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林其緯比FA球員更搶手 中職FA制度該檢討了
中職採行自由球員制度以來,到今年只有4位符合資格的球員提出實施,但從未人順利轉隊,而且檯面上只有彭政閔被興農牛開價,4人最後都未轉隊,留在原球團,現行的自由球員制度真的該檢討了。
林其緯被釋出後,理所當然成爲無契約的球員,卻有其它3隊都有意網羅,反而比符合滿9年取得自由球員的球員還要更搶手,去年底只有義大犀牛張建銘提出實施自由球員,但另3隊似乎都無意搶人,張建銘最後還是回到義大犀牛。
▲張建銘。(圖/記者陳明仁攝)
張建銘之前施行自由球員的有彭政閔、陽建福與周思齊,3人中只有興農牛當年有對彭政閔開價,彭政閔後來仍選擇待在兄弟象,陽建福與周思齊在臺面上都無球隊開價,後來也都留在原球團。
中職現行自由球員制度要滿9年才取得FA自由球員資格,而且其它球隊要搶手,必須支付原球團轉隊費,轉隊費是該球員年薪的2.5倍,但到隔年1月1日轉隊費再降到1.5倍。
自由球員年資以及轉隊費都是造成球員施行FA之後,其它球隊不敢搶人的主因,若能降低年資且取消轉隊費,中職的自由球員市場纔會更活躍。
▲彭政閔。(圖/記者周宸亙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