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領4萬「啃老存錢」出國玩 父母受夠:給妳67萬快搬走!
▲出國旅遊需要不少錢。(示意圖,非當事人/視覺中國,下同。)
武漢一名40多歲女子每月收入都有1萬元人民幣(約4.4萬元新臺幣),但吃住仍依靠父母,完全不負擔生活費,甚至經常出國旅行。近日女子的父母決定將女兒趕出家門,並把女子告到法院,經協調後,付給女兒15萬元(約67萬元新臺幣),來換取女兒搬出家裡。
女子的弟弟表示,姊姊年紀已經不小,一直未婚,十幾年來都住在父母家中,吃父母的、喝父母的,卻連生活費都不負擔,「假如是工作不穩定就算了,但她每個月薪水都近萬元,寧願花在旅遊上,卻不願意爲家中貢獻,還要年紀一大把的爸媽養她,讓全家都相當不滿。」
父母則指出,他們不是不愛孩子,但是女兒已經步入中年,也有謀生能力,不該再繼續啃老,「我們好多次請她搬走,但她就是不離開,連她弟弟都已經搬出去了,她還賴在這!」最後父母忍無可忍,和兒子一起到法院起訴,要求女子立刻搬離。
面對全家人的指責,女子感到相當委屈,她說,父母重男輕女的思想很嚴重,她認爲自己沒有受到公平對待,纔會用這種方式來獲得補償,「爸媽10多年前替弟弟買了一套100平方公尺(約30坪)的房子,弟弟才搬出去的,我卻甚麼也沒有,所以我有錢也不想給父母,他們對我不公平,我就這樣討回來!」
經過調解以後,父母最後決定直接給女兒15萬元,換取女兒於2個月內搬家,家庭關係也就因此鬧翻。當地維權諮詢服務中心的工作人員認爲,父母對自己的財產本來就有分配權,孩子不得干涉,且父母也沒有替孩子提供經濟支持的義務,所以女子的要求不太可能得到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