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煤炭輸送帶起火空污遭罰500萬 臺電提行政訴訟敗訴
中火煤炭輸送帶起火空污被罰500萬元,臺電不服提起行政訴訟,臺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敗訴。(資料照片)
臺電臺中火力發電廠去年6月間煤炭輸送帶起火,濃煙擴散造成空污,臺中市環保局以未盡管理維護義務、防火措施輕忽,造成嚴重空污開罰500萬元,臺電不服提行政訴訟,主張是「無從避免風險」。臺中高等行政法院認爲環保局裁罰有理,予以駁回,仍可上訴。
臺電中火去年6月10日煤炭輸送帶起火燃燒,臺中市環保局查獲產生大量黑煙及異味,影響空氣品質,通知臺電陳述意見後,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開罰500萬元。
臺電不服,提起訴願被駁回,再提行政訴訟,主張落煤黏着滾輪軸承摩擦起火,火調結果並非設備異常引起火災,屬突發及不可預見的事故,當天空氣品質指標AQI都屬良好等級,廠區有偵測警報、定期巡檢,已盡善善良管理人義務。
環保局抗辯表示,臺電管領的密閉式輸送設備發生大火,未盡管理維護義務,臺中市府在同年7月5日的勞檢認定,臺電就防火措施輕忽,且該廠輸送帶今年4月29日也曾火災,證明怠於管理。
環保局說,火災黑煙擴散臺中市、彰化縣,民衆陳情不斷,臺電資本高達3300億元,卻輕忽義務導致嚴重空污,怠於管理情節重大,開罰500萬元並無不當。
法官調查,火災當天包括臺中龍井以南,彰化伸港、線西、和美及鹿港都檢測到空污,確實有大量黑煙散佈,已達情節重大程度,臺電是國營企業,違反空污法受責難程度重大,環保局可勒令停業,但僅處最高罰鍰,並無違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