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出臺新規加強房地產項目相關資金監管
□ 淄博日報/淄博晚報/博覽新聞
記者 董娜
日前,淄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淄博監管分局聯合印發《淄博市房地產開發項目預售資金監管與開發貸聯動管理實施方案》,要求建立預售資金監管與開發貸受託支付數據共享機制,實現項目開發建設、銀行融資良性互動,依法維護融資銀行、購房羣衆、開發企業三方利益。
文件的出臺,對進一步規範我市房地產開發項目資金使用,保障項目順利建成交付,順利辦理不動產權轉移登記,有效推動“白名單”項目融資落地見效起到積極作用。方案要求,新開項目選擇融資銀行爲預售資金監管銀行,非監管銀行發放的個人按揭貸款要轉入預售資金監管戶,確保融資銀行能夠準確掌握項目建設運行、預售資金監管等信息。
據悉,方案規定,開發貸賬戶應設立受託支付封閉賬戶和還款賬戶,按工程建設進度受託支付,確保全部融資用於項目建設。開發項目在保證建成交付的前提下,預售資金按照一定比例留存銷售資金用於償還開發貸,確保土地及在建工程及時解壓,依法依規保障貸款銀行利益;保障建設和償還開發貸之外的預售監管資金,企業可以根據自身經營需求支取,最大化釋放資金激活房地產市場。
目前,我市已啓動“開發貸受託支付系統”研發,該系統與預售資金監管系統實現後臺數據共享,通過上傳的施工合同、發票等信息加強信貸資金封閉管理,全面化解開發貸與預售資金監管信息不對稱問題,有效規避開發貸與預售資金重複支付,導致項目建設資金不足,開發貸無法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