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臺大」爲名侵權!補習班與臺灣大學和解 將撤換商標
▲臺大明明文理短期補習班。(圖/翻攝Google Maps)
文/中央社
臺北市一間補習班多年來以「臺大」爲名,被臺灣大學控告侵權。校方今天證實,雙方已達成和解,補習班須全面撤換招牌、網頁等,不能再有「臺大」中英文字樣。
臺灣大學自民國72年以來陸續註冊多項商標,包含校徽、「臺大」、「臺大」、NTU、TAIDA、「國立臺灣大學」等,都已被智慧財產局和法院認證。
爲了維護商標權,臺大近年陸續要求數十家補習班、建設公司、藥局、生技公司等,停止使用相關字樣。
其中一間位於臺北車站商圈的補習班,與臺大對簿公堂,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於111年判決臺大一審勝訴,補習班須賠償新臺幣623萬元,且不能再使用臺大字樣。
臺大校方今天向中央社證實,雙方已於二審階段達成和解,補習班業者承諾移除侵權商標。
校方表示,臺大雖然不是私人企業,但品牌形象是立校以來衆多師生、行政同仁共同努力累積的成果,不能任由他人攀附營利。臺大的商標權價值並不亞於其他國際知名企業的商標權,須付出相當的努力來維護。
據中央社記者現場觀察,與臺大達成和解的補習班,在跑馬燈、燈箱宣傳廣告等,都已撤下「臺大」字樣,但外牆固定招牌仍暫未更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