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交所113年公司治理評鑑指標 強化溫室氣體揭露等

第十一屆評鑑修正是依循主管機關公告之「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行動方案(2023年)」及「資本市場藍圖」,並參考國內外公司治理及永續發展趨勢、法規、政策及各界回饋意見。

總計新增4項指標、刪除9項指標及修正7項指標,以持續促進企業對於各項公司治理機制及永續發展的重視。

證交所進一步說明,爲強化公司治理及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增修包括:爲促進上市櫃公司達成永續發展目標,增加「揭露高階經理人薪資報酬與ESG相關績效評估連結之政策」之指標。

另將「公司編制之永續報告書經提報董事會通過」納入指標,以提升上市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編制責任。

此外,也將「揭露過去兩年溫室氣體年排放量」及「制定溫室氣體減量管理政策」由原指標拆分另列二項指標,以鼓勵上市櫃公司強化溫室氣體之揭露,並積極實踐淨零排放之目標與規劃。

證交所近年來持續引導公司落實永續發展,已陸續增加「推動永續發展」構面指標,並將權重逐年提升,迄本屆已成爲配分比重最高之構面。

爲進一步鑑別上市櫃公司於ESG各面向表現,並提供投資人進行ESG投資決策之參考,已研議規劃以現行「公司治理評鑑」架構爲基礎,參考國際推動環境及社會面向之趨勢,期能循序漸進於115年轉型爲「ESG評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