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今提財劃法、總預算覆議 總預算僵局 還有3招可解套
政院將於27日院會中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覆議案,這是卓揆任內第四度提覆議。圖/本報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卓榮泰25日剛在立法院答詢時自嘲,自己是史上最「(會)覆議」的行政院長,時隔兩天,政院將於27日院會中通過《財政收支劃分法》、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覆議案,若成真,將成爲我國憲政史上第17次覆議,也是卓揆任內第四度提覆議。知情官員說,行政院還有尋求解凍、動支預備金與追加預算等三個途徑,可解決總預算案僵局困境。
知情人士表示,總預算若符合「預算法」第79條的4個要件,行政院仍能提出追加預算,而行政院撥補臺電1,000億元被刪減,極可能提出追加預算案方式來處理。
據政院主計總處概估,《財劃法》修法後,中央政府每年將減少經常性收入3,753億元,政院發言人李慧芝指出,修法大幅改變中央與地方間之財政結構,卻沒有並同檢討事權分配,可能進一步擴大城鄉差距,並造成中央政府部分施政項目無法順利推動或延續。
卓榮泰先前曾指出,目前地方政府財源來自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計劃型補助款三處,如果未來中央被切掉一大部分的錢,地方可能必須承接原本一般性以及計劃型補助款相關的業務,但相較由中央統籌可減少許多行政作業,若分別給不同的縣市負擔,部分縣市可能會覺得「拿了100元,但要做的事情更多」。
卓榮泰認爲,政院希望能有更多時間與各縣市討論,由財政部進行更精確試算,把中央及地方的財務、事權分清楚,避免增加地方的負擔。他也在立院答詢時公開說,「希望《財劃法》還有機會,大家能夠重新來審議」。
至於總預算案,根據審查總報告,政院原列歲出總額爲3兆1,324億6,890萬9,021元,立院決議減列1,135億9,925萬9,000元,且通案統刪不低於939億7,500萬元。不過,李慧芝表示,立院送出的報告並沒有說明總刪除數,甚至要求政院自行調整減列預算,違反《憲法》權力分立與責任政治原則,而刪減及凍結規模,更造成許多部會施政窒礙難行。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範時程推估,立院對於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15天內作成決議,因此須於3月14日前做出決議,若有半數以上立委決議維持原案,政院應立即接受原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