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榮地產子公司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部分高管被限制高消費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10月10日,正榮地產控股有限公司(簡稱“正榮地產”)發佈公告,披露其子公司武漢正舟置業發展有限公司被列爲失信被執行人,同時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被限制高消費。
公告顯示,武漢正舟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因違反財產報告制度,被武漢市黃陂區人民法院列爲失信被執行人,涉及執行案號分別爲(2024)鄂0116執2467號和(2024)鄂0116執2490號,立案時間爲2024年4月8日,執行標的分別爲10萬元和7.50萬元。
與此同時,正榮地產控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經理金明捷,以及財務負責人宋喜娥被限制高消費,不得實施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爲,如乘坐飛機、列車軟臥、購買不動產等。涉及的執行法院包括湖北省武漢市東湖新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上海市閔行區人民法院等。
正榮地產控股有限公司表示,公司正在與相關機構就被執行情況積極瞭解與溝通,並將持續關注相關事件進展,按照法律、法規及時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
編輯 楊娟娟
校對 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