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交通微罪不檢舉不記點 立委:應明定道路通用設計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春城。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院會今早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相關修法草案及配套措施,最高罰鍰1200元以下輕微違規限縮不予民衆檢舉、不記點。民衆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春城認爲,交通部應明定道路通用設計,讓道路構造設計能夠中央法規化,才能避免一國多制,落實工程。

吳春城表示,現行交通規畫不良,交通部若只以加強違規記點來回應用路人安全的需求,反加深駕駛和行人之間的矛盾與對立,應迴歸交通專業,負擔起工程與教育的責任,提升道安觀念,而非只是透過裁罰。

吳春城強調,合宜的規範需要各方的高度共識,交通部應召開定期會議,廣納相關團體,共同討論相關工程設計、法規及交通改善政策;爲避免民衆不熟悉法規新制受罰,也應制定駕照定期回訓制度,落實教育。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認爲,交通工程及法規必須考量到用路人、用車人及社會觀感的整體設計,絕非單方面要求責任,或是擴大檢舉可以處理,交通部有責任進行通盤思考,才能提升交通安全。

張啓楷指出,現行交通規畫不良,交通部如果僅以加強違規記點來回應用路人安全的需求,反而加深駕駛和行人之間的矛盾與對立,像是在許多市區道路規劃沒有設計避車彎及臨停空間下,導致大多車子無上下乘客或貨品空間,進而導致駕駛人違規、入人於罪。

民衆黨立法院黨團主任陳智菡指出,道路安全不能走回頭路,爲蓄意違規者開方便之門。交通部取消了許多影響道安甚重的違規記點項目,這些民衆黨團都會繼續盯、繼續監督政府。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