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敗!彭文正告蔡英文論文案法官求償敗訴 再次提告又輸了
前臺大新聞所教授彭文正因提出「確認蔡英文的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遭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張詠惠判決駁回,他對張提出求償訴訟。(本報資料照片)
前臺大新聞所教授彭文正因提出「確認蔡英文的博士論文不存在」之訴,遭臺北地方法院法官張詠惠判決駁回,他對張提告求償200萬元,臺北地院判決駁回彭文正的請求,彭另以張女未迴避審理,求償200萬元,又遭北院駁回。
彭文正提告主張,他先前對蔡英文總統起訴確認其於英國倫敦政經學院(LSE)博士論文不存在事件, 臺北地院法官張詠惠擔任論文事件審判長,不盡闡明義務,也不開庭,2020年1月15日以他所訴無法律上確認利益,顯無理由,逕行判決駁回。
彭稱他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廢棄發回北院更審,論文事件經分案又由張詠惠獨任審理,因他公平審判權益將受侵害,以陳情函請求北院將論文事件改分他股,遭北院函覆拒絕後,因張法官於前審已涉實體論斷,已有先入爲主之偏見,他請她遵守分案規則重新分案迴避。
彭文正表示,張詠惠明知論文事件爲重大社會矚目案件,她不以簽呈請求以矚訴字重新分案,更對他請求將論文事件送請重分矚訴字,連續違法拒絕,侵害他受司法公平審判之訴訟權及名譽權,須賠償200萬元,將本件判決理由刊登於《中國時報》等三報頭版一天。
北院認爲,彭文正並未說明論文事件他與法官間有何故舊恩怨存在,亦未說明具體利害關係及依據,自不能僅以此作爲聲請回避之理由,否則,形同允許當事人自由更換審判法官,彭的主張顯有誤會,且他主張對方有侵權行爲存在,並無法舉證以實其說,判決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