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勞資調解 今年至10月爲勞工爭取和解金額逾億元

維護勞資和諧,臺中市府辦座談會廣納建言。(臺中市府提供/盧金足臺中傳真)

臺中市勞工局去年共受理3738件勞資爭議調解案,申請總人數4942人,調解成功率55.89%以上,成功爲1656名勞工爭取和解金額超過1億5100萬元;今年截至10月底共受理2738件,申請調解總人數3299人,調解成功率達57.43%以上,成功爲979名勞工爭取和解金額超過1億648萬元。

勞工局今年自新冠肺炎三級警戒迄今,受理事業單位因營運不佳實施大量解僱通報計有34家,解僱勞工666人,其中,以住宿及餐飲業爲大宗,主要解僱原因爲歇業及虧損。

臺中市府勞工局爲廣納勞資爭議調解相關建議,邀請勞資爭議調解人及中介團體辦理2場次勞資爭議調解業務諮詢會議,15日舉辦第二場次活動,透過座談方式聽取各方建言,勞工局長張大春表示,盼藉由活動提升臺中市勞資爭議調解成功率,維護勞資權益。

張大春表示,感謝調解委員與中介團體無私奉獻參與調解工作,讓爭議中勞資雙方以經濟、省時的方式化解糾紛並取得共識,減少向法院訴訟的資源浪費。

張大春指出,與會人的建議包含持續辦理勞資爭議調解人(委員)研習提升專業知能、積極推動仲裁業務減少後續訴訟、優化調解環境提升成功率等,市府將納入勞工局調解業務精進作爲的參考,共同維護勞資雙方權益。

勞資爭議調解案件類型以工資爭議佔最多,給付資遣費爭議次之,尤其,受理新冠肺炎疫情影響衍生的勞資爭議案件計有52件(申請人數88人),調解成功率達52.17%,爲勞工爭取和解金額99萬7938元,但仍有將近47.83%案件,因公司經營困難致無力給付,以致調解不成立。

對於調解不成立的案件,勞工局亦提供免費義務律師勞動法律諮詢、勞工權益基金涉訟補助等多元管道,協助勞工後續可能進入的勞動事件調解及訴訟程序輔導。

市府除督促事業單位依規定進行勞資協商外,若遇有爭議,則啓動重大勞資爭議通報協處機制,與勞保局、就業服務中心等外部單位組成團隊,於調解現場說明失業給付、職業訓練、就業服務、歇業事實認定等勞動法令相關規定,亦提供勞動法令諮詢、職涯規劃服務等資訊協助被解僱勞工。

張大春強調,爲勞工服務是勞工局首要責任,訴訟過程耗費雙方時間、精力,敗訴方還得負擔訴訟費用,勞工局提倡以調解代替訴訟,由公正的第三方調解人進行調解,除提供整合性資源促使勞資爭議案件即時有效獲得解決,並持續辦理調解人訓練,提升勞資爭議調解成功率,保障勞資雙方權益,促進勞資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