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解讀之二 | 實施煤電低碳示範 引領轉型發展路徑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聯合印發《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行動方案(2024—2027年)》(發改環資〔2024〕894號,以下簡稱《行動方案》),部署統籌推進存量煤電機組低碳化改造和新上煤電機組低碳化建設有關工作,對提升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加快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體系具有重要意義。
一、促綠色轉型,減碳降碳正當其時
立足以煤爲主的基本國情,煤電是我國能源電力供應系統的主體支撐。在加快構建新型電力系統的進程中,綜合考慮新能源電力的不穩定性和新型儲能技術的較高成本,煤電在電力安全保障中仍發揮着“壓艙石”作用。2023年,煤電以不足40%的裝機佔比,承擔了全國70%的頂峰保供任務,有力保障了我國民生用電和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此外,煤電是現階段較爲經濟可靠的調峰電源。面對極熱無風、極寒無光、連續高溫、低溫雨雪冰凍等極端天氣導致的新能源出力受限等挑戰,煤電對維持電力系統安全發揮着重要支撐作用。但也要認識到,我國電力行業二氧化碳排放佔全國排放總量比重的40%,實施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推動降低煤電碳排放水平,是推動能源低碳轉型的重要途徑,對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具有重要意義。
二、高目標要求,引領煤電低碳發展
《行動方案》綜合考慮行業發展現狀、技術研發水平,科學設置分階段降碳目標。到2025年和2027年,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度電碳排放較分別較2023年同類煤電機組平均碳排放水平降低20%左右和50%左右,在實踐中拓寬煤電低碳發電技術路線、降低建造和運行成本,爲規模化推進煤電低碳轉型積累經驗。
按照《行動方案》要求,2027年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的碳排放應基本達到天然氣發電機組水平。天然氣發電是國際公認的清潔能源,也是近年來美歐等發達經濟體的支撐性電源和煤電替代電源。據統計,2023年美國、歐盟天然氣發電量佔比分別爲43%、17%,而我國天然氣發電量佔比僅爲3.2%。近年來,我國積極推進煤電超低排放改造,現役煤電機組大氣污染物排放已普遍達到氣電排放水平。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推動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相當於提高了我國清潔能源裝機和發電量佔比。
三、多技術路徑,因地制宜改造建設
《行動方案》提出了生物質摻燒、綠氨摻燒、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等3種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技術路線。生物質摻燒方面,綜合考慮生物質資源供應、收集半徑、鍋爐適應性等因素,提出以農林廢棄物、沙生植物、能源植物爲重點,實施煤電機組耦合生物質發電,並將摻燒比例定在10%以上。綠氨摻燒方面,考慮到可再生能源電力電解水制綠氫,再合成綠氨後入爐摻燒的流程相對較長、環節相對較多,爲保障項目穩定運行,《行動方案》提出所在地應具備可靠的綠氨來源,並具有豐富的可再生能源資源以滿足綠氨製備需要。碳捕集利用與封存方面,鼓勵採用化學法、吸附法、膜法等多種捕集方式,因地制宜實施二氧化碳地質封存、地質利用和化學利用,重點在於進行多技術路線比選,探索差異化的低碳改造和建設路徑。與此同時,《行動方案》明確實施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的機組應滿足預期剩餘使用壽命長、綜合經濟性好等基本條件,並提出優先支持採用多種煤電低碳發電技術路線耦合的改造建設項目,以更好發揮項目示範帶動作用。
四、全方位支持,提升長期運行收益
《行動方案》充分考慮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的政策需求,從資金支持、政策支撐、優化調度、技術創新等方面爲項目建設提供全方位支持。資金支持方面,明確利用超長期特別國債等資金渠道對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予以支持,並鼓勵各地加大對項目的投資補助力度。政策支撐方面,探索建立政府、企業、用戶三方共擔的分攤機制,對納入國家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清單的項目給予階段性支持。優化調度方面,指導電網企業優化電力運行調度方案,優先支持碳減排效果突出的煤電低碳化改造建設項目接入電網,對項目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量或零碳發電量予以優先上網。技術創新方面,統籌科研院所、行業協會、骨幹企業等創新資源,加快煤電摻燒生物質、低成本綠氨製備、高比例摻燒農作物秸稈等關鍵技術研發,補齊短板弱項。(作者:姜士宏 電力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