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手賣右手買!上市公司大股東涉炒股 嘉檢30萬元交保
▲嘉義地檢署。(圖/翻攝自Facebook/嘉義地方檢察署)
文/中央社
某股票上市公司郭姓大股東涉嫌炒作股票,違反證交法。嘉義檢調27日傳喚郭男及配合炒股的董男及李男到案,檢方復訊後,3人分別依新臺幣30萬元及10萬元交保。
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日前據報,指在雲林縣北港商圈從事糕餅業大宗的郭姓男子,爲從事紡織業的某股票上市公司大股東,涉嫌在110年間起至今,與友人董姓男子及油行業者李姓男子共謀炒作股票。
嘉義地檢署今天表示,郭男因爲將上市公司股票質押,爲避免公司股票跌價造成追繳現金的後果,因此,自110年間起,出資交給董男以及李男等人,以左手賣右手買的方式,炒作公司的股價、製造股票交易活絡情形,證券交易所發現公司股價交易異常,將全案移送檢調偵辦。
嘉檢27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雲林縣調查站執行搜索多處,傳喚郭男、董男及李男到案,並查扣相關帳冊,不法獲利釐清中;檢方28日復訊後,3人犯罪嫌疑重大,但無羈押必要,郭男依30萬元交保,董男及李男均爲10萬元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