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校友藏政大偷拍女生如廁 惡男喊「考研究所壓力大」判4月
▲男子李順斌躲進政治大學性別友善廁所偷拍女生,被害人機警抵住廁門高呼衆人合力扭送法辦。(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自稱政治大學校友的男子李順斌,今年(2024年)10月在政大校內偷拍女學生如廁,被1位機警女大生抵住廁門、高呼衆人合力扭送法辦,檢警查出李男手機藏有同地點連續偷拍7天的近百部影片,李男認罪、辯稱考研究所壓力大、偷拍紓壓沒外流,臺北地院今(20日)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李男今沒到庭聆判。本案發生於今年10月16日上午10點多,李男預先躲進政大校內大勇樓2樓性別友善廁所第6廁間埋伏,聽見隔壁第7廁間有人使用的脫褲聲響,李男悄悄將自己的iPhone 14手機從隔板下方縫隙伸進隔壁偷拍。
正在第7廁間如廁的女大生抽衛生紙時,驚見隔板下方縫隙露出半截手機機身、鏡頭朝上,連忙將手機推回隔壁,起身穿好衣褲,敲門要藏在第6廁間的人出來講,見裡面的人不作聲,她機警抵住廁門防止偷拍狼逃走,並高呼旁人協助通報校方處理。
李男在廁所嚇得不知所措,又不敢越窗從樓上跳下去,插翅難飛、只能束手就擒。警方趕來將李男帶回調查,赫見他犯案用的手機裡,藏有近百部偷拍女生上廁所的影片,李男坦承今年9月到被逮當天,他已在同1間廁所偷拍7天,包括事發前連續2日。
李男到案一度被檢方聲押獲准,他自稱政大校友、在政大附近租屋,因爲家境不好、長輩生病,只能最後1次資助他報考研究所,他覺得壓力很大,才偷拍紓壓,並沒外流或兜售。
法官審酌李男犯行造成被害人身心受創、未和解彌補,更使大衆恐慌,但本案僅1位被害人即機警攔阻李男逃走的女大生挺身提告,未尋獲其他被害人,加上李男無前科,今依《刑法》第319-1條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