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退2萬是弱勢 樑文傑轟:高於106萬領基本薪資勞工
行政院長陳沖日前對於軍公教年終慰問金爭議,月退俸逾2萬者擬不發。對此,臺北市議員樑文傑認爲,陳雖然在輿論壓力下做修正,但整個金額不到原來的「10分之1」,且根本沒打破「政府對軍公教退休人員有特別照顧責任」的思維,相對於每個月得爲幾千元補助,在社福機關前「卑躬屈膝」的中低收入者而言,仍然很不公平。
樑文傑25日投書《蘋果日報》談到,如果和許多領不到退休金的「早期退休勞工」相比,這羣陳沖口中的「弱勢」退休軍公教人員,已是算是比較有保障了,畢竟以現行的勞退制度,最高投保薪資4萬3900元、年資滿30年,也才能領到2萬元。
樑文傑進一步指出,退休後月領不到2萬的人很多,若陳沖認爲「月退2萬」,是一個退休者應有的生活水平,就該當成一條最低水平線,「有錢大家一起發?」不該只因當過公僕,就可以得到額外的5萬多元年終獎金和慰問金,更何況2萬已超過基本工資1萬9047元,難道他們的基本生活,就需高於106萬的在職者?
至於因公傷殘死亡者的退休撫卹部分,樑文傑認爲,在《公務人員退休法》、《公務人員撫卹條例》和《軍人撫卹條例》都有規定,真的不足可以透過修法,且公務員一旦退休就是「普通國民」,政府就沒特別照顧的理由,真的很清苦就得依照《社會救助法》,按照中低收入戶的標準補助。
最後,樑文傑也語重心長談到,他們常常爲了陳情人,是否符合「中低收入補助」的標準,跟公務人員爭得面紅耳赤,若不符對方纔不管實情如何困苦,要向政府多要1000元都是不可能的事,如今只因曾任公務員,就該每年多發好幾萬,「請問道理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