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締約!明年起高雄市立大同醫院 委由長庚經營管理

高市衛生局宣佈,明年1月1日起,大同醫院將正式委由長庚醫院來經營。(紀爰攝)

高雄市立大同醫院,歷經數月換手經營爭議,高市府衛生局今晚宣佈,市府已經完成大同醫院的「醫療服務合作案」,明年1月1日起,大同醫院將正式由長庚醫療財團法人經營,承諾打造全高雄首間重度級急救責任市立醫院。

衛生局指出,此醫療合作案爲促進市民醫療照護品質、照顧弱勢、70歲以上長者就醫「免收門、急診掛號費」,另外,低收入戶與身心障礙者,於門診和急診就醫,則全免掛號費及部分負擔。

原本大同醫院就有提供的7大項長照服務,長庚將全數無縫銜接,公共衛生指標訂有68大項、167小項,未達標準均有罰則,履約期間,長庚將分階段完成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6章全數認證。

至於員工權益保障,衛生局強調,除了比照現有待遇與福利,與長庚履約的10年期間,每人每月加發5000元,並依每年度營運狀況及用人費用比率「薪資優化」改善,合約10年間提撥整體營收2.8%回饋,作爲高雄市發展醫療公衛、預防保健及照顧民衆等用途。

衛生局表示,以上各項條文及指標均訂有罰則,若限期改善仍未達標準屬重大違約,得以依程序依法終止合約,強化其履約責任。

明年起衛生局也將會有定期會議,以及相關指標,衛生局、勞工局等市府局處機關也會持續監督,確保長庚法人履約品質並落實醫療平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