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犯法!律師士林住處持有大麻 法院判拘役30日
士林地院簡易庭判決陳姓律師持有第2級毒品大麻拘役30日。(資料照)
北市刑警大隊今年3月執行0305掃蕩毒品專案,在陳姓律師位在士林的住處,查扣含有大麻成分的研磨器、綠色乾燥植株碎片、圓柱狀金屬濾心檢出大麻成分,陳坦承持有第二集毒品,士林地檢署依法對陳姓律師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士林地院日前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陳姓律師坦承持有第二級毒品大麻,經採集尿液檢驗,呈現陰性反應,施用部分另案不起訴。陳姓律師則稱,去年4月,前往苗栗山區參加電子音樂節時,以1000元購買1公克大麻,警方今年3月執行專案認唔,持搜索票在住處查扣含有大麻成分的研磨器1個、綠色乾燥植株碎片1袋,以及1個圓柱狀金屬濾芯。
士林地檢署偵結,陳姓律師坦承持有大麻成分的物品,但尿液檢驗後呈現陰性反應,並沒有施用的跡象,而是依持有第2級毒品論處,全案8月30日宣判,判處陳姓律師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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