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多部門聯合發佈房地產新政 共18條

觀點網訊:10月21日,爲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雲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雲南省自然資源廳、雲南省財政廳、雲南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雲南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雲南監管局、國家稅務總局雲南省稅務局,聯合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雲南省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平穩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爲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和9月26日中央政治局會議精神,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努力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對商品房建設嚴控增量、優化存量、提高質量,加大“白名單”項目貸款投放力度,支持盤活存量閒置土地,主動迴應羣衆關切,調整住房限購政策,降低存量貸款利率,抓緊完善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推動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支持城市因城施策,加大力度綜合施策,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嚴控商品房建設增量。合理控制商品房用地供應,根據商品房庫存去化週期情況,分類調控新增商品住宅和非商品住宅用地供應計劃。嚴格控制新增住宅供應節奏,各州(市)應當結合當地商品房庫存情況,進一步細化商品房預售形象進度條件,優化商品房預售許可審批全過程管理,新建項目原則上應按照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發放條件審批。

二、優化存量。堅持以需定購、自主決策的原則,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爭取國家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政策支持。鼓勵對城中村改造安置戶採用房票安置或“以購代建”方式安置。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將自有未售房源用於租賃住房經營。因地制宜推進商辦空間多樣化發展樓宇經濟,推行工業和新興產業上樓,以租售並舉和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自持經營等方式,盤活商辦和車位存量。支持政府採用優化土地開發利用條件、促進要素市場流通、收回收購等方式盤活存量閒置土地,完善公共服務配套設施。

三、提高商品房開發質量。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好房子、好小區、好社區、好城區建設標準,引導各州(市)和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開展好房子建設,儲備和推出一批規模適中、區位優、配套全的優質住宅項目,滿足人民羣衆的新期待。用好用足西部大開發鼓勵類產業目錄導向作用,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設城市生態小區項目,提升住宅小區綠色、低碳、節能和智慧化水平。積極開展第四代建築試點,鼓勵各州(市)結合當地實際,在符合國家和省有關標準規範的前提下,優化調整房地產項目計容面積、公攤等建築設計,提高商品住宅得房率。在不改變用地性質和容積率的前提下,允許優化調整住房套型結構,依法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四、取消或調整住房限制性措施。取消住房(含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房)購買、轉讓、信貸、定價等方面限制性措施。住房轉讓不設定限制年限規定(按規定限制產權轉讓的除外)。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限制,及時落實國家增值稅、土地增值稅等配套政策,按授權調整優化相關稅收政策。

五、引導降低存量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組織商業銀行落實調降存量房貸利率政策,統一對存量房貸(包括首套、二套及以上)利率實施批量調整,對於LPR基礎上加點幅度高於-30BP的存量房貸,將其加點幅度調整爲不低於-30BP。完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定價機制,引導存量房貸利率降低至新發放貸款利率附近。

六、統一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自2024年10月12日起全省各州(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不再區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下限統一爲不低於15%,在此基礎上,各地因城施策自主確定最低首付比例下限。每筆貸款的首付比例由商業銀行根據客戶風險狀況和意願,與客戶協商確定。

七、優化新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條件。支持剛性和改善型住房需求,取消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政策下限,由金融機構結合本機構經營狀況、客戶風險狀況等因素,合理確定每筆貸款的具體利率水平。選擇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房的,可自主選擇固定利率或浮動利率作爲定價方式,與金融機構協商約定重定價週期。支持各州(市)合理提高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上限,落實多子女家庭、引進高層次人才等支持政策。鼓勵各地結合實際開展商轉公、組合貸業務,更好支持居民購房需求。

八、積極促進“以舊換新”。各州(市)住房城鄉建設部門以及房地產行業協會,要積極搭建平臺,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積極促進一、二手房市場聯動,銀行等金融機構要積極支持推廣二手房同行或跨行“轉按揭”業務,活躍房地產市場交易。鼓勵專業化長租房機構收購二手住房出租經營,鼓勵銀行機構向符合條件的企業發放住房租賃團體購房貸款。支持滿足居民多樣化住房需求、降低購房成本,執行居民換購住房階段性個人所得稅退稅政策。

九、支持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融資需求。充分發揮省、州(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作用,按照應進盡進、應貸盡貸、能貸快貸原則,確保將有融資需求的合規項目納入 “白名單”,加大貸款投放力度。形成推送—反饋—修復—納入的工作閉環機制,加快問題項目修復並予以貸款支持。推進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白名單”明責增效行動,有效提高已授信項目融資落地率。建立“白名單”管理常態化機制,推動更多房地產項目進入“白名單”,進一步擴大“白名單”機制覆蓋範圍,滿足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融資需求。

十、支持開展併購貸款業務。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前提下,支持銀行對地方國企提供併購貸款,用於補充被抽調挪用的預售資金。額度不超過項目被抽調挪用的預售資金和貸款資金,但可以超過收購交易價款的60%,期限最長可爲7年。對昆明等重點城市納入保交房攻堅戰的項目,在項目剩餘貨值能夠覆蓋增量融資且新增資金實現“後進先出”的前提下,支持銀行發放併購貸款用於補足項目的資本金缺口,由地方國企作爲借款人承擔還款責任。

十一、優化專項債券用於土地儲備政策。支持地方政府使用專項債券回收符合條件的閒置存量土地,確有需要的地區也可用於新增土地儲備項目。落實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貸款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市場化收購房企土地有關政策,盤活存量土地,增強土地供應的調控能力。

十二、支持收購存量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完善保障性住房再貸款支持政策及配套,支持各地消化存量房籌集保障性住房房源。在不新增政府隱性債務和防範化解地方債務風險的前提下,用好專項債券收購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保障性住房。支持各地按照“以需定購”原則確定儲備項目,組織金融機構做好對接。對於金融機構發放符合要求的貸款,人民銀行向金融機構發放保障性住房再貸款的比例從貸款本金的60%提升到100%。

十三、完善商品房網籤備案服務和管理。進一步優化商品房預(銷)售方案管理,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確定商品房銷售價格,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選取按套內面積或按套計價方式銷售商品房,穩定市場定價機制。完善一、二手房網籤合同備案管理,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加強房地產市場動態監測,實現房源覈驗、掛牌發佈、預約看房、貸款預審、網上籤約、備案賦碼等房屋買賣網上一件事辦理、全流程一體化服務。

十四、進一步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支持和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個人等多主體參與住房租賃經營。創新經營理念和模式,支持用存量商辦、公寓改建旅居、養老、康養服務設施,挖掘盤活閒置低效房產。開展住房租賃業務的房地產開發企業、經紀機構、住房租賃企業、個人等,可按規定享受相關財稅、金融等政策。支持繳存人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和購買保障性住房,提取與貸款金額累計不超過所購住房總價。加強對住房租賃市場的監管,建立健全住房租賃業務備案制度。推動全省住房租賃服務平臺建設,建立住房租賃合同備案信息與稅務、金融、住房公積金、市場監管、公安、教育、社保等部門信息互通共享機制。

十五、促進旅居與房地產業的互促共進。結合“旅居雲南”工作,規劃建設城鎮旅居型房地產項目開發,通過文旅搭臺支持房地產宣傳營銷,指導房地產業協會、房地產開發企業和經紀機構積極開展線上線下城市整體營銷和品質樓盤展銷,針對省內外購房羣體組織團購等優惠活動。鼓勵發展房地產生活性服務業,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管理,提升城鎮生活旅居質量。

十六、建立健全房地產長效機制。完善“市場+保障”的住房供應體系,編制實施住房發展規劃,建立規劃實施評價監測機制。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工作部署,穩步有序推進建立商品房現房銷售制度。鼓勵有條件州(市)選擇部分區域和項目推行商品住宅現房銷售試點,在“白名單”項目中擇優引導推行商品住宅現房銷售試點。探索建立與現房銷售相適應的房地產融資新模式,滿足現房銷售試點項目合理融資需求,嚴防新增爛尾風險。

十七、落實城市政府房地產調控主體責任及部門責任。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當前促進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健康穩定發展的重大意義,強化綜合施策,確保房地產各項政策取向一致性,各項政策協同發力,做好宣傳引導,營造良好的市場氛圍。各州(市)政府要充分運用好城市房地產市場調控自主權,建立房地產多部門聯合工作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充分發揮牽頭部門作用,用好城市房地產融資協調機制等聯動機制,組織實施住房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促進房地產業有序發展。各地要根據本通知儘快研究出臺因城施策促進房地產持續健康發展的政策措施,鼓勵有條件的城市自主制定實施階段性購房等優惠政策,加大多子女家庭、新市民和人才購房補貼力度,紮實推動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工作見成效。

十八、積極營造有利於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環境。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會同主流媒體,組織專家和業內人士,開展宏觀經濟和房地產政策解讀,小切口宣傳保交樓、保交房、穩民生工作成效,適時發佈房產交易情況和價格信息,交流“白名單”融資工作經驗,提振信心、穩定預期。各地要結合住房消費週期性特點,抓住金秋十月、雙十一、元旦春節前後、民族地方節慶等有利時機,鼓勵支持行業協會、房地產開發企業積極參與“百城千企”促銷活動,及時組織房地產開發企業推出購房優惠、以舊換新等措施,激發和釋放住房需求,形成積極的市場氛圍支持房地產市場止跌回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