默地瞪着關振鐸。

“當時,石本勝應該是如此部署,先叫手下守在賓館外的走廊和梯間,自己到4號房看看是怎麼一回事,你們‘及時’趕到,跟捷豹發生衝突。你必須殺死他們三人,才能夠完成計畫,阻止自己殺害林芳惠的罪行曝光,所以你根本沒打算活捉他們。TT,你是個好賭的賭徒,火力上你跟石本勝一黨相比完全處下風,但相反你猜到他們的所在,而且你對自己的射擊能力有信心,敢於押上這賭注——畢竟你殺死林芳惠後,這賭局已是勢在必行。”關振鐸知道,TT在個性上是個只求全勝或全敗的賭徒,在他以前敢於隻身深入虎穴,跟匪徒對抗,就顯出他那種經常以性命作籌碼的豪賭。不成功便成仁——這種極端心態,造成了今天無情的結果。

“你跟捷豹和喪標駁火。”關振鐸繼續說:“石本勝連忙支援——我想,他當時仍未進4號房。根據警員範士達和駱小明的報告,他的手下被你殺死後,石本勝以AK47向梯間射擊:阻止你們前進,離奇的是他沒有往走廊的另一邊逃走,反而往賓館撤退。”

“他是要抓人質當盾牌吧。”TT吐出一句。

“不,這不合理,因爲這時候抓人質,根本寸步難行,他無法抓住那人走九層樓梯。要抓人質,應該先利用樓梯逃跑,發現被困,再在那一層找一家商戶,或強行闖入民居劫持人質。他會回頭走進賓館,是因爲他以爲兄長在4號房預留了逃走路線,甚至石本添就在房間裡。他抓住步槍回到賓館,來不及用鑰匙開門,只好用腳將門踢開,怎料裡面只有林芳惠的屍體。這時候,他終於察覺事有蹊蹺,自己可能中計了,於是乾脆大開殺戒,因爲他不知道在場的人對他有沒有危險,會不會藏有武器。汪敬東和趙炳就此慘死,可是,你已經趕到賓館門口,大概向室內鳴槍示警,石本勝才逼不得已抓躲在一旁的女工李雲當盾牌。”

“這些都是你的想像而已。”’TT滿不在乎地說。

“想像?TT,你這時候仍沒有半點悔意?”關振鐸露出厭惡的神情。

“我該有什麼悔意?”TT冷冷地回答。

“你這混蛋把原本能獲救的人質都殺光了!你爲了掩飾自己的罪行,將現場的無辜者都殺光了!”

一直保持冷靜的關振鐸,突然提高聲調,一臉憤慨地罵道。

“你並不是用假裝投降的方法,令石本勝分心而成功狙擊的!”關振鐸一口氣說:“李雲是胸口中槍而死,如果石本勝先中槍,她逃走時被對方追擊,她該是背部中槍!沒有人質會笨得能逃走時面向歹徒!你用的方法是以藏在身上的67式手槍,射擊人質,令石本勝分心而成功擊中對方!石本勝完全沒料到員警會殺死人質!由於你先用左手握67式向人質開槍,右手單手持警槍射擊石本勝,失了準頭,沒能一槍制止對方,纔會被流彈打中左手手腕,需要往他的頭顱補槍,爲了殺死石本勝,你利用了李雲——不,你根本打從一開始,就不打算留活口,封住賓館所有人的嘴巴!”

TT沒料到一向從容的關振鐸會露出如此焦躁的表情,反而他擺出一副撲克臉,冷冷地盯着對方。

“邱才興和錢寶兒也是!石本勝死亡時他們仍然生存!他們不是被石本勝所殺,而是你助手的!沒有人會笨得聽到槍聲仍打開房門,尤其邱才興是在旺角見慣江湖的扯皮條!他會開門,只有一個可能,就是門外有人跟他說已經安全,要趕緊逃走!TT,你利用這種藉n令他開門,然後立即槍殺二人!你這天殺的冷血傢伙!爲了掩飾謀殺林芳惠,你居然令一羣無辜者喪命!”

“所以你認爲我用這種方法殺人後,把67式手槍上的指紋抹掉,塞進已死的石本勝左手,製造他雙手持槍的假像?關警司,你似乎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TT回覆本來輕鬆的表情,微笑着說:“我衝進賓館後,不到一分鐘,—不,該是三、四十秒左右——B隊便趕到,試問這短短的數十秒間,我如何有足夠時間榆擊李雲、殺死石本勝,欺騙邱才興開門、射殺二人、抹乾淨槍上的指紋、把槍塞進石本勝左手?別忘了我當時左手負傷,就算我能忍痛,也不可能來得及完成吧?再退一萬步,我真的如此種速地做到以上的事情,我身爲,詭計多端一的兇手‘會冒被’隊撞破的風險來行事嗎?搞不好邱才興打死不開門,我便麻煩大了喔?”

“你只要在衝進賓館‘前’做好便行。”

“荒謬,我懂分身術嗎?你的腦袋是不是壞掉了?”

“我說的是,你只要在‘通報’衝進賓館前完成就行。”關振鐸以看到醜陋怪物的眼神,瞪着TT,說:“你根本沒有向高朗山通報,就直接殺進賓館,槍殺李雲和石本勝,誘騙邱才興開門,解決二人完成部署,才假裝自己在賓館外準備行動。當時,所有人已死,你肯定計畫已完成,撿起石本勝的步槍,向走廊開火製造槍聲,假裝他正劫持人質,與你對峙。你告知高朗山你要衝進去‘拯救人質’後,你要做的,不過是再開數槍假裝槍戰中,然後抹掉AK47上的指紋,把它塞回石本勝的手上,再坐在一旁等候’救援‘。四十秒?十秒便足夠完成了。”

“你沒有證據。”TT收起笑容,說。

“沒有實證,但只要檢視整個行動中各小隊的時間便會發現異常。當嘉輝樓傳出第一聲槍聲,高朗山才發出”封鎖電梯“沿樓梯往上進攻的指令”,換言之當時你們在九樓梯間跟捷豹和喪標相遇,根據駱小明的報告,從遭遇到撤退到梯間,不過是十至十五秒的事,之後石本勝還火,向梯間做出約五秒的掃射便退回賓館。石本勝槍擊、後退、你跟駱小明在梯間因爲範士達發生爭執,前後頂多用上十五至二十秒。假如你真的在梯間槍戰後,立即衝到賓館門口向指揮中心要求支援,期間不過是四十秒左右——但這四十秒之內,本來駐守一樓的B隊警員已經到達七樓,而他們更在第一聲槍響後在一樓等待指揮官指令、指示管理員鎖電梯,浪費了至少半分鐘,全力奔跑的話,或許真的能在十數秒間跑上七樓,但警員們當時是小心翼翼地前進,以防歹徒餘黨伏擊,直到你發出,只餘下石本勝被困於九樓海洋賓館“的訊息,他們才一鼓作氣衝上去。結論就是,你從梯間衝出去後,並沒有即時通報,當你要求支援時,應該已是梯間槍戰後的兩分鐘左右。在那種緊張的環境裡,一般人不會察覺這時間差,尤其當時沒有人知道槍聲從何而來,在憂慮之下,人的時間感就更不可靠。而你就利用這盲點,去完成你的詭計。”

“啪啪啪……”TT拍起手掌,亮出一個大大的笑容。算你的推理再精采,我敢問一句,你有證據嗎?”

”好精采的推理。不過,關警司,就

關振鐸沒想到TT這一刻會變臉,不禁蹙起眉,說:“我有速食店的拍紙簿。”

“你無法證明那是我寫的。”’TT冷靜地說:“如果我是犯人,我會先撕走數頁,以免之前的壓痕留下線索,寫好暗號後用圍裙一角撚住撕下,確保沒有留下指紋。如果字條上沒有我的指紋,你便無法證明‘我’是犯人,因爲犯人可以在我們駐守前、甚至在監視期間偷偷撕下紙張。在這項證據上,駱小明、範士達,甚至速食店的老闆和員工,以及多日來光顧的客人都有嫌疑。”

“但你無法解釋李雲胸口的槍傷、邱才興開門的理由、林芳惠血液凝結的異狀、通報時間上的差異。”

“我根本無須解釋,因爲你舉的這些理由只是‘異常’,並沒有跟我的口供,矛盾”。爲什麼會發生這種差異,我怎麼知道?取證不是我的責任啊。”TT嘴角微微揚起。

“你曾多次使用管理處的電話覆傳呼臺。”

“那個管理員老頭一直在打瞌睡,他會記得誰用過電話嗎?我很懷疑。”

“我已通知鑑證科檢查4號房鑰匙的指紋。”

“假如我真的是兇手,你以爲我會留下指紋嗎?”

“我想也是,但如果上面有石本勝的指紋……”

關振鐸沒說下去,因爲他看到TT的笑容沒有消失,他知道,TT在善後工作中並沒有忘掉抹走丟在林芳惠身邊的鑰匙上的指紋,已把捷豹和石本勝的指紋抹走。事實上,也許他在殺死石本勝後,在他身上搜出鑰匙,處理後才放回4號房內。雖然鑰匙完全沒有指紋會顯得相當怪異——林芳惠沒道理抹乾淨它——但這如同剛纔關振鐸列舉的理由,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的前提下,TT沒責任去做任何解釋。

“還有一個可以令你的罪行曝光的方法。”關振鐸皺一皺眉,“動機。只要從林芳惠入手,便有辦法找到證據。”

“關警司,你可以循這個途徑去調查,但我認爲你會徒勞無功呢。”

TT顯出的自信,令關振鐸明白這個漏洞並不足以威脅對方。關振鐸在今天中午,已經到林芳惠工作的夜總會調查,知道林芳惠口風很緊,沒有進一步的線索。

“關警司,其實你真的很大膽啊。”TT露出皮笑肉不笑,以冷漠的眼神盯着關振鐸,說:“如果我真的是兇手,你今天來找我,便是找死。你的所謂證據,最容易引起麻煩的是那本拍紙簿,而你偏偏帶來了。你沒想過,我是兇手的話會強搶證物,將你打昏甚至殺死?”

“你不會這樣做,因爲如果你會做出這種事,你便不會大費周章,用這種手法掩飾殺死林芳惠,你很清楚,殺人的‘過程’很容易,困難的是處理屍體,撇清嫌疑等‘善後’工作,一個人一死,只要警員、醫生、親人或朋友有絲毫懷疑,在香港這個密集式的都市裡很難逃過法眼。就算你有方法令屍體消失,只要受害人失蹤,便會引起警方注意。你知道,最簡單、不用善後的殺人方法,便是找代罪的兇手,問題是要令代罪的兇手噤聲,只會製造另一個需要善後的麻煩。所以你用這種毒計去解決事件——將林芳惠的死推到石本勝身上,再用”合法的途徑“殺死石本勝。”

“所以結論是,剛纔的全是廢話嘛。,l TT擺出勝利者的姿態,笑道。”相比之下,高朗山設計陷害我的可信性還要大一些,內部調查科的傢伙們認定了高朗山是犯人,只會不認輸地否定你的推測。他們都是羣心高氣傲、自訝爲菁英的警探,你舉不出實證,他們不會改變立場,削弱威信,讓自己難看。”

關振鐸將雙眼眯成一線,發現TT比自己想像中更思慮周全——只是他沒將才智放在偵查之上,反而投放在犯罪計畫之中。

關振鐸無奈地搖搖頭,伸手探進外套的裡袋。

“關警司,你不是想告訴我,你藏着答錄機,已把我們的對話錄下來,當作證據吧?我沒有承認過任何事情喔。”TT以嘲弄的語氣說。

“不,反過來,如果你告訴我你一直在錄音,我比你更困擾。”關振鐸掏出一個五公分高的玻璃瓶,裡面有一顆子彈的彈頭。

“這是……”TT感到疑惑。

“如果說不擇手段,我跟你不邊多讓哩。”關振鐸用右手食指和拇指夾着玻璃瓶,說:“這是石本勝胸n中槍的那顆子彈。”

“你拿出來有什麼意思?”

“我掉包了。”關振鐸滿不在乎地說。

“拿什麼掉包?”

“一顆從那把67式手槍射出來的彈頭—去年打死黑道律師魏耀宗的那一顆。”

“你……”

“我已經發出指示,要求軍械錠證科再檢查石本勝、捷豹和喪標身上的彈頭,明天是星期天,他們不會上班,但星期一便會執行工作,然後會發現之前的檢查有誤差——石本勝身上中的第一槍,竟然是由那把67式手槍發射的。這‘證據’會令你的報告出現矛盾,逼使內部調查科研究其他可能性,例如我網才說的‘假設’,只是你開搶射殺李雲和石本勝時犯下小錯誤,情急之下誤用67式槍擊石本勝。石本勝身上的彈頭跟你的報告有出入,你便有重大嫌疑。”

“你、你僞造證據!”TT驚訝得從椅子站起。

“你可以向內部調查科檢舉,但我跟你一樣,沒有留下半點‘犯罪’的痕跡,你也可以嘗試闖入軍械鑑證科破壞證物,不過軍械鑑證科儲存了大量軍火,守衛森嚴,要神不知鬼不覺潛進去並不容易。”

TT坐回椅子,一雙眼珠浮移不定,關振鐸猜他正在思考解決辦法。

“你死心吧。”關振鐸打斷對方的思路,“這局棋我已把你將死了。你要知道,我跟你的賭注是不對等的,你要徹底擺脫嫌疑,隱藏真相纔算勝利,而我只要製造事端,引導調查向對你不利的方向發展,便已經成功。”

關振鐸有想過這時候TT發雖襲擊自己的可能,但他認爲對方不會這樣做—因爲TT一動手:便等於認輸。既然對方是個好賭的人,只要還有一天的時間,他便不會放棄,嘗試在有限的時間內扭轉局勢。

“我要說的就只有這些。”關振鐸站起來,將照片、彈頭和拍紙簿放回口袋。“TT,如果你打算逃亡或躲起來,便是輸了。你如果還想賭一局的話,我建議你將籌碼押在法庭上,賭一下你能否以誤殺罪脫身、或是利用精神異常報告逃過無期徒刑的懲罰。要賭這個,便要比軍械鑑證科檢查彈頭早一步自首。”

關振鐸走到玄關,TT仍一動不動。關振鐸回頭說:“最後問一下,假如——我是說假如—你是犯人,捷豹沒有到速食店買午餐,你會用什麼方法引石本勝到賓館?”

TT擡頭瞄了瞄關振鐸,緩緩地說:“說發現可疑人物,需要跟蹤,獨自離開嘉輝樓到附近的公衆電話亭打電話到捷豹身上的其中一臺傳呼機,留下逃走的口訊。事後只要聲稱該可疑人物打過電話,便製造出石本添派手下告密的假像。”

“但如何在不回覆服務檯的條件下留下海洋賓館和房號的資料?”

“代碼表裡有‘海洋中心’、‘賓館’和‘房號’,只要用這些組合便能傳達,當然他們可能會誤會成‘海洋中心’的‘賓館’而不是‘海洋賓館’,但海洋中心的高級酒店不會有隻得個位數字的房間編號。”

“可是指揮中心的高朗山會即時收到同樣的訊息,這不是暴露了林芳惠涉案嗎?”

“只要留下房號‘3’而不是‘4’便沒有問題了。”

關振鐸想起那間空置的3號房。他沒有再說話,默默地打開大門,離開TT的家,TT也沒有動半步,似乎仍在思索取勝的辦法。

關振鐸走在大街上,跟遊人摩肩接踵,心裡有無限的感慨。TT的確是一個很聰明的人,當年在行動中關振鐸已覺得他是可造之材,怎料他走上歪路。昨天,關振鐸對高朗山撒謊,說不指出犯人是誰,是怕內部調查科會打草驚蛇,被犯人找到脫罪的漏洞,其實真相是他想給TT一個自首的機會。他一直煩惱著能否妥善處理事件,令TT自首:關振鐸對罪犯可以很絕情,但對曾經一起辦事的優秀部下,他始終無法以相同的態度去拘捕對方。

他想,沒有事情比看到這麼出色的警員變成惡魔更教人唏噓。

可是,關振鐸錯了。

星期一早上,他收到消息。綽號TT的旺角重案組第三隊隊長鄧霆督察在警署吞槍自殺。

“所以說,你根本沒有把彈頭掉包?”曹坤問。

“對,那只是虛張聲勢。要在鑑證科截取一些文件我還有辦法,但在軍械鑑證科動手腳,未免太難了。”關振鐸說。

傳出TT死訊當天下午,關振鐸便將嘉輝樓事件的疑點、證據、資料統統送到內部調查科,翌日,曹坤找關振鐸詢問情況,關振鐸便將跟TT見面的經過一五一十全告訴曹坤。

“我今天早上還有發現。”關振鐸翻開一箇舊檔案,“去年年初被殺的魏律師,原來經常光顧林芳惠工作的新富都夜總會,雖然這可能是巧合,但也許,TT便是殺死魏律師的兇手。”

“真的?”

“沒有確切證據,只是一種推測,要證實也很困難,畢竟我們無法知道TT何時得到那把61式手槍。”關振鐸聳聳肩。“不過,如果這是實情,林芳惠被殺的理由便不是破壞TT婚事這麼簡單,她可能是協助TT槍殺魏耀宗的共犯,因爲這點,TT更有需要解決林芳惠,防止她以此事跟自己同歸於盡。”

“這也有可能,她會在嘉輝樓等TT,便說明他們彼此知道對方不少秘密……”曹坤點點頭。

假如TT真的是殺死魏律師的兇手,關振鐸想,自己也無法知道他是爲了讓工作輕鬆一點,還是因爲林芳惠跟死者有瓜葛,被林芳惠唆使而行兇。除非找到新證據,否則這案件只能變成無法確知真相的懸案。

“結果TT沒有自首,反而畏罪自殺啊……”曹坤嘆一口氣。

“不,這傢伙不是‘畏罪’自殺。他是向我示威,表示我蠃不了他。”關振鐸蹙起眉頭,臉不快。

“示威?阿鐸,你會不會想太多了?”

“曹兄,那傢伙雖然跟我在做人宗旨上南轅北轍,但我不能否認,我們的思考模式相像,對我們來說,性命也是工具的一種,只是我明白性命的可貴,誓死拯救任何一條人命,而他心裡沒有這個制約。有必要時,我願意犧牲性命去解決案件,而那傢伙,會願意犧牲性命去換取精神上的勝利。”

“這麼說的話,他這次真的蠃了呢……”曹坤無奈地說:“Campbell正在考慮要不要公開事件。”’Campbell是刑事及保安處處長,中文名譯作金偉廉。

“什麼氣要不要公開事件”?”

“上級正在考慮要不要隱瞞整件事,把責任全推在石本勝身上,讓TT以‘無法救回人質導致抑鬱症發作’爲理由自殺。”

“什麼!”關振鐸大喊,“他居然打算對公衆說謊?教李雲、錢寶兒那些無辜者死得不明不白?”

“投訴及內部調查科主管袁總警司插手干預了。”曹坤說:“他說這事情會大大打擊皇家香港員警的聲譽,爲了不讓警隊蒙羞,必綴全力隱瞞事件,反正沒有決定性的證據證明TT是兇手,加上死者已矣,誰殺的關係不大,護警隊負上責任,也不會讓死者復生。”

“但金偉廉竟然應承?”

“阿鐸,你也知道現在政治形勢複雜啊,Campbell是英國人,八年後香港主權移交他便回英國老家,他不得不考意警隊裡的華人意見嘛:傳聞今年一哥退休,接任的也是中圉人,首名華人警務處長上場,英國人在香港警隊的地位便愈來愈低了。”

“就算如此,他這樣做不正是破壞了警隊的精神嗎?”關振鐸一副氣急敗壞的樣子。

“他就是因爲這樣陷入兩難啊。袁警司堅持寧願作假也不可危害警隊的金漆招牌,說這是‘爲了大義’,警隊失去市民信任,得益的只會是那些黑幫古惑仔。”

“可是,我們利用虛構的事情來鞏固市民的信任,這份信任還有意義嗎?”關振鐸緊皺眉頭,用力握拳。

“沒辦法,嘉輝樓事件已讓警隊聲譽下跌,上級們確是禁不起另一次衝擊。”

關振鐸揉了揉太陽穴,閉嘴不語。良久,他開口道:“曹兄,你有沒有在皇后像廣場擡頭看過立法局大樓?”

“有吧?”曹坤不知道關振鐸突然說這個幹什麼。

“你也知道立法局大樓以前是高等法院,一九七八年才停止法院用途,後來改爲議會使用吧。”關振鐸緩緩地說:“因爲本來是法院,所以在門廊頂部有一個代表公義的泰美斯女神雕像。”

“哦,我知道,那個拿着天秤和劍的矇眼希臘女神像嘛。”

“我每次經過立法局大樓,我都會擡頭看看那女神像。種像雙眼蒙布,是代表法律精神不偏不倚,對所有人都公正嚴明,天秤代表法院會公平地衡量罪責,劍則是象徵無上的權力。我一直想,員警就是那把劍,爲了消滅罪惡,員警必須擁有強大的力量;可是,我們不是天秤,判斷罪責、刑罰是法院的責任。我可以用盡一切手段捉拿犯人,誘騙他們招供,但我所做的,只是把他們送上天秤上,讓公義去衡量他們是否有罪。我們沒有權力去決定什麼是‘大義’。”

曹坤苦笑一下,說:“你說的我都明白,但目前形勢比人強,袁警司一再堅持,又有何辦法?”

關振鐸嘆一口氣。“曹兄,袁警司的理由是警隊目前形象太差,承受不起另一宗醜聞吧?”

“對。”

“那麼,如果警隊幹出一番大事,挽回聲望,到時公開有個別的害羣之馬,功過相抵,警隊的聲譽不會有太大影響,鬼頭O們應該可以接受?”

“CampbelI應該會接受。”

“那麼,請你告訴他,我會在一個月——不,從嘉輝樓事件發生開始的一個月——之內,抓到在逃的頭號通緝犯石本添。我還要把他生擒,要他吐出他掌握的犯罪情報。”

二個月內?“曹坤詫異地問:”你有把握嗎?”

“沒有,但就算要我這個月不眠不休,追到天涯海角也要把石本添找出來。”

曹坤知道,關振鐸認真起來,這種不可能的任務也有機會成功。

“好吧‘我跟Camp’ell商量,如果你一個月內抓到石本添,他就否決袁警司的要求吧。希望你能做一出好戲。”

關振鐸點點頭。

曹坤正想告別關振鐸,關振鐸卻突然叫住他。

“對了,你知不知道那個駱小明現在如何了?”

“不大清楚,應該會被踢回去當軍裝巡警吧,怎麼了?”

“我覺得他因爲這件事被記過,有點無辜。”關振鐸說:“雖然他沒有依上級指示,寧願拯救同僚放棄救助人質,但他沒有動搖,堅持救助自己有把握挽救的生命,也不能說他有錯,如果他只死板地按照規則行動,盲目服從上級命令,警員範士達應該已經失血還多死去,而他會在賓館裡被TT滅口。在記得”員警“的身分之前,必須先記得自己‘人類’的身分,在這一點上,這個駱小明似乎有點潛質,在危難之中還能獨立思考。這種人如果放在軍裝行動部,只會成爲同僚的累贅,但如果放在刑事部,可能會有不錯的表現。”

“這樣的話‘我跟Camp’ell聊聊,看看能否給這個菜鳥多一次機會。待在旺角有點麻煩,或者讓他調到港島刑偵之類。”

“希望我這次沒看錯人吧。”關振鐸無奈地微笑一下。

ⓧ鬼頭:警隊對洋人高級警官的俗稱。廣東人俗稱洋人爲“鬼佬”,當上“頭領”的洋人便俗稱“鬼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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