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80歲免巴氏量表請家庭看護是便民? 醫界憂心處理應更細膩
立法院近日預計審查「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擬開放80歲以上免評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記者林俊良/攝影
近期立法院的就業服務法修正案草案,擬開放80歲以上民衆,免經過巴氏量表評量就可以申請外籍家庭看護工。醫界皆表達憂心,除擔憂申請浮濫外,也盼政府重新思考放寬方式,應該考量各科別不同狀況有更細膩的處理,或是配套措施,而非直接用年齡畫分。
新北市立土城醫院神經內科科主任徐榮隆指出,巴氏量表評估的主要是肢體失能嚴重,如中風、脊髓損傷,或是走丟、需要他人照顧等失智相關症狀。確實有不少這類型民衆出門不便利,放寬可以讓他們不用出門一趟跑流程,對有需要的人確實是有好處,但實際執行應該更嚴謹。
徐榮隆表示,一般而言80歲以上長者,失智比率僅有3成,並且失智比較嚴重者纔有可能引發中風等肢體失能,80歲以上需要照顧比率並非高達7、8成。
徐榮隆提醒,家庭看護工本意是要滿足被照顧者的醫療需求,應該設計好配套措施,避免申請浮濫,否則一昧申請外籍看護工照顧,對民衆不是好事;也可能在人力有限的狀況下,打亂外籍移工的人力資源分配,如工廠等。
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言人、眼科專科醫師吳欣席表示,醫師公會全聯會贊成有效度開放,但應該要要更細膩的處理。他建議政府應重新審視需求,並與各專科醫學會討論如何放寬,甚至放寬重度失能者的申請看護工的流程,而非武斷用年齡區分。
吳欣席舉例,自己看診遇到不少視力差的病人,對生活影響巨大,可是並不符合巴氏量表申請的看護工的資格。又或是一些重度失能者確實很需要申請看護工協助,但這些人連到醫院都很困難,應該要適度放寬申請方式,務實考量。他指出,80歲以上民衆應該是作爲申請看護工的評估加分項目,而非全面放寬免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