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賤招當法寶 難道翁柏宗還有重要任務?
行政院先函翁柏宗代理主委,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圖中)表示將等立院通過NCC新人事後,再定新法施行日期。圖/行政院提供
賴清德總統依法公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修正案,但行政院卻搶先函令讓不得延任的翁柏宗代理主委,還拿出「法寶」,表示將等立院通過NCC新人事後,再定新法施行日期;藍委痛批耍詐,外界也恍然大悟,何以兩個月前閣揆卓榮泰老神在在要青鳥「不用集結」,原來民進黨是慣於耍詐,在野怎麼玩得過?
行政院上月底發函NCC,指定NCC副主委翁柏宗自8月1日起延任並代理主委,引來在野黨怒批破壞立法院對行政機關的人事同意權;綠委爲行政院護航,表示新法生效後會依法執行。沒想到,新法是公佈了,但行政院卻使出賤招,搬出該法第16的規定「行政院以命令訂定該法施行日期」,再度將藍白一軍。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宣稱,依NCC組織法第16條規定,行政院須另定施行日期,這樣做法並非特例。他舉例NCC組織法在2022年5月4日修正後,行政院就指定修正條文從2022年8月27日起施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歷經十多次修正,行政院也都依另定施行日期。
陳世凱似乎言之成理,但兩年前的NCC組織法施行日期另定,是因爲事涉數發部的成立,部分業務和人員必須移撥,所以要有緩衝期,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涉及複雜兩岸事務,更需有準備期、緩衝期,甚至宣導期,和NCC組織法刪除委員萬年條款性質完全不同,豈可相提並論?
NCC組織法修法,藍白確實忽略該法第16條明定「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但正常人怎麼會想到有人會利用這個「漏洞」來反制立法權?民進黨反將藍白一軍,手法取巧使詐,實在難登大雅之堂。
法律施行日期的訂定有三種方式,一是在法條中明定「本法自公佈日施行」;二是法律條文中定有施行日期,例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就規定施行期間自民國109年1月15日至110年6月30日止。
還有一種情況施行日期由行政機關另定之,主要是考量法律上路需要有磨合期、宣導期、準備期。這次NCC組織法修法留了一個尾巴,但卻被行政院拿來當法寶,甚至還押了日期,聲稱要等立院人事同意審查通過才換人,賴皮指數高到讓瞠目結舌。試問,讓翁柏宗連任屆滿、依法卸任是有什麼好緩衝、準備的嗎?
行政院口口聲聲說,翁柏宗延任、代理主委,NCC才能正常運作,但翁柏宗擔任副主委期間就捲入泄漏電視臺執照審查機密等案,此時翁柏宗不僅延任,還擔任代理主委,難道還要執行什麼重要的任務?
今年5月立法院審查國議會改革法案,院外聚集成千上萬「青鳥」聲援民進黨,行政院長卓榮泰一席「讓羣衆不用集結」,引來不小政治效應,事後證明,卓只是虛晃一招,即使藍白通過國會改革法案,民進黨還有釋憲武器可用,難怪不用青鳥冒雨聲援。
這次NCC組織法修法亦然,賴總統依法公告法律,壞人由行政院來扮,卓榮泰用修正案最後一條來卡住全部法條,也算不枉讀了四年的法律系;但卓揆這一招也讓人見識到,原來法律人使壞,也不怎麼優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