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泰國注意!帶筆電相機手錶出境需申報 否則重罰4倍或監禁

▲想去泰國旅遊民衆,要注意相關申報事項。圖爲泰國機場。(圖/路透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泰國海關總署從本(3)月5日起,開始加強檢查出境轉機旅客行李,旅客攜帶筆記本電腦、相機、手錶等有序號的貴重物品出境時,都必須向海關申報;若未申報,可能被罰未申報物品加稅金4倍的罰款,或10年以下的監禁,甚或兩者同時執行。

綜合泰國媒體報導,泰國海關廳廳長庫利斯(Khulis)7日表示,旅客入境時可走無申報綠色通道(Nothing to Declare),或是紅色的報關通道(Goods to Declare),但攜帶受管制物品卻未申報,有可能被處以未申報物品加稅金後的4倍罰款,或10年以下的監禁,情況嚴重則兩者同時執行。

報導指出,旅客入境泰國時,所攜帶物品價值不超過20000泰銖(約1萬8800元臺幣),即不需要繳稅。另外,每名成人攜帶的香菸不得超過200支、菸草/菸草不能超過250克、酒精也不可超過1升。

若隨身攜帶的物品價值超過20萬銖的物品或其它免稅商品,但不是違禁物,通過「Goods to Declare」紅色通道後,海關人員可按照規定徵稅。而攜帶現金進入泰國,外幣總額不得超過1.5萬美元(約44萬元臺幣)且並須申報,未申報或不實申報都屬刑事犯罪。

▼泰國風景。(圖/翻攝自泰國觀光旅遊局

至於旅客出境泰國時,若攜帶筆電、相機、手錶等貴重物品,並且會再次攜帶入境時,必須在出境時向海關申報,提交2張證件照,讓海關工作人員開立證明,纔可以出境;回程入境時,旅客只要向海關出示該證明就可以通過,否則在海關抽查時將會被徵稅。

航空公司指出,這些規定已實施多年,泰國海關總署如今再度公告,應是爲防堵旅客逃漏關稅。海關也表示,上述申報是以前就有的,海關廳只是修改了部分相關法律,因此需要重新向公衆公佈。

據瞭解,近日已有多起中國遊客入境泰北機場口岸時,因未主動申報物品而遭海關扣查和罰款,中國駐清邁總領事館特別提醒民衆依法申報。

政府推廣新南向政策臺泰兩國交流與日俱增。(圖/記者陳涵茵攝)

觀光業爲收入大宗的泰國,去年入境外國觀光客突破3500萬人次。臺灣政府推廣新南向政策後,臺泰兩國交流與日俱增,根據交通部觀光局資料,去年臺灣人到泰國旅遊有55萬人次,許多旅客遊泰時都喜歡帶上相機等電子產品紀錄旅程,但卻都不知道這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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