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縣籌設寵物生命紀念園區? 縣府:私人興辦爲宜

新竹縣動物保護教育園區收容有200多隻毛小孩,若有死亡目前都是委外處理。(羅浚濱攝)

新竹縣議員朱健銘8日總質詢時,建議縣府明年規畫寵物生命紀念園區。(羅浚濱攝)

關心流浪狗的新竹縣議員朱健銘,8日在總質詢時指桃園新屋10月成立全臺首間合法的寵物生命紀念園區,建議縣府明年規畫,討論制定新竹縣寵物生命紀念業管理辦法。新竹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所長彭正宇表示,縣府要覓地興建有難度,已有業者準備申請在寶山鄉設立。

朱健銘說,以往寵物過世只能依環保法規當作一般廢棄物焚燒,農業部7月頒佈審查作業要點,讓寵物生命紀念業合法化,桃園新屋已全成全臺首間合法的寵物生命紀念園區,縣府是否已有規畫?縣長楊文科迴應,目前並沒有規畫,還是由私人興辦爲宜。

彭正宇說,新竹縣家畜防治所原有處理死亡犬貓的焚化爐,易被居民抗議已廢棄不用,目前園區內收容有200多隻犬貓,若有病死或老死都是委外焚化處理,1公斤85元,民衆將往生毛小孩送來園,處理費相同,平均每年焚化處理約50只。

彭正宇指設立寵物生命紀念園區規定,土地面積不得少於0.2公頃,動保園區完全不適合,設在山坡地不得少於10公頃,要覓地很困難,已有業者準備在寶山鄉申請設立寵物生命紀念園區。

彭正宇指業者要先向農業部申請用地許可,縣府再依「非都市土地申請變更爲寵物生命紀念設施使用興辦事業計劃審查作業要點」審查後設立,若有做慈善和社會福利使用,如協助動保所處理往生的毛小孩等,就不受土地面積10公頃的限制。

彭正宇說,私人設立寵物生命紀念園區,規定要有環保焚化爐及專業火化師、寵物專屬的納骨塔位、樹葬、花葬區、無主人寵物慰靈碑區及羽化別館等設施,業者提出興辦事業計劃 時,府縣府相關單位會實地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