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車手黑吃黑 19歲男持彈簧刀行搶30萬遭訴

19歲馬姓男子與17歲少年今年4月在劍潭捷運站旁強盜李姓車手身上的30萬元,士林地檢署依攜帶凶器強盜罪起訴馬男。(報系資料照/李文正臺北報導)

劉姓少年、馬姓男子今年4月7日得知李姓車手身懷鉅款,竟萌生黑吃黑念頭,在劍潭捷運站旁用彈簧刀毆打李男,喝令「要不要放手」,搶走集團得手的30萬元,士林地檢署偵結,依強盜罪起訴19歲馬男,17歲李姓現由少年法庭調查當中。

今年4月7日下午6點多,被害李男攜帶其他車手轉交的現金30萬元,正要帶回去交給集團,負責監控的劉姓少年、馬男2人自下午開始一直尾隨在後方,李男從劍潭捷運站2號出口步出,在劍潭路、基河路路口,馬男拿出彈簧刀攻擊李的後腦,並作勢揮舞,喝令交出揹包。

馬得手後,立刻與負責監控的劉姓少年跳上計程車離開,並在新北市蘆洲區河堤旁下車,其中13萬元交給劉姓少年,警方循線逮捕2人到案,但馬、劉均否認受到詐騙集團指使行搶。

起訴指出,馬男持彈簧刀敲打李頭部,導致李左頭皮0.3公分撕裂傷、額頭1公分撕裂傷,得手的證件、行動電源等物品均丟棄在堤防內,依攜帶凶器強盜罪起訴馬姓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