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通過勞工職災保險法 4人以下公司納保、職災傷病給付提高
行政院會今通過勞工職災保險法,未來4人以下微型公司納入強制加保範圍。(林縉明攝)
攸關逾千萬勞工權益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草案」,今行政院會拍板通過,未來4人以下微型公司納入強制加保範圍,僱主若未替勞工投保,將開罰2到10萬元。此外,投保薪資部分,新法將職災保險與勞保脫鉤,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由現行4萬5800元提高到7萬2800元,增加對高薪族的保障,預估有165萬人受惠。
根據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是納在勞工保險,但勞保規定5人以上公司纔要納保,使得4人以下公司的勞工並無法適用職災保險給付,往往勞工發生職災,才發現沒有投保勞保,勞工權益受到影響;新法將職災單獨立法,未來4人以下的微型公司也納入職業災害保險的適用範圍,預計將有33萬名勞工受惠。
該草案明定,僱主若未替勞工投保,將處罰2到10萬元;對於僱主若未替勞工投保,導致勞工遭遇職災申請給付,勞動部原本規畫可處10萬元到300萬元,並可連續罰,不過政院審查通過版本刪除此條文,改以行政罰向僱主催討。
此外,現行職災保險傷病給付是按勞工事故當月前6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70%,經過1年尚未痊癒者,第2年減爲平均月投保薪資的50%,與原領工資差異大,勞工家計困頓、耗費心力在跟僱主訴訟,身心俱疲,未來將調整成2年均爲平均月薪投保薪資70%。
投保薪資部分,新法將職災保險與勞保脫鉤,職災保險投保薪資上限,由現行4萬5800元提高到7萬2800元,增加對高薪族的保障,從勞退數據來看,預估有165萬人受惠。
失能年金部分,新法刪除年資規定,改採依失能程度按月薪比例發放,共分爲「完全失能」平均月投保薪資的70%、「嚴重失能」50%、「部分失能」20%等三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