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妻外遇「解鎖手機取證再提告」 夫反被判刑5個月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男子阿榮(化名)因爲懷疑妻子外遇,2022年9月間偷偷解鎖妻子的手機,並錄下LINE裡面的談話內容,再提告侵害配偶權,結果自己也因此觸法挨告。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阿榮的竊錄行爲是「無差別且全面性的監控」,嚴重侵害妻子的隱私權,日前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
▲阿榮懷疑妻子外遇,擅自解鎖手機取證,反而害自己吃上官司。(示意圖/VCG,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阿榮因爲懷疑妻子外遇,2022年9月間在未經妻子的同意之下,擅自輸入事先取得的密碼解鎖妻子的手機,查看LINE談話內容之後,再用自己的手機錄下對話,接着對妻子和「小王」提起侵害配偶權民事訴訟;阿榮的妻子直到收到法院通知才知道此事。
阿榮挨告之後辯稱,他委請徵信社在公開場合拍到妻子與其他男性共同出遊、輕勾手臂、親暱牽手、相互餵食,高度懷疑妻子外遇,進而決定蒐證提告,目的是爲了維護家庭完整。
然而,臺北地院法官認爲,阿榮僅因主觀上認爲妻子外遇,就以蒐證爲由,恣意解鎖妻子的手機、瀏覽非公開LINE談話內容,甚至以攝影方式將全文複製留存,他的手段顯然是針對妻子手機中的內容進行「無差別且全面性的監控」,嚴重侵害妻子的隱私權,所侵害的法益已明顯大於所維護的利益,並非法律上的正當理由,自屬「無故」。
最終法官沒有采信阿榮的說詞,並依無故入侵他人電腦相關設備罪,判處他有期徒刑5個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