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李富城投票日PO文輔選「投票去吧」 遭罰50萬元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28日證實,針對前氣象主播李富城於2018年九合一選舉當天在臉書貼文,爲當時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拉票,委員會議在查證後通過,將依違反《選罷法》裁罰50萬元。
▲前氣象主播李富城在投票日當天拉票,違反《選罷法》。(圖/翻攝自李富城臉書)
李富城於2018年11月24日當天在臉書po文,「哭有好多種,昨晚我看見了兩種『溫馨的淚水』」,因爲被韓國瑜妻子李佳芬在前一晚造勢活動的溫馨告白「奪去了淚水」,所以要求大家,「投票去吧,就差你那一票」,「你投的不是那一黨,你投的是臺灣人,臺灣人的幸福。」
▼李富城在貼文中爲韓國瑜拉票。(圖/翻攝臉書)
▲李富城確定違反《選罷法》被裁罰50萬元。(圖/翻攝自批踢踢八卦版)
根據《選罷法》規定,投票日當天不得爲特定候選人助選拉票,而李富城於當日的貼文意圖明顯,因此遭到網友向高雄市選委會檢舉。
一名網友于28日在批踢踢八卦版貼文,收到選舉委員會來函通知,經審議認定李富城於2018年11月24日投票當天,在臉書貼文爲候選人拉票,將罰款50萬元整。裁罰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6條第2款規定,及構成第110條第5項規定要件。
網友紛紛在貼文底下留言,「老北北一定會說,都是DPP的陰謀」、「韓流發威」、「發大財了」、「活該」、「他不繳又沒人能對他怎樣」、「裁50萬,李杯根本不看在眼裡」、「根本不痛不癢」、「國家有您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