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違規罰款將近2000億!而交警的工資由國家發放,那錢都去哪了

過去20年中國的經濟和社會都處於高速發展的階段,很多的中國家庭都富了起來。

在富裕了以後,中國家庭就會購買一些價值比較高的消費品,比如說房子還有車輛,所以中國的人均汽車保有量其實是在不斷增長的。

而汽車增多也造成了新的問題,那就交通壓力的擴大、以及各種交通違規事件的出現頻率明顯增長。

目前我國司法部門,一年光違規交通罰款就要收2000億;但交警的工資都是由國家發放的,那麼這些罰款又到底去了哪裡呢?

交警是公務員

首先交警的工資肯定是國家在發,畢竟交警也是警察的一種,而擁有正規身份的警察都是有編制的,也就是國家的公務人員,他們的工資是由國家這邊發放的。

交警不管給多少人開出罰單,罰了別人多少錢,這些錢和他們都是沒有直接關係的。

但總的來說國內的交通違法所產生的罰款,具體要怎麼處理、要採取兩種不同的方案,因爲目前我國實行的是收繳分離的制度,收和繳的意思是不同的。

我們先來講收,收的意思就是交警在發現車主有某些違法行爲,比如說車沒有停靠在合理合規的地方、再比如說壓線了或者闖紅燈等等,那麼交警就會給予罰款,而這個罰款就是收。

除了收以外,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繳,意思就是直接上繳國庫;但不管是哪個模式,收來的錢都會落到國家的賬中,然後由國家進行統一分配。

而且分配模式也是很講究的,按照官方的法規來看,交通罰款有一半直接上交國家財政、剩下的一半中有60%上交給省級財政、剩下的40%劃歸給縣市財政。

而去往不同去處的錢,最後的結果自然也就不同;上交給國家財政了,那麼就可能會被用來支持一些國家級的建設或者是進行移動支付。

簡單來說就是給那些欠發達的地區,提供國家級的資源補助和資金撥款;還有可能這些錢也會被用到維持社會保障系統,或者是其他的領域,具體會被用到哪裡是沒有定數的。

而被送到省財政和縣市財政的錢也有所不同。省財政會用來給公務員發工資、發福利,或者是推動一些省級的項目。

比如說由省政府牽頭,要到某個城市或者是某個區域建設一個新的經濟開發區,然後會給一些資金扶持,那麼這些錢就會被投入進去。

而到縣市財政的話,一般就是投入到地方基建和維穩方面去了,但是具體會流向哪個領域,主要看哪裡缺錢。這樣一說大家就應該明白,這些交警罰款的去向了,這些罰款絕對不是進了交警的腰包。

交警作爲公務員都是拿死工資的,有合理合法的加班纔會拿到加班費;而罰款來的這些錢,也絕對都用到了應該用到的地方。

這樣一說的話,那些可能經常違反交通法規被罰款的車主,是不是心裡就會好受一點呢?最起碼他們的錢,之後都會轉化成其他的東西再次返還到社會。

比如說我們交的罰款,可能就是現在正在大街上點亮的某盞路燈中的一個,最後還是爲人民服務了。

所以說大家在被交警罰款的時候,不要有什麼怨氣,本來自己就觸犯了交通法規,按照法規交警同志給予罰款是很正常的。這沒有問題,而且這些錢不是也已經明確了不會被亂花嗎?

罰款是手段而非目的

說到這裡可能會有人提出一個問題,那麼既然這些罰款到最後還會落到民間,爲什麼國家還要收罰款呢?讓交警同志對某些犯交通法規的人直接進行批評教育,難道不行嗎?

這其實也是不行的,因爲罰款它本身只是對交通肇事者的提一個醒;因爲如果僅僅只進行批評警告的話,力度可能不太夠,很多的交通肇事者可能還會在下一次繼續觸犯相關法律。

所以對其進行罰款的話,反而能夠幫助這些人長長記性,下一次也就不會再犯了。

而且一般來說,交警在是否要給予罰款這件事上的靈活性是比較高的,有一些交警只會開一張警告單,但是有一些交警則可能會給予罰款。

而被罰款的人往往是觸犯了比較嚴重的交通法規。或者是之前就已經觸犯過一次法規,之後還屢次觸犯交通法規,纔有可能會被重罰,這個處理已經非常的靈活和有人情味了。

而我國會制定這種既嚴、又鬆、又要與罰款相配合的機制,也是有着特殊原因的。這些年來隨着我國民間汽車保有量的逐漸增長,各種交通違法犯罪行爲也在不斷的增長。

甚至偶爾會出現一些惡性交通事故,就比如說有人開車撞人,之前還有飲酒駕駛、醉酒駕駛。而汽車本身是一種鋼鐵製品,一旦發生了事故,就可能會是大事故,比如說會造成比較嚴重的人員傷亡。

而官方在這方面採取針對性的限制性措施,並且進一步加強監管、推行罰款制度,也是爲了有效的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

就比如說自從酒駕入刑,並且交警經常性的會封鎖路口檢查酒駕以後,由於酒駕所造成的惡性交通事故的次數,就明顯降低了。

所以作爲普通公民,我們應該對進一步健全交通法規,並且完善追責制度和罰款制度,要採取正確的支持立場,因爲這是官方爲了儘可能的保護普通人生命安全權益的必要措施。

同時如果我們在開車的過程中,不觸犯交通法規的話,不就不會被交警罰款了嗎?作爲開車的司機,我們本身也要承擔相對應的義務,比如說確保行車安全。

所以自己在平時就多注意、多去學習交通法規,在開車的時候多長一個心眼,本身就是司機的職責。

中國的交通罰款並不多

按照當前網上已經公開的數據來看,實際上中國雖然有交通罰款的制度,但罰款的金額並不多,最低的話20塊錢、最高可能也只有幾百塊錢。

其他國家所徵收的罰款相對而言都是比較多的,我們就舉幾個發達國家的例子;先來說美國,美國這邊對交通罰款的制定,往往都是相對比較高的,就以超速爲例。

如果超速不足15英里每小時的話,罰款就在50至100美元之間;如果超速達到45英里每小時以上 罰款能夠達到超過500美元、最高不會到1000美元。

換算成人民幣的話,簡單超速也得被罰350塊;如果超速嚴重的話,可能會一次性被罰7000塊錢,這是我國交通罰款的好幾十倍。

說完了美國,我們再來說說英國;同樣是按照超速來算,在英國超速不到十英里的話,會被罰30到80英鎊、而如果超速20英里每小時以上,則會被罰款100到250英鎊。

這樣一算的話,摺合成人民幣,英國的罰款也要比中國的罰款多得多;所以國外爲了保證交通安全,本身也會對交通違法行爲施以重罰。

而且最起碼中國交警都能夠做到依法執法,不會鬧出什麼大亂子。在美國可是曾經出現過 交警敲詐勒索的事件。

早在零幾年的時候,美國的德克薩斯某些小城的警察,就會在高速公路上刻意攔截少數族裔的司機。

之前美國媒體曾報道稱,從2006年開始的兩年時間內,當地的交警敲詐勒索了超過200名司機,受害者大多都是黑人,涉案金額達到了300萬美元,摺合成人民幣的話超過了2000萬。

有的時候警察不但會敲詐勒索,甚至還會搶劫。在2007年的時候,一個叫做丹尼斯的美國男子,開着車到德克薩斯州辦事,結果在59號公路被警察攔住,警察對他進行了詳細的搜查。

交警從他身上搶走了珠寶首飾,還搜出了超過8500美元的現金,可這原本是丹尼斯準備來給自己買新車的錢。

而且警察後來向丹尼斯說, 攔截他的原因是因爲他存在超速行駛的情況,並且僅僅只是超了兩英里的速度。

警察還告訴他,他攜帶大量的現金是爲了洗錢,如果不主動簽字承認罪行的話,那麼警方還有可能會起訴他。最後這個叫做丹尼斯的小夥,只能在警察開具的沒收單上簽字,這樣的事情在中國就是絕不會發生的。

美國會出現這種情況,也是因爲存在司法漏洞。中國的交警管轄是垂直管轄,但美國不同的州都有不同的警察。

那麼這樣一對比的話,我們國家交警同志在面對交通違法犯罪時,只是給罰款其實已經很不錯了。

結語

說了這麼多大家也應該清楚,每年交警們罰來的這2000億都會去哪裡;其實不會進入交警的錢包,而是會進入國庫。

我國的交通法規罰款理念,堅持的也還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作爲普通人,我們在開車出門的時候也要積極的遵守交通法規,要不然真要出了交通事故那麼可就不好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