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摩托起義」爭取停機車格 交通部迴應了
交通部(簡立欣攝)
不滿交通部與五都交通局拒絕讓大型重機依照體積停放機車格,今(1)日有重型機車團體發起「摩托起義」活動,號召約300人以黃、紅牌大型重機在國道5號石碇服務區、忠孝東路、饒河夜市等停車場「一車一格、停好停滿」。交通部高公局稍早呼籲應迴歸理性表達意見;交通部公路局指出,依法大型重機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處罰規定,會收集相關意見向部裡反映;交通部則表示將適時洽地方討論。
目前大型重機依規定須比照汽車行駛及停放汽車格,但重機車友認爲,大型重機只是排氣量大,體積並沒有比較大,停放汽車格是相當浪費資源。臉書粉絲團「通勤者之歌」日前號召重機車友,於今日在國道石碇服務區、北市忠孝東路及北市饒河夜市舉行「停車大富翁」,以「一車一格」方式停滿汽車車格,諷刺一車一格的不合理。結果中秋連假最後一天早上6點多,石碇服務區停車場就爆滿。
交通部表示,針對今日有部分重機團體舉行車聚活動,建議開放大型重機視車身長度停放汽機車停車位,交通部將持續適時洽徵地方主管機關,再討論是否有可行方式,可兼顧並避免新增問題。
交通部表示,曾徵詢地方主管機關意見,目前機車停車位多是長2公尺、寬1公尺,必須慎重考量相關地方政府所提意見及可能面臨問題,包括車行動線、車道寬度、車格尺寸需要釐清外,收費方式亦可能造成爭議;另機車區常有車輛挪移搬遷等行爲,易造成糾紛爭議。
交通部表示,且依交通部統計資料顯示,有93%大型重型機車車長超過2公尺,大多在2至2.3公尺之間;市售排行前60名的大型重機車款,僅4款黃牌重機車長未逾2公尺,若停放突出機車停車格,可能衍生行車或交通事故,涉及民事、刑事責任課題,均需審慎面對及評估。
另外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12條已規定,1格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位可停放「1輛以上」大型重機,已經充分運用有限停車空間,交通部後續將研議是否設置長度2.5公尺、寬度1公尺以上的大型重型機車停車位。
部分重機團體反映:亦有部分普通重型機車車身長度亦大於2公尺。對此交通部表示,依據公路局及財團法人車輛安全審驗中心資料,99%白牌普通重機車身長度在2公尺以下,多能停在現行長2公尺、寬1公尺的機車停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