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缺薪資揭露 勞團促取消上限

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擬修正《就業服務法》,把薪資揭露門檻提高至5萬元。(本報資料照片)

爲了因應我國低薪問題,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近日召開並提出薪資透明化,擬修正《就業服務法》把薪資揭露門檻提高至5萬元。但有勞團指出,以國外經驗來看,不如直接刪除門檻,要求所有徵才職缺都要揭露薪資,纔是更積極的作法。

臺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表示,或許把薪資揭露門檻提高至5萬元已涵蓋大部分職缺薪資,但仍應有更大膽的作爲,直接取消上限。

行政院指出,金管會將要求上市(櫃)公司在章程中明定,從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爲基層員工調薪或分配酬勞。孫友聯說,或許上市櫃大型公司因財務較爲透明,可以藉此管道調整薪資,但我國大多爲財務不透明的中小企業,呼籲應透過鼓勵工會協商以解決低薪。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組長吳淑瑛則說,當初立委提出4萬元門檻時概念爲基本工資的1.75倍,隨着最低工資明年將調整至2萬8590元、1.75倍約爲5萬元,因此修法纔會建議調整爲5萬元揭露,至於是否要取消上限,則會再蒐集各界意見及國外作法。

吳淑瑛提及,依現行就業服務法規定,薪資未達4萬元職缺未揭露薪資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若是揭露薪資涉及廣告不實,則可處30萬元至150萬元罰鍰。

此外,行政院也研議修正《就業保險法》、《公教人員保險法》及《軍人保險條例》,讓領滿6個月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雙親,再增加各1個月津貼。托育政策催生聯盟發言人黃喬鈴說,我國現行育嬰留職停薪仍以女性請領爲多,代表多數照顧責任仍由母親負擔,肯定政府提出政策支持雙就業、雙照顧,但與其增加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請領時間,不如將育嬰留職停薪修改爲親職假、放寬申請時間至孩子8歲前,更有利男性參與育兒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