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對高飛等人操縱朗源股份股票行爲作出行政處罰

據中國證監會消息,中國證監會對高飛、龍傑、尤立峰操縱朗源股份股票行爲進行了立案調查,並依法作出了行政處罰決定。高飛等人在2019年9月至2020年8月期間,通過控制118個證券賬戶,集中資金優勢、持股優勢,連續買賣和對倒朗源股份股票,影響了股票價格和交易量。證監會認定他們的行爲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操縱證券市場行爲。根據違法事實和情節,證監會沒收了高飛等人違法所得111,667,800.76元,並處以111,667,800.76元罰款。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