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1000萬!2024年石景山區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支持政策兌現
各相關單位:
爲深入落實《北京市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人工智能創新策源地實施方案(2023—2025年)》,加快推動石景山區人工智能產業創新發展,現開展2024年《石景山區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支持辦法》(石科園發〔2024〕4號)政策兌現工作,以下簡稱《支持辦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01
申報時間
2024年12月12日截止
02
申報主體
符合區域產業定位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務機構等。
03
兌現內容
(一)支持建設智算中心
根據《支持辦法》第三條予以兌現。
(二)支持算力應用
根據《支持辦法》第四條予以兌現。
(三)支持數據流通
根據《支持辦法》第五條予以兌現。
(四)支持建設產業服務平臺
根據《支持辦法》第六條予以兌現。
(五)支持建立評測體系
根據《支持辦法》第七條予以兌現。
(六)支持場景示範應用
根據《支持辦法》第八條予以兌現。
(七)強化企業集聚
根據《支持辦法》第九條予以兌現。
(八)支持產業運營
根據《支持辦法》第十條予以兌現。
04
兌現時間範圍
此次政策兌現範圍爲2024年3月19日—12月12日期間。
05
特別說明
1.申報單位統一通過石景山區企業綜合服務平臺在線填寫申報信息並打包上傳申報材料,同時提交紙質版材料至石景山區八角西街40號石景山區科技館3號樓2層;
2.請各申報單位如實填寫信息,對於提供虛報信息等問題,一經發現,將被納入失信記錄;
3.本辦法規定的支持政策與本區其他政策條款性質相同的內容不重複享受,企業或機構可自行從優選擇。
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4年12月5日
附件1 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於申請建設智算中心支持資金的通知.docx
附件2 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於申請算力應用支持資金的通知.docx
附件3 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於申請數據流通支持資金的通知.docx
附件4 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於申請建設產業服務平臺支持資金的通知.docx
附件5 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於申請建立評測體系支持資金的通知.docx
附件6 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於申請場景示範應用支持資金的通知.docx
附件7 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於申請企業集聚支持資金的通知.docx
附件8 中關村科技園區石景山園管理委員會北京市石景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關於申請產業運營支持資金的通知.docx
附件9 石景山區企業綜合服務平臺政策兌現操作手冊.pdf
附件1-8
支持辦法
附件1:關於申請建設智算中心支持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石景山區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支持辦法》(石科園發〔2024〕4號),現啓動我區支持建設智算中心政策兌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一)算力基礎設施建設
支持在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智算中心,強化算力供給能力,滿足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興產業對高性能計算的需求。
(二)國產算力芯片應用
鼓勵採用國產算力芯片,推動其在國內市場的廣泛應用,提升產業鏈自主可控水平。
(三)算力服務優化
提供高質量算力服務,支持人工智能大模型的訓練與推理,加速人工智能技術的創新與成果轉化。
二、支持資金
(一)市級支持項目補助
對於獲得市級支持的項目,將按照不超過市級支持資金30%的比例給予建設主體補助,單個項目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二)區級重點項目支持
對於產業發展需求明確的區級重點項目,將按照不超過項目投資額30%的比例給予支持,單個項目支持金額同樣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要求
1.符合區域產業定位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務機構等主體,具備完成項目的資金、技術、人才和裝備條件;
2.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記錄,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
3.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專業服務能力,能夠承擔並有效實施智算中心建設項目。
(二)申報項目要求
1.項目應符合國家及北京市相關產業發展政策,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和市場前景;
2.項目應明確採用國產算力芯片的比例及具體型號,確保項目的自主可控性;
3.項目應制定詳細的算力服務計劃,明確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期限等;
4.項目應爲在建或已規劃建設的項目,具有明確的實施計劃和時間表。
附件2:關於申請算力應用支持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石景山區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支持辦法》(石科園發〔2024〕4號),現啓動我區算力應用項目政策兌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事項
對於通過國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備案的大模型,購買或租用算力的,按照不超過當年實際發生金額30%比例,給予大模型研發主體最高1000萬元資金支持。對於北京市人工智能領域重點企業、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產業創新夥伴計劃單位,購買或租用算力的,按照不超過當年實際發生金額30%比例,給予大模型研發主體最高300萬元資金支持。根據研發迭代情況,連續支持兩年,助力大模型研發主體不斷提升技術水平和市場競爭力。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主體條件
1.申報單位應爲符合區域產業定位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務機構等主體。
2.申報單位應具備較強的大模型研發能力,且所研發的大模型已通過國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備案,或屬於北京市人工智能領域重點企業、北京市通用人工智能產業創新夥伴計劃單位。
3.申報單位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信用記錄,無違法違規行爲。
(二)申報算力應用項目條件
1.申報項目應爲大模型研發過程中購買或租用的算力資源,且已實際發生費用。
2.申報項目應具有較高的技術含量和市場需求,能夠推動我市人工智能產業的發展。
3.申報項目應提供完整的算力應用方案、預算及費用明細等相關材料。
4.不存在任何知識產權等法律糾紛情況。
附件3:關於申請數據流通支持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石景山區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支持辦法》(石科園發〔2024〕4號),現啓動我區數據流通項目政策兌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公共數據專區建設:支持研發機構、重點企業建設高質量公共數據專區,提供可交易的數據產品和數據運營服務,推動公共數據的價值釋放和商業化應用。
2.公共數據運營授權:對獲得國家或北京市有關單位授權,開展公共數據運營的主體,給予資金支持,以鼓勵其在數據流通中發揮積極作用。
3.企業數據資源共享:鼓勵企業通過人工智能數據標註平臺等渠道,爲區內大模型企業開放數據資源,提升數據利用效率,促進數據價值轉化。
4.數據(數字)資產登記:支持開展數據(數字)資產登記工作,爲數據確權、交易和融資提供基礎保障。
5.數據(數字)產品交易:鼓勵數據供給方積極參與數據交易,根據交易合同額給予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持,促進數據市場的繁榮發展。
6.數據安全屋建設:支持建設用於大模型訓練的數據安全屋,保障數據在流通過程中的安全性和隱私性,推動數據合規使用。
二、支持資金
1.公共數據運營授權:對獲得國家或北京市有關單位授權的公共數據運營主體,給予最高300萬元資金支持。
2.企業數據資源共享:根據數據規模、數據質量、更新頻率和應用效果,擇優給予企業最高20萬元資金支持。
3.數據(數字)資產登記:按照不超過登記費用30%的比例,給予最高10萬元資金支持。
4.數據(數字)產品交易:按照不超過交易合同額5%的比例,給予數據供給方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
5.數據安全屋建設:按照不超過服務合同總額10%的比例,給予建設方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要求
1.申報單位應爲符合區域產業定位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務機構等主體;
2.近三年內沒有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記錄,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採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爲記錄名單、石景山區聯合懲戒“黑名單”;
3.具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以及專業服務能力;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自籌資金、人才條件和裝備條件;具有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
4.具有健全完善的項目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切實履行在項目申請、組織實施、驗收和經費使用等方面的管理職責。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不得編報虛假預算、套取財政資金,經費實行單獨覈算,確保專款專用,不得截留、擠佔和挪用。
(二)申報項目要求
1.項目需符合支持方向,具有創新性、可行性和實用性;
2.項目需明確數據流通的具體方案、預期目標和效益評估;
3.項目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並提交完整的項目成果和財務報告。
附件4:關於申請建設產業服務平臺支持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石景山區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支持辦法》(石科園發〔2024〕4號),現啓動我區建設人工智能大模型產業服務平臺項目政策兌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點支持建設和引入具有高水平研發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的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共服務平臺。平臺應具備強大的數據處理、模型訓練及推理能力,爲中小企業提供便捷、高效的人工智能技術支持與服務。同時,鼓勵新認定或新遷入的大模型相關國家級或省級重點實驗室、創新平臺及研究機構等入駐平臺,共同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的創新與發展。
二、支持資金
(一)租金補貼
對於新認定或新遷入的大模型相關國家級或省級重點實驗室、創新平臺及研究機構等,經評估後,按其研發及辦公場地實際應用面積分別給予最高100%(國家級)或80%(省級)的租金補貼支持。補貼面積不超過4000平方米,連續支持不超過三年。
(二)運營經費支持
給予上述機構每年不超過500萬元的運營經費支持,以實際發生額爲限,連續支持不超過三年。該支持旨在鼓勵機構加強日常運營、技術研發及公共服務能力的提升。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要求
1.申報單位應爲依法註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大模型相關國家級或省級重點實驗室、創新平臺及研究機構等。
2.申報單位應具備較強的技術研發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能夠爲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共服務平臺提供高質量的技術支持和服務。
3.申報單位應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財務狀況,無違法違規行爲記錄。
(二)申報項目要求
1.申報項目應明確建設或引入人工智能大模型公共服務平臺的目標、任務及預期成果;
2.申報項目應具備創新性、可行性和實用性,能夠推動人工智能技術的創新與發展,提升產業競爭力;
3.申報項目應明確租金補貼和運營經費的使用計劃,確保資金用於研發及辦公場地的租賃、技術研發及公共服務能力的提升等方面。
附件5:關於申請建立評測體系支持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石景山區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支持辦法》(石科園發〔2024〕4號),現啓動我區建立多模態人工智能大模型評測體系項目政策兌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評測基準與評測方法構建:支持專業機構深入研究多模態人工智能大模型的特點和需求,制定科學合理的評測基準和評測方法,確保評測結果的準確性和權威性;
2.評測工具集開發:鼓勵開發一套多維度、易操作的基礎模型評測工具集,涵蓋性能、準確性、穩定性、安全性等多個方面,爲區內大模型企業提供便捷的評測服務;
3.評測體系建立:支持建立公平、高效、智能化的評測體系,確保評測過程的透明度和公正性,爲區內大模型企業的評估評測提供有力保障。
二、支持資金
對首次通過國家級評估評測資質認證的企業,按照不超過評測合同額50%的比例給予資金支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以鼓勵企業積極參與評測,提升技術水平。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要求
1.申報單位應爲符合區域產業定位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務機構等主體;
2.申報單位應具有良好的信譽和財務狀況,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記錄;
3.申報單位應具備完成評測體系構建所需的人才、裝備和資金條件。
(二)申報項目要求
1.項目應具有創新性,能夠提出科學合理的評測基準和評測方法;
2.項目應開發多維度、全面覆蓋的評測工具集,滿足區內大模型企業的評測需求;
3.項目應建立公平、高效、智能化的評測體系,確保評測結果的準確性和權威性;
4.申報項目應爲在實施項目,且未獲得過同類支持。
附件6:關於申請場景示範應用支持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石景山區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支持辦法》(石科園發〔2024〕4號),現啓動我區場景示範應用項目政策兌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金融領域:支持利用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技術優化金融服務流程,提升金融服務效率與安全性,如智能風控、智能投顧、數字人民幣應用等;
2.城市管理:推動智慧城市建設,支持智慧交通、智慧安防、智慧環保等應用場景,提高城市管理效率與居民生活質量;
3.教育領域:鼓勵教育數字化轉型,支持在線教育、智能課堂、虛擬實驗室等應用場景,促進教育資源均衡分配與教學質量提升;
4.醫療領域:推動醫療信息化、智能化發展,支持遠程醫療、智能診斷、健康管理等應用場景,提升醫療服務水平與效率;
5.文旅領域:促進文化與旅遊產業的融合發展,支持數字文旅、智慧景區、虛擬旅遊等應用場景,豐富文化旅遊體驗;
6.司法領域:推動司法智能化建設,支持智能審判、智能執行、法律援助等應用場景,提高司法公正與效率。
二、支持資金
(一)市級應用場景支持項目
對獲得市級應用場景支持的項目,按照市級支持資金的30%比例予以場景建設企業區級配套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二)區級應用場景重大項目
對區級認定的應用場景重大項目,按照不超過項目投資30%的比例予以場景建設企業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要求
1. 符合區域產業定位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務機構等主體,近三年內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爲記錄;
2.具有較強的技術研發能力、項目實施能力和良好的社會信用記錄;
3.具有完善的項目管理和財務管理制度,確保專款專用。
(二)申報項目要求
1.項目需圍繞上述支持方向,具有創新性、示範性和可推廣性;
2.項目需明確應用場景、技術路線、預期效果及實施計劃;
3.項目需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合法使用授權,無知識產權糾紛;
4.申報項目應爲在實施項目或即將實施的項目,且未獲得過同類資金支持。
附件7:關於申請企業集聚支持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石景山區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支持辦法》(石科園發〔2024〕4號),現啓動我區企業集聚項目政策兌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事項
爲加快集聚一批擁有前沿技術及良好市場前景的人工智能大模型企業,支持入駐區內實地辦公,鼓勵落位人工智能大模型集聚區。對通過國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備案等的人工智能領域重點企業,給予“一事一議”支持。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爲符合區域產業定位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務機構等主體。
2.申報單位應具備較強的大模型研發能力,且所研發的大模型已通過國家《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備案。
3.申報單位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信用記錄,無違法違規行爲。
附件8:關於申請產業運營支持資金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石景山區推進人工智能大模型產業集聚區建設發展支持辦法》(石科園發〔2024〕4號),現啓動我區支持產業運營項目政策兌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事項
爲加快建設人工智能大模型產業集聚區,打造區域經濟新增長極,支持專業化企業和機構建設運營產業集聚區,按照運營空間租金50%比例予以支持,連續支持不超過三年;給予運營機構每年200萬元運營經費支持,連續支持不超過三年。
二、申報條件
1.申報單位應爲符合區域產業定位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科技服務機構等主體。
2.申報單位應具備完成項目所需的組織管理和協調能力,包括項目規劃、實施、監控、評估等各個環節。
3.申報單位應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和信用記錄,無違法違規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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