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查年節食品 筍乾、酸菜4件違規業者遭處辦
▲臺中市衛生局派員至西屯區的阿娟商行抽驗年節食品。(圖/臺中市衛生局提供,下同)記者李佳蓉/綜合報導年關將近,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派員至菜市場、雜貨店、賣場超市抽驗年節常食用的筍乾、酸菜等醃漬蔬菜共24件,分別檢驗防腐劑、二氧化硫、甜味劑、規定外煤焦色素等項目;今公佈檢測結果,共有4件不符規定,不合格率16.7%,違規產品已下架並後續處辦。
衛生局表示,4件不合格產品爲北屯區「老向的店面食」酸菜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0.18g/kg(標準:0.03 g/kg以下)該產品由業者向大里區信仁酸菜行購入;另在西屯區「阿娟商行」梅乾菜檢出不得檢出的防腐劑對羥苯甲酸0.03 g/kg;東區「銘利行」 菜脯檢出防腐劑苯甲酸1.94 g/kg(標準:1.0 g/kg);大里區「榮興農產食品廠」本島筍乾檢出漂白劑二氧化硫0.24g/kg(標準:0.03 g/kg以下)。前述三項產品於檢驗結果報告出爐即通知業者下架並由源頭廠商所轄衛生局調查處辦。▼位在北屯區老向的店面食酸菜被檢出漂白劑超標。衛生局局長徐永年說明,漂白劑二氧化硫及防腐劑苯甲酸都是合法食品添加物,但有限量其使用標準,長期大量攝入易引起呼吸不順、嘔心嘔吐等影響健康。提醒消費者選購年節食品勿挑顏色太白、太鮮豔的產品,也要注意包裝標示、有效日期等。檢驗不合格之業者,衛生局將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違反者將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