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界要罕病用藥退出健保 國健署:健保不付邏輯何在?
衛福部國健署長吳昭軍(左)表示,罕藥本就是疾病治療,依法應由健保支付,「有人生病健保不付,不知邏輯何在?」記者林琮恩/攝影
健保總額協商破局,健保會醫界代表提出,將罕藥專款移出健保總額,依罕病法以公務預算支付。罕病基金會爲此急發聲明,盼政府別斷病友生路,衛福部國健署長吳昭軍今天迴應,罕藥本就是疾病治療,依法應由健保支付,「有人生病健保不付,不知邏輯何在?」
醫界代表以保障醫療點值每點0.95元爲由,爲維護醫護薪資及從業環境,要求罕藥專款退出健保,由公務預算支付。罕病法主管機關是國健署,依該法第33條規定,罕藥基金可用於支付納入健保錢的罕病用藥,且並非全額給付。
罕見疾病基金會創辦人陳莉茵昨說,這是全民健保「罕藥專款」自2005年正式納入總額至今,醫界首次以避免專款漸漲,排擠一般預算,以間接影響點值爲由,要將專款歸零,但罕藥專款佔總額比率僅1.4%,不至於影響醫療點值。
吳昭軍表示,罕病新藥進入臺灣,必須取得食藥署藥物許可證,再經過審議才能納入健保,爲幫助罕病患者及早用藥,罕病法定有藥物取得補助辦法,但罕病無疑屬於疾病範疇,且是弱勢的疾病,罕藥是疾病治療一環,「它就是醫療費用」,健保法明文規定,國人疾病治療應由健保支付,醫界提出的作法,「與健保違和。」
「尊重各界想法,但此議題必須迴歸法律面解釋。」吳昭軍強調,國健署主責疾病預防,與早期發現、早期介入,並編列相關預算,從事包括罕病篩檢、癌症篩檢在內的預防篩檢工作,藉此協助國人早期發現疾病、接受治療,照顧民衆負擔,在疾病早期就接受治療,有助減輕健保負擔。