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盛和:兩岸租稅協議可望年底簽署
財政部今(24)日針對兩岸租稅協議舉辦公聽會,部長張盛和會後表示,該協議內容已獲得現場四大會計師事務所及學者認同,預計在7月3日最後一場公聽會結束,就將資料送至陸委會,「簽署日期由他們決定,應該會在今年內。」他也提到,雙方簽署後還必須送至立院逐條審查,「但內容不能改,只能選擇要或不要。」
張盛和指出,該協議其實早在2009年就談得差不多,當時中國因爲課稅權問題臨時喊卡,如今6年過去,財政部成功把課稅權留在臺灣,像是臺商在中國轉讓股權,當中獲利的課稅權就屬於臺灣;稅率方面,他宣稱不能透露,但財政部爭取到的「肯定是中國102個租稅協議中最低」。
張盛和指出,該協議一旦簽定,不只民衆不會被重複課稅,臺灣稅收還可望增加新臺幣81億至133億元,中國則會減少121億至173億元稅收,「但這不是讓利,雙方權利義務是平等的。」他說,結果會對臺灣較有利是因爲「臺灣去中國投資的多,他們來投資的少。」
另外,張盛和也強調,此次租稅協議有不追溯既往、不作刑事案件使用、不作稅務外用途、不是具體個案不提供等「四不原則」,且雙方不會主動提供任何資訊,必須由一方提出申請,對方審查後才提供,其中,禁止交換國防軍事、科技資訊、營業秘密及有違公共政策等資訊,「臺灣目前簽了28個租稅協議,近8年也只有19件個案申請,最後只提供了13件,其實數量很少。」
「只要協議簽署,臺商不須透過第三地投資,反而公司設在臺灣纔有保障。」張盛和說,目前臺商慣用的第三地其實多半已和中國簽署租稅協定,「如果他們(中國)要查,不但資訊全都露,連用途都不受限。」但如果兩岸租稅協議生效,中國向臺申請的資料就必須符合四不原則,相對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