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公民自治條例 草案4月送議會
新竹縣長楊文科與「我要喝好水乾淨水行動聯盟」等公民團體召開會議。(縣府提供/羅浚濱新竹傳真)
新竹縣長楊文科爲聽取公民訴求,日前與「我要喝好水乾淨水行動聯盟」等公民團體召開第3次會議,公民團體要求訂定「新竹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加速推動地方公共議題;民政處指處,竹縣公投條例4月將送縣議會定期會審議。
民政處表示,「新竹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草案在2月12日辦理預告程序,刊登今年縣府第3期公報,草案第7條明定,本縣公民投票提案人數,應達最近1次縣長選舉選舉人總數萬分之1以上;公民投票連署人數門檻,應達提案時最近1次縣長選舉選舉人總數1.5%以上。
民政處說,竹縣公民投票自治條例完全比照公投法,若以上1次縣長選舉選舉人數43萬人計算,只要有43個人提案、6450人連署,公投案就成立,門檻相當低。
公民團體對縣府焚化爐BOO案及舉辦公聽會提出不少意見。縣長楊文科說,會謹慎參考與會人員所提意見,做爲施政參考;未來每季將持續召開會議,聽取各方意見。
公民團體提出竹東水資源回收中心設置廢污水排放專管一案,工務處表示經評估後,認將回收中心處理系統升級到第4級可行性較高,此案已發函給營建署,未來將持續向中央爭取補助,提升水質。
在頭前溪、關西、竹東水源保護區內,有6家列管的污染性工廠,產發處指已積極輔導工廠轉型,目前有2家規畫遷廠,1家遷移污水製程,1家提升廢水回收率,後續將持續追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