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民獵人狂捕野生動物 恐染狂犬病!最嚴重恐死亡率百分百
獵人捕獵到白鼻心後委託給蔡女販售,而白鼻心是狂犬病帶原動物之一,若遭感染致死率將是百分之百。(圖/翻攝畫面)
桃園市蘆竹區發生山羌遭殺害案件,蔡姓女子在當地出售山羌屠體,更在臉書公然推銷,其幕後黑手竟是具原住民身分的合法獵人,該名獵人將森林當成大賣場,狩獵目標包括白鼻心、飛鼠和山豬,獵物則被當作商品販售,除危害生態外更增加民衆吃野生動物而感染疾病風險。
據瞭解,蔡女在臉書公然販售山羌等屠體,而這些動物並非她自己所打,而是來自一位臺灣「原住民」,該位原民狩得獵物後拿給她售賣,附近移工也因而一飽口福、大吃野味,形成一條血腥產業鏈。
「我有問說能不能帶我一起去,他說有證才能進去那個山裡。」蔡女表示,該位獵人行徑小心,總是在打到獵物後才與她聯絡,她曾詢問是否能帶自己「進去玩」則同樣遭到拒絕。
吃山羌在蘆竹早已不是秘密,蔡女還會教導煮法和調料,研發出當地的「吃羌大法」。(圖/本刊影音組)
而蔡女販售的「商品」不只山羌,還包括飛鼠、山豬,以及被視爲狂犬病威脅之一的白鼻心,衛生福利部多次公告提醒民衆遠離,屏東縣6月就曾發生白鼻心帶狂犬病的案例。
狂犬病究竟有多可怕?根據農業部資料,人若感染狂犬病,發作後的死亡率將是百分之百,而民衆吃野味時倘若未將帶原動物煮熟,口中又剛好有傷口便會容易感染,即使煮熟,在處理時也會接觸,同樣有染病風險。
而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任何人都不得任意獵捕野生動物,但基於尊重狩獵在原住民族的生活、文化具有重要意義,故在野保法第21條之1規定增列原住民之豁免條款。
《野保法》規定,若原住民族基於其傳統文化、祭儀,而有獵捕、宰殺或利用野生動物之必要者,得以申請狩獵,而准許的前提是獵物只能自用,但倘若違反此規則,將會被「重罰」1000到1萬元。
部分無良獵人會潛入山區打獵,再將獵物販售,又因罰則輕微讓他們肆無忌憚。(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動保界對原住民文化表示尊重,但普遍認爲如今管理不嚴而漏洞百出,因而出現山林成爲大賣場的亂象,希望主管機關與移工和原住民多加溝通、加強宣導,共同守護自然環境。
桃園市農業局迴應,山羌已非保育類,而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獵捕一般野生動物將處6萬到30萬元罰鍰,而販售一般野生動物需取得許可證,無證販售也將處以6萬到30萬元罰鍰,後續則將往上溯源至獵捕者,倘若是原民未經許可獵捕,第一次不罰,第二次則將處1000到1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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