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籃球星坦承找女球迷當小三慘遭釋出 妻子崩潰怒控判賠30萬
臺灣職業籃球潘姓球員外遇女球迷,臺北地院考量2人對潘妻的婚姻破壞、影響甚鉅,改判2人應賠償30萬元確定。(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職業籃球潘姓球員外遇女球迷,還說「沒打砲了、溼不了了」,案發後他遭球隊釋出,他的妻子也向法院提告,要求潘、女球迷連帶賠償50萬元,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賠25萬元,北院二審考量2人對潘妻的婚姻破壞、影響甚鉅,改判2人應賠償30萬元確定。
潘妻提告主張,與潘男在2018年3月26日結婚,育有1子,不料對方未體恤她對家庭的付出,從2021年2月起與梁姓女子交往,雙方並於通訊軟體中以「老公」、「老婆」相稱、「我們五天沒打砲了、溼不了了、沒有魅力了、沒有性慾了」
潘妻說,2人還說「你現在表現這麼愛我」、「昨天抱不夠、晚上再來、我只要你」、「你要不要去問看看你跟你老婆能不能成功離婚..哈哈哈」等語聯繫,可清晰辨識2人有親密擁抱、接吻、性交等逾越朋友交遊等一般社交行爲之不正常往來。
她主張,2人肌膚之親,其行爲已逾社會一般通念下配偶所能容忍之範圍,足以破壞她就婚姻共同生活圓滿安全及幸福,及互守誠實義務而建立之感情上確信與歸屬,2人應連帶給付她慰撫金50萬元。
臺北地院認爲,潘妻因此事件受極大之打擊,精神痛苦非常,並潘男另有離婚事件於法院審理,潘男及樑女之行爲對上訴人婚姻破壞、影響甚鉅,判決連帶賠償30萬元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